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何为杂文?夜来洪荒

发表于-2009年09月11日 上午11:41评论-1条

起这个名字吓我自己一条,太大的题目了,自己怕驾驭不了,但有些话用这个题目说出来应该会更合适一些,所以就请方家多多包涵了。

烟雨杂文大家很多,但我看来,似乎现在很多文章并没有表现出来。看大家发的杂文,我实在不敢承认那是杂文,更多的好像是在说理,更多的好像是在大段大段的自我叙述,自言自语。杂文的特点在于什么?按我小子的看法是 针针见血,字字珠玑。一个字,让人回味悠长;一句话,让人幡然醒悟;一段文,让人醍醐灌顶;一篇文讽透天下之事!多则一两千,少则几百,读完让人感觉如三伏天吃雪糕一样爽。

且看我们的杂文呢?不痛不痒,含含糊糊,等你看完了他整篇文章还云里雾里,貌似作者还在犹抱琵琶半遮面。你不知道他说的是谁,你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

读如此杂文便好似吃一个没有陷的肉包子,等你吃完了厚实的面皮还没有见到陷的尊荣,真真让人有想把作者拉过来打一顿的冲动:你小子麻子不是麻子,那是坑人啊!

我们的作者似乎又觉得我们的读者脑子都为浆糊一般,一个道理絮絮叨叨的能从小孩出生说到老头老死,生怕别人不明白,一篇杂文数一数字数竟有几千之巨,不得不叹服:你怎么就不去写长篇呢?真是浪费了人才!

读这样的文章你就会非常纳闷:为什么古代文人都喜欢女人的小脚呢?但又好像喜欢女人裹脚布的人并不多。

我们的杂文作者们手里拿了棒槌楞说那是锥子,说要一针见血,岂不知,他缀了半天也锥不出一个白印,就自顾自得说:这人还真厚实。他不说他自己拿了棒槌当针,却说人皮厚。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杂文为杂文的原因是因为他的特点,且莫让杂文变成了棒槌。与大家共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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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比喻生动,言之有理,惜乎错字不少……

文章评论共[1]个
燎原百击-评论

发文前请仔细检查,期待更好。at:2009年09月11日 中午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