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呆呆的爱情故事聪明的阿呆

发表于-2009年08月21日 早上9:34评论-0条

关于她?这是一个多少年没曾提起过的名字。我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却了,印象也渐渐的模糊。可没想到的是一切的根源只是由于自己没去想而已,忘却是忘不掉的。只是堆积,堆积在记忆的最深处了,不经搅动还好,一翻涌一切积压在最底层的东西自然就都漂浮了上来,所有的点点滴滴竟然如同昨日发生一般,还是那样的清晰。——题记

我们是大学同学,认识她是进校门第一天的事了。我捣鼓好自己的个人物品之后,就去女生宿舍帮忙,我的高中同学可是早就和咱打了招呼的呢。可去了其实也简单,无非是帮她们搬搬行李,挂挂蚊帐之类。这样一来,事没做多少,和女同学们倒混了个脸熟。开学选举,又凭这么点小优势,还当了个小班委。

而她就心里多少有我这么一个人了,见面了也点点头,笑一笑。我和她的故事就算正式开始了。

她家是个票友家庭,她妈妈特别喜欢唱越剧,据说年青时还曾经露个一小脸。耳濡目染下,她也喜欢哼上几小曲,嗓子也很不错,我们学校的什么曲艺大赛她是几乎每次都要去参加的,也得过几次小奖。而我,听的悠扬,着实向往,因此也就渐渐的和她亲近了。可她却是不怎么睬我的,一贯的把脸绷的紧紧的,只一天到晚的和室友晶晶粘乎,好的就像是一个人。又喜欢唱一首歌,歌词我听熟了,至今还记得。

谁要你理睬

邓丽君

我走在那大街上你跟来

我走了个小巷又看到你发呆

想一想该与不该

你自己总明白

你快快离开我的身边

谁要你理睬

我白天见你你在向我看

我早上遇到你又把鬼脸扮

想一想该与不该

你自己总明白

你快快离开我的身边

谁要你理睬

那春光明媚桃李开

那树上鸟儿也恋爱

假如你求爱不能改

就要到处追求没人睬啊

我走在那大街上你跟来

我走了个小巷又看到你发呆

想一想该与不该

你自己总明白

你快快离开我的身边

谁要你理睬

我那时气极了,就琢磨她们俩到底是不是同性恋呢。见过要好的,没见过这样要好的。吃同去,睡同床,就是上个厕所两人都赶趟儿。你说我想找机会接近那该有多难。

幸好晶晶和她还是不一样的。她喜欢和我相处,没事和我讨论点子文学之类的东西,现在想来确实是有点可笑。可是那时候就是喜欢,还觉得自己神气,没准能够在这方面混出个名堂来呢。晶晶也喜欢,所以我们没事就凑一起。至于她,喜欢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就是时至今日,我还是不知道的。可是不管是主动也好,被动也罢。晶晶喜欢和我混,她也就来了。于是我们三,算是一伙了。甭管去什么地,上什么课,一个人去了,先占三座位,晶晶坐中间,而我和她就分列两旁,我那时就老觉得自己像是牛狼织女了。渐渐地有我的地方就有她们,有她们的地方就有我了。只是那时候的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点子小心思,晶晶还是很晚才知道的。

那时候的小日子过的可真美,就那样朦朦胧胧厮混着,时间持续了有大半年吧!我们谁也没挑明,都装傻,不说恋爱,只谈交情。一起看书,一起闲聊,一起吃饭,一起散步……足迹遍布了校园。欢声笑语、美好回忆如同繁星点点,枚不胜举。甚至于直到今日,我的爱好也受其影响,有事没事喜欢哼上几声戏曲,与当代年轻人颇有差异。

最最让我回味的还是一次去晶晶家,那是临近寒假的一个周末,快到门口时她们来迎我。远远一望,我就惊艳了。晶晶的上身罩了一件纯白色的t恤,下穿一条浅蓝色牛仔裤,把两条浑圆而结实的大腿给绷得紧紧的。清爽朴素,亭亭玉立仿如碧荷出水。她则是一袭淡紫色碎花连衣裙,群摆飞扬若御风而来。眼睛似笑非笑,嘴角似弯未弯。我只看迷了,看傻了,心里美滋滋的。估计色心就是那时候给吊起来的。平素就喜欢看她嗔怒的样子,生气时嘴唇轻轻一瘪,嘴角便往上翘,而我反倒是越发的喜欢了,只想着倘若能够把那厚厚的嘴唇轻轻一捏,瞧瞧到底她能够翘多高,那该有多妙!呵呵,惜乎哉,此想法也只是意淫而已,直到现在梦想也是没能够实现的。

我们去的那天刚好晶晶爸妈都不在家,偌大的房子就剩下了我们三,自由的很。我们自己随便找了点东西吃,又看了一会晶晶的相册,听听她说说过去的既往。没事了,两个女孩便突发奇思妙想,说要一起来要服侍我,让我享享齐人之福。

