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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说一说“红杏出墙”马贵毅

发表于-2009年09月20日 上午10:17评论-6条

月光书屋文稿 随笔 

也来说一说“红杏出墙”

马贵毅

对“古月银河”的《红杏出墙的思索》一文的点评,我有一句话:

“红杏若不出墙,天理难容。但,前提是:她在墙内活不下去了。出墙有什么?出国又怎么样?!!”。

“古月银河”的文章,把“红杏出墙”的前前后后、方方面面、根根底底,都分析了一个透彻。

在这方面,我似乎无话可说了。

但,另一方面,却有点想法。

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了“出墙”的心理动因,身理动因和行为动因。

在我的《出轨,很正常嘛!》一文中,我曾谈到:

“爱情,有可能一生永恒。但也可能转瞬即逝。

如属前者,根本就不可能“出轨”。

而倘属后者,则想不“出轨”都难。只是看有没有机会和对象。”

我个人认为,在婚姻生活中,所谓的“经营”,实际上,是刻意为之而又大多有点“行不由衷”的。

而“维持”一词,就更是挂在众多的所谓“婚恋心理学专家”们的口上。

我以为,这些都是误导。

生活,应当顺其自然,随遇而安。

同理,婚姻生活,也应当如此。

“刻意求工”,那是干事业,做文章的最高境界。用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我觉得千万不可,甚至万万不能。

为什么呢?因为,那样,就会让人感觉有一点“假”。

我意,真实地做人,率性地生活,就好。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话,用在这里,不知是否妥当。

但我以为,能合就合吧,要分就分吧,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想起川西民间的一句土话:“背在背上都要‘眨眼睛’”。

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便你把老婆背在背上,她还是会向她的意中人“示爱”。

就夫妻而言,若一方的“心”不在了,挽留,大抵是无用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还是老话说得好:“万事莫强求”,“强扭的瓜不甜”。

再说,你可以“出墙”,我又凭什么不可以“出墙”呢?

最后一点,我要强调一下:在感情面前,任何所谓的“道德”和“修养”,都是苍白无力、毫无用处的。

各位,顺其自然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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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率性而为不失为一种人生潇洒,顺其自然更凸显出一种从容心态,可自古以来,面子形象是非善恶早已固守人心,感情方面,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随遇而安”呢?作者立意不错,值得思考。

文章评论共[6]个
半斤-评论

把墙筑高些,红杏只能在墙里开了。问好马兄。at:2009年09月20日 下午3:49

业余农民-评论

O(∩_∩)O哈哈~at:2009年09月20日 下午4:25

业余农民-评论

问好朋友周末愉快!at:2009年09月20日 下午4:26

清哲木-评论

红杏出墙好,我就在墙外等红杏!at:2009年09月20日 下午4:54

红尾巴的狼-评论

因为家里的土壤没肥料了只有出墙外索求,外面的阳光也充足啊!说笑。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出了问题就是两个人的事,谁也没有理由自清的。问好。at:2009年09月21日 中午12:45

阿敏啊-评论

有位伟人说,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换句话说,在婚姻自由的王国里,婚姻的前提必须是在建立爱的基础上。据报道,一个小小的重庆市半年就有35万对离婚,离婚大军的剧增,对家来说,不是一件好事,至少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对国来说,也是一种不安定的因素,因离婚而引起的社会纠纷案例不在少数。红杏不只是出墙,而是出鬼了。老革命抱起了下一代,这里有多少爱的成分,下一代看上的是老革命的人民币罢了。什么在出鬼,是那颗驿动的心和龌龊的钱。希望世人多一点诚信,多一点责任。这样出轨的事就可以少些》at:2009年09月27日 上午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