月光书屋文稿 随笔
也来说一说“红杏出墙”
马贵毅
对“古月银河”的《红杏出墙的思索》一文的点评,我有一句话:
“红杏若不出墙,天理难容。但,前提是:她在墙内活不下去了。出墙有什么?出国又怎么样?!!”。
“古月银河”的文章,把“红杏出墙”的前前后后、方方面面、根根底底,都分析了一个透彻。
在这方面,我似乎无话可说了。
但,另一方面,却有点想法。
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了“出墙”的心理动因,身理动因和行为动因。
在我的《出轨,很正常嘛!》一文中,我曾谈到:
“爱情,有可能一生永恒。但也可能转瞬即逝。
如属前者,根本就不可能“出轨”。
而倘属后者,则想不“出轨”都难。只是看有没有机会和对象。”
我个人认为,在婚姻生活中,所谓的“经营”,实际上,是刻意为之而又大多有点“行不由衷”的。
而“维持”一词,就更是挂在众多的所谓“婚恋心理学专家”们的口上。
我以为,这些都是误导。
生活,应当顺其自然,随遇而安。
同理,婚姻生活,也应当如此。
“刻意求工”,那是干事业,做文章的最高境界。用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我觉得千万不可,甚至万万不能。
为什么呢?因为,那样,就会让人感觉有一点“假”。
我意,真实地做人,率性地生活,就好。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话,用在这里,不知是否妥当。
但我以为,能合就合吧,要分就分吧,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想起川西民间的一句土话:“背在背上都要‘眨眼睛’”。
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便你把老婆背在背上,她还是会向她的意中人“示爱”。
就夫妻而言,若一方的“心”不在了,挽留,大抵是无用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还是老话说得好:“万事莫强求”,“强扭的瓜不甜”。
再说,你可以“出墙”,我又凭什么不可以“出墙”呢?
最后一点,我要强调一下:在感情面前,任何所谓的“道德”和“修养”,都是苍白无力、毫无用处的。
各位,顺其自然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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