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白云区警方开始大规模地对全地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五提取”监管机制(即:提取照片、身份信息、指纹、dna和笔迹),从业人员经过登记后方可被允许持证上岗。据白云区棠景派出所副所长龙师军介绍:“本区地处城郊接合部,毗邻广州火车站和旧白云机场,商业发达,人员流动量大,治安压力很大,为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决定在辖区内大力推行‘五提取’监管备案机制。”
曾有一家大型网站对此事作民意调查,大部分网民同意并支持白云区警方这种做法,理由是:“采集指纹及dna不能简单地看成是侵犯个人利益。其实,它对个人同样有益处。现在,每一个人不仅要有一张个人身份证,也应有‘基因身份证’。”反对者占少数,反对理由是:“指纹及dna本身属于个人隐私。隐私被记录在案,对于个人显然是一个隐患。指纹、dna将成为公安刑侦部门破案的有力证据。而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这一证据公民是可以不主动提供给警方的。如今,公民在无犯罪前科的情况下,提供指纹,显然是对个人不利的,也是隐私权被侵犯的典型情况。”
对此事,我的个人看法是:
一、广州白云区警方在对本地区所有娱乐从业人员实行“五提取” 监管备案机制,可能觉得确有不妥之处,但也是事出无奈之举,非此不能解决以娱乐行业圈子为主的犯罪活动。我们知道,广州是沿海地区开放最早的城市之一,开放带来大量流动人口。随着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犯罪率也一定呈直线上升趋势。如何打击流窜型犯罪作案,这对广州白云区警方来说,确实一件十分头痛的工作。也因为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在娱乐场所反应较为集中,白云区警方不得不出此绝招,不惜背上“将娱乐行业所有从业人员都视作为潜在的犯罪公子”之名。这样一来,或许原本想在白云区作案的犯罪分子,一定会见“警”而远之。
二、大部分网民为何举双手同意?原因在于依目前警方综合实力还不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使其停止犯罪的力度。既然做不到,网民们只能通过集体放弃“隐私权”保护来达到社会治安的改观。网民们也知道,在美国、英国以及香港地区,执法人员只有在对遭逮捕或拘留的对象才实行dna和指采集纹。但是,在中国,只有将防范打击目标扩大化,才能根本保证地区内治安好转与巩固。
虽然白云区警方发言人一再解释说:在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的当今,他们在这一行当里工作很容易成为潜在受害者,基于保护他们利益出发,才不得已实施这一监管制度。然而,根据法律上“有罪推定”条款,犯罪嫌疑人只要没实施犯罪行为,即使他有犯罪企图或犯罪意念,但没丝毫行为表现,我们就不能认定他就是犯罪嫌疑人。既然不能认定他是犯罪嫌疑人,就不能用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来对等待他们。如此,任何所谓“从保护娱乐从业人员利益出发”的说法都是无稽之谈。
三、在这里,我要给白云区警方定位。白云区警方是为民服务的国家公务员办事机关,还是以监管民众一言一行的“眼睛”与“工具”?是前者,就应该将本地区内所有民众视为自己服务对象,不分暂住或固定居住对象,只响应当年老毛一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知道,警察这一职业的收入来源于纳税人的纳税,为纳税人服务天经地义。如果是后者,是“监控的眼睛”和“专政的工具”,那么警方今天可以在娱乐从业人员身上提取dna,明天同样有理由在其它行业,比如说人流复杂涌动的农贸市场、进出人员身份不明的商业广场,或者说在全体公交人员以及出租车驾驶员身上提取dna。这些群体的人不也是很容易成为刑事案件的“受害对象”吗?如果说容易成为“受害对象”的人都应该尽快建立“五提取”,那么现在这个社会,人口拐卖现象还很猖獗,婴儿一出生,警方应该在第一时间去医院提取dna,以备日后不测之事一夜间发生。
四、我认为,以牺牲全体娱乐从业人员“隐私保护权”为代价而换来社会治安局部稳定是白云区警方一个非理性手段表现。白云区警方企望通过这种“非理性”手段来达到“理想化”的社会安宁到来,这其实是很难的。难度在于,警方并没有解决社会犯罪根源。贫穷与饥饿、迷惘与堕落,等等,这些都是普通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念之因。社会贫富巨差现象存在,更是对这种“一念之因”直接起着催化作用。
最后,我想说:白云区警方是无奈的、悲怆的,悲怆在于:在没更好的选择之前,只能将娱乐行业所有从业人员看作是眼里潜在的、随时随地会由假设的作案对象一跃成为真正的作案对象。悲怆更在于:很多犯罪分子跨出犯罪第一步,起因居然很简单,因贫富巨差现象而瞬间产生“劫富济贫”的报复心理。消除社会贫富巨差,让饥饿的不再饥饿;让无栖可居的有栖可居;让失业的、盲流的、朝不保夕的、食不果腹的、社会最底层的人有一方生存之地,这些本是民政局或其它行政部门职责之事,现在居然落在警方身上了。真正力不从心呵!如果我们承认白云区警方是无奈的、悲怆的,那么生活在白云区的全体民众,何尝又不是露出一张无奈的、悲怆的脸?
2009-8-1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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