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佑的《恋曲1990》曾被我如痴如醉地传唱,如今唯一能记起的一句完整歌词就是开头的那句“乌溜溜的大眼珠……”,但我永不能忘其曲调。只要我一开口,那优美而抒情的韵节便会从我的内心里哼咏而出,四处散发它脉脉的幽香。岁月总会为记忆留下生命里那些深刻的印迹,有如这曲调;虽然它有些东西会象流水一样无力挽留,譬如那歌词。我爱罗大佑,是因为我爱他那如诗般圆润铿锵的歌词,更爱那些把歌词演绎得如流水行云的曲调。那深入肺腑的缠绵,或荡冲云天的豪气,是真正的生命之真谛抒写的华章。我爱罗大佑,是因为我爱他生命里的真,爱他生命里执著的用情。我爱罗大佑,是因为我崇尚和渴盼生命里拥有这种情,这份真。
埋着头走路,不知不觉的人生已二十多载。一朝清醒,发觉窗外云已白,风已清,莺歌燕啼更是绕人耳根。不知何时起,心里已藏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开始还淡淡的,象冰天雪地里一粒浅浅的红梅。蓄之愈久,觉得并没有怎么在乎和浇灌它,这粒红梅竟长成了一片桃花林。红艳艳的景致融化了整个冬天。慢慢的生命便有了一种责任,也有了一种前所未有和义无返顾的勇气。那些日子里,我的歌声有些凄伤,宛如一只夜莺不能承受长夜的悲凉,而心里的那个影子,也早已轮廓分明,音容清晰。
桃花的红艳和夜莺的歌唱终于柔和了春风,驱走了黑夜。握住那双柔和而亲切的小手,感觉到生命无比的平静和恬淡。我喜欢这种平静或是日复一日的平淡,只要和她相守,旧日血脉里流动的那些狂热和烦躁都一扫而光,只要能日日目睹她温柔和美的笑,心中再大的阴霾也会随之而逝。我的第六感觉没有骗我,从我看到她的那一刻起,它就告诉我,这是你一生要找并与之相守的人,走过去牵住她的手,告诉她你喜欢她。我这样做了,我成功了,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美。
最喜欢她身上那份真。醇醇的,象白玉兰的香气一般深厚。每天伏在案前忙着认真的备课,批改作业,在灶前象摸象样地切菜、炒菜,闲了的时候,便在灯前坐定细细心心地编织着手中的毛线。每每这个时候,便有感动象水一样温润地浸过心田,漫游全身。也喜欢她待人的态度,永远那么的和气,又让你感到真实,浮游在人际关系的水中,她就是一尾自由自在的鱼,那样的灵活与轻盈,未见得有任何的阻隔。
我不是任意便溢美的人,面对她,我却觉得自己的词汇是那样的贫弱和苍白。每一刻,我都觉得有什么需要表达,而每当表达时,我又担心表达得不力。在她面前,我总控制不住自己的激动,总是甘心情愿地被她的美所迷惑,被她的灵魂打动。
这一刻,她离开了我,去向别人请教织毛线上的她的不懂。走时,她把她的钥匙丢给了我。我戏谑地说:“不但钥匙要留下,而且心也要留下。”她扬起一只拳头向我作欲揍状,抽身而去,身后却留下一串银铃般悦耳的笑声。我喜欢这天真无邪的笑,更喜欢她尘世无染的美。
我的恋人我爱她,并且是如此的深沉和狂热。我知道我年轻而熟稔人世的恋人会深解我对她的爱,对她的宠,——这绝不是娇纵,而是一种生命的互相契合和深深的融解!
我会用我的平静和热忱,会用我的沙哑的歌喉,为她唱一世的恋歌!值此一生,只为她,只为她一个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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