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时30分许,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在晋江高速公路出口设卡,一辆闽b82371的沃尔沃轿车,驶出高速出口后,便一直缓慢行驶,直至停车。民警上前检查时,车上就陈某强一人,他摇下车窗后,满脸通红。民警要求检查对方证件,陈某强把自己的驾驶证和工作证都掏了出来,并补充说自己是莆田城厢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但又无法出示警官证。随后的调查显示,陈某强不是城厢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这时,陈某强又改口说自己是涵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再次调查后,发现陈某强又在说谎。(2009年08月16日02:07 海峡都市报)
都说酒后吐真言,因为醉酒以后,大脑里所残存的意识,是根深蒂固的意识,这一点有过醉酒经历的人都有同感。
陈某强原本是交通局副局长,在县级,交通局的分量和公安局是不相上下的,而交警大队只是公安局的下属机构。这样一比较,这个陈副局长其实是把自己降了一大级。也许有人会产生一个感慨,这个陈副局长好谦虚喔,居然把这么大好的“显摆”自己的机会白白浪费,这是什么精神?是不图名不图利的良好品格,是礼贤下士戒骄戒躁的崇高风范。真是这样吗?
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陈大局长在醉酒以后,脑子里的残意识不是把自己说成教育局长、卫生局长、或者工会主[xi],而是交警副大队长呢?难道交警这两个字是那么的响亮以至于在昏聩状态都能脱口而出?其实,在这里我们可以回顾一下一个潜在的现象,就是“天下一家”的职场规则。比如说,全国的司机是一家,到外地游玩,如果遇到了司机同行,那是格外亲切的,甚至性情之下会换来一顿丰盛的晚餐;全国的城管是一家,城管甲局长去乙地,所受到的招待规格,肯定要比教育局的丙局长去乙城管的招待高得多。因此,我们的陈局长这个时候急中生智,果断地报响了自己交警队长的家门,其中包含着两个鲜明的意思:第一,我们是同行,请多多包涵,高抬贵手,放我一马;第二,你哪天说不定也会去我的辖区,说不定也会醉驾,那个时候,我一定会涌泉相报的。
于是第二个问题又产生了。现在醉驾的,主要还是两种人,有权的和有钱的。有点小权也还作罢,比如乡长、科长之类,尽可以不打他的米。但是,如果遇到了局长、市长、甚至省长那可怎么办呢?佯装不知准予通行?实在又对不起天地良心,何况公安部要求很严,一旦发现,处分是逃不了的,万一出了事故,还会追究更大的责任;但坚持原则又会带来什么后果啊?轻一点说,那些领导会说你小题大作,或者说你头脑僵化不会变通;重一点讲,领导们会以要务在身相威胁,一句“误了我的大事你要全盘负责!”,哪个交警还不吓得胆战心惊地“祝你一路平安”?至于有钱的,他们可以用钱来封口,或者他们的手机上也保存着百十个领导的号码,眨眼功夫,还是只能乖乖放行啊。
为期两个月的醉驾集中整治开始了。可以这么说,整治的重点,并不是普通的司机,而是那些集金钱和权利于一身的显贵们;整治的关键,是看我们的领导们能否以身作则,我们的交警们能否一视同仁地坚持原则。昨天是第一天,陈大局长的言行已经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一定要慎之、戒之啊。切记。
-全文完-
▷ 进入楚天阔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