对于这建议,我是既不想拒绝,也不能够拒绝。只好听之任之了。于是她们二人各自端了一小碗洗净了的葡萄,轮流着要来喂我。剥去紫红色的果皮,碧绿的果肉就被两双细长白皙晶莹如玉而且粉嫩的手掌轻轻的送到我嘴边。也许是激动吧,她们的脸一片菲红,洁白的牙齿在金黄色的夕阳照耀下闪闪发光,再配上那浅浅的微笑,银铃一般的呢喃,我醉了。我彻底的陶醉了,那一刻,我想起什么了,帝王不外如是,呵呵,此生之福估计也就是那天享到极至了,以致于每一细节至今想起仍然是历历在目。就着那香甜的葡萄,趁着晶晶不注意,我又悄悄的似乎无意中吮吸了一下她因送葡萄而近我唇的纤纤食指,她的脸越发的红了,手也发烫般缩回。又偷偷的瞥了我一眼,当是时,我只觉浑身躁热,心想,我完了,我要死了,我彻底的陷进去了,我要谈恋爱了,再不可以这样不清不楚了。这一顿吃的暧昧,就连回去的路上我还如同醉酒,一直晕晕乎乎。只想着:这劳什子的三人行,该到打破的时候了,总不能做什么事都还要三个人了吧!

回去后不久就是寒假,而我也开始行动了。我的强项是什么,不是嘴,是手。我写的永远比我说的美。嘴巴笨,脸皮薄,很多的话不敢说,也不好意思说。可写在纸上就无所谓了,于是我一天一封信,提笔书毕立马奔邮局就往她家寄,然后便是眼巴巴的盼回信。

正自彷徨间,那患得患失之心最是折磨人的。老是担心万一恋人做不成,朋友又散了,那可就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了。毕竟对于这份友情我还是很珍惜的。总算老天怜我,几天之后她的回信终于是姗姗来迟。虽然是语意含糊,内容隐晦,可我毕竟还是不傻,其中情意绵绵,百般许可还是品味得出的!为此,我是端详再端详,仔细又仔细,楞是想从字里行间琢磨出她的形象来,那音容,那笑脸,就活生生一样呈现在我的面前。整个寒假,我的心情极度亢奋,无比的亢奋。虽然还是一个人的秘密,虽然还是没告诉过任何一个人与之分享,可是那时我真实的感受到幸福原来离我是如此之近。一颗心早就飞到了学校,渴盼着能够早日和她聚首。

时间走的总是比你想象中更快,开学的日子很块就到了。依旧是得先处理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很快我们就都平静下来了。可是对于我们的那事,她却沉默了下来,人前不提,人后装傻,我每次逼问,总是找话题错开,避而不谈。我心知不妙,却也无可奈何,这事我总不能强迫吧!再说也不至于就那么没出息,我有我的尊严。所以我们三也就仍然傻傻的进行着这个怪异而和谐的三人行。

说是恋人,却又疏远;说是朋友,却还亲密。我自个也糊涂了,可为了维持这段情感,只好继续糊涂下去。

和她在一起时,发生的最亲密的一次身体接触是在一次逛街中。那天下着小雨,细雨朦胧的只管弥漫着,就连空气里都似乎孕育着一种浪漫的气息。我照例是不带雨伞的,只和她挤在了一起,空间既然小了,彼此的身体也就靠得紧密。本是她撑的伞,我也抢了过来,就往她的头上倾斜,另一只手却趁机把她的小手给握紧。这可是我梦寐许久的一件事啊!今番终于得以实施。她暗暗使劲,挣了挣,我却攥的更紧了,她也就没再坚持。这一段路走了有十来分钟吧,就觉得时间过的飞快。到了车站,她的手也就随即松开,再不肯叫我靠近。而这也是我和她之间唯一的一次牵手。

再往后接下来的故事就很简单了。由于我们之间的事情似乎明朗化了,晶晶也开始有所回避。这期间她们寝室和外语系的一个男生联谊寝室组织了一次野外郊游,为了避嫌,也没叫我。可第二天早上,她们一回来,我就听说出大事了。另外一个和我较要好的女同学告诉我,当夜,她竟是和另外一男生背靠背在篝火下说了一夜的话。我的酸味直往上冲,那可是我三年来都没曾实现的目标啊。一时兴起,就要去寻她质问。忍了下,还是没有。只装做不知道,还去图书馆等她。从黄昏,到闭馆,她终究是没有再出现。我的心一下便拔凉拔凉了!

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解释,从此她几乎是很少再出现在我们的三人小组中,她只是忙,而我也不愿意和晶晶成天的厮混。我们的步伐渐渐的稀少了。可是我始终是想要知道原因的啊。就算是失败,我也想要知道个原因。总不能够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撒手走人吧!

