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越来越严重,有时候好像要将肺都给咳得掉了出来,如果真的不小心把肺给咳出来,我一定若无其事一样,再把它狠狠地塞进嘴里,就像每次惊讶得下巴掉在地上一样再合上。
我拼命地挤着不受控制的眼泪,拼命地想起那些未成年前的大事小事。尘埃落定数几载,终于在这时候,慢慢地浮上心头。
——题记
立秋后的,七月七。
今天,没有刺眼的太阳,没有棉花糖一样的白云,抬头仰望着看不是很蓝的晴空,刚刚好,眼里眨呀眨,微涩着,有的只是随着微风飘扬的落叶。
不生于斯,长于斯,像几年前的这天一样,我仍然是一个人的身影穿梭在这座孤寂的城市,在一个,没有能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的城市。
那年,我们一样的年纪;一样的朝气蓬勃;一样在鼻梁上挂着眼镜;一样喜欢看安静的文字。不同的是,他是男生,我是女生。
他有着很好的成绩,在班上是班长,做为转校生的我,成绩够烂,就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掉在海里在做垂死挣扎的一样。
那年,夏天。校园到处开满了白玉兰和七里香,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白玉兰那种花,对于以前还没有转校的时候,整个学校都种满了荔枝树,再开满满枝荔枝,因为,那是出了名的荔枝特产。
每次搞卫生的时候,拖着沉重的扫帚整个校园就乱七八糟的,我和他一组,不知道是倒霉还是幸运,他会偷偷地把扫帚横着半空放在我头顶,不知情的我,还是狠努力地完成这桩如此坚难的任务。
有时候,他会经过校园,把白玉兰花瓣带入校室放在我面前,也有时候,会在路过看到某一种不知名的黄色小花带给我(多年后,我才知道,那不知名的黄色小花叫鸡蛋花),甚至在课间小休的时候,冒着小雨把开在雨中的七里香放在我面前。我问他,为什么下雨了还去当采花大盗?他不好意思笑了笑说,因为你讲过你喜欢这花的味道呀。
我是因为家庭问题而转校的,在适应新学校半年后,还是一样喜欢哭得稀巴烂的,几乎得了忧抑症。他的座位位于我前面,他说喜欢看我流眼泪的样子,对于这点,我觉得他好变态。
那年,我们都有自己的梦想,都想拥有自己的文字天地,我疯狂地迷上他借给我任何的一本书,因为不看白不看,对于我异常看书的速度,他总是羡慕不已,虽然我可以两堂课,偷偷看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仍比不上他可以记住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是谁来得精彩。
那年的一年后,我们分开到不同的班级,第一次清楚记得他的班级是他生日的时候,七月七那天,在笔记本放了书签,他说,那是他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到我生日九月三的时候,收了他的礼物,一棵校园不知某个角落里的小草。我是死死地记了n年,问他为什么要送一棵已枯死的小草给我,他笑着说,那样你就会永远记得我了……
永远记得我了……
终于,在某一天,我自己抱着沉重的课本,头也不回地离开那算不上有着恋眷的校园,因为,那一切,都落幕了。
再第二年的时候,他去了t市里读书了。我们的友情,也慢慢地淡薄了,透明得连呼吸都感觉不到。
再很久很久以后,我生日那天,他始终从t市赶了回来。
那年,我们在微微细雨中分道扬镖。我手里拿着是他送给我的《泡沫之夏ⅱ》和《天使与魔鬼》。只记得他说,没有《达芬奇密码》卖了,就换了一本。……我们一直没有回头,就这样一直向前走着。在这后,我一个人去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消失了半年……
多年后,我们连对方的消息都没有,也许是我走得太远,太急,来不及把他的友情给带走,但我却永远想寻找着那个令我想念的同学。如果当初你还在的话,我们不会就这样。
后言——他第一次看我穿裙子的时候,他笑得有点涩色,他说,你穿裙子很漂亮。至今,那短裙仍放在没有人能遗忘得了的角落里。
此文献给——司徒宏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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