我想尽一切办法约她,可是她总是避而不见。躲闪的远远的,再末了,逼得急了,终于愿意见我了,还是没话,只把我以往送她的所有物品,包括信件统统做了一包裹,一并甩了给我。冲我嚷了一句:“你可以死心了,别再骚扰我了。”我无话了,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被甩,可是这个血淋淋的事实就摆在了眼前,还有什么话好说。还有什么原因好问。不需要再去寻找什么答案了,其实也许根本就没有答案,一切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也许我们压根就没有开始过,而我却只是痴迷在梦里。

踉踉跄跄的走回寝室后,我和朋友灌了平生第一次的醉酒,吐了个一塌糊涂之后便是大病一场。感冒发烧,卧床不起。当时就觉得也许连老天都开始在报应我。折磨一点,痛苦一点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一病就是一个星期,整个人蔫蔫的,提不起精神,坐进教室也习惯性的朝她们俩的身影望去,以往是那样的熟悉,此刻却是那样的陌生。纵然是我不支卧倒,扫视而来的目光却只有冷漠。彼此之间隔着的不过是几张桌子,可是那遥远却无法叫我再迈进一步。唉!现在想起,那份辛酸依然叫我险些掉泪。

也许真是天不佑我吧!

几天之后,我又出事了。本在学校足球场踢足球,有一球被别人踢出了界外,我自然是奔跑救球,这一跑就出事了。球场的四周有一圈水泥制的下水道窖板,由于时间的缘故,有的已经断裂,露出一个个或大或小的洞口,直如一张张欲要择人而噬的恶嘴。我的腿便是奔跑过程中刹不住车,陷了下去。那一刹那,我只听着“吱”的一声,我的小腿至膝盖一截被水泥板摩擦的发出尖叫声。我心知不好,拔出一看,在小退迎面骨已经划出一寸余长的痕迹。骨头茬白嶙嶙的露着,一呼啦的时间血便涌了上来,止也止不住了。同学也纷纷围了上来。

然后就是上医院包扎。还好骨头并无大事,只是皮外伤。但是要养好却难。那部位特殊,医生说因为很少有血液流通,所以伤口要想彻底愈合只怕要很久。又是时值盛夏,天气炎热,伤口最容易感染,发炎化脓。得天天换药,还不能够移动,不能够叫伤口沾水。你说可难为不难为我。

头几天都是哥们掺扶着去换药,接下来的时间我就配了副拐,如铁拐李般行走在校园。偶尔还能遇上她们,也没有问候,也没有关怀,只远远的投来一缕冷漠的眼神,依旧是忙着各自的事情。我的伤口每天都在化脓,每次自己换药时看着那浑黄的脓水,我的眼前却总能够出现她那冷冷的眼神来。老想着,要是我们没生分了,她应该要来照顾我的啊!可是一切终归只是幻想了。又忍不住自嘲了,咱怎么就这么爱做梦呢。

养伤我足足花了近三个月,可腿上的疤痕却永久的留了下来,至于心上的创伤何时才能够愈合,说实话,我自己也没底了。哀莫大于心死,此后的我,渐渐沉默,对于周遭的一切似乎都失去了欲望。朋友、感情、前途……似乎一切都是那样的淡泊,有什么好在乎的呢。是你的始终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是枉然。我的信念“别人争着,我不抢,别人不要我珍惜”也就是那时给培养出来的。

伤好以后,我再没找过她,她也没再找过我。甚至于同学们也很忌讳这个话题,很少在我面前提她。

时间一晃就是毕业前夕,想着此后或许今生再不见面了。我还是按捺不住自己了,我始终还是想知道我当初的疑问。为什么要要这样对我,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就算是错,我想知道下原因。仅此而已。

毕业散伙饭吃完,我在楼道口堵住了她。我说:“给我个答案吧!为什么?”她还是很高贵的看了一眼,轻蔑的说:“没答案,我看不起你!”此话一出,如五雷轰顶,我的意志开始恍惚,神魂俱灭。什么结果都想到了,可是万万没想到的原来自己竟然是这般的猥琐,形象如此不堪,还有什么话好讲。我最后看了她一眼,走了,不再回头……

后记:毕业也快十年,前阵子遇见晶晶。叙旧之余终于还是忍不住又打听她的消息了。(想想自己也真是犯贱,倒不是还想什么再续前缘,只觉得毕竟相好一场,该有的关心还是要有的。)晶晶只简单的告诉我,她和大学时处的那男人也分手了,后来和现在的一个同事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儿,据说感情也就一般。生活也就这样,所有的一切终于都结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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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诠释生命点评:

生活就是这样,婚姻未必是爱情的终点。爱情是年少的轻狂?爱情是曾经对美好感觉的拥有?爱情……
    小说讲述了一段青春期朦胧的爱情,文笔流畅,语言活泼生动。把那个时期的骚动与迷茫刻画得暖昧而模糊,爱情与荷尔蒙冲击着的人生,浪漫与纯真的年代值得人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