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关注农业部网站上那个“农产品价格日报”,为上面千变万化、千奇百怪的价格异动所吸引。明明是同一种产品,但甲乙两地的价格差是可以有几倍几十倍之巨的。就说前天(8月11日),核桃的价格兰州张苏滩是2.4元/公斤,而湖北潜江江汉却是40元/公斤;又如红枣,济南堤口是4元/公斤,而北京八里桥是33元/公斤。这个价格信息发布以后,我相信兰州的商贩会立马组织核桃货源,向潜江挺进;而济南的红枣商也会跃跃欲试,计划今天上午就去北京一趟,赚一笔红枣钱,也顺便看看故宫。这样一来,市场就丰富了,经济就生动了,资源就日趋平衡了。这就是价格对市场的杠杆作用,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里不可或缺的一种调节手段。
与此同时,另一则消息也映入了我的眼帘。据中国新闻网8月12日报道,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刘怀寅财路非常广,在8年多的时间内竟收受各方“供奉”的人民币928.6万元、美元3.1万元、日元20万元。其中,对刘怀寅11笔受贿指控中,单笔受贿数额百万元以上就达4笔,最高一笔高达340万元。据指控,浙江某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及土地补偿费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6年4月、2007年1月,两次以支付咨询费的名义转入刘设立的合肥昊然投资咨询公司账户340万元。安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及土地补偿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7年春节前、2008年春节前,两次在合肥市黄山大厦送给刘200万元。
又是村支书,又是征地腐败。在此之前,村级特别是城市近郊的村被挖出的贪腐已经不是个案,金额更是高达数千万上亿元。在这里不想去探寻什么腐败的思想根源以及他们最终接受什么法律审判,而是对另一个问题产生了思索,那就是房产的价格。
目前,开发商们正在愁眉苦脸地诉说房产成本,一些经济学家也在极富同情心地为他们加以佐证,房产价格大有勇攀高峰的势头。可惜,我们终于明白了这个房产价格是很不正常的。试想,一个村支书能接受贿赂数千万,那么,那里的书记镇长主管副镇长收了多少?那里的建设局、国土局、房产局的头头们收了多少?那里的书记市长主管副市长又收了多少?这些贿赂,是否也计入了房产成本?如果计入了,应不应该由老百姓来为腐败买单??
因此,我说价格更要成为公平的杠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价格政策要围绕遏制腐败而进行。就说房地产,房价最后确定多少,不是开发商说了算,也不是某个领导说了算,而是由科学的价格评估体系说了算。一块地的阳光成本,加上建设成本,再加上开发商的合法利润,就是房产的最终价格。很简单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必要争得死去活来啊。
第二,价格政策要维护基本的民生。基本民生是什么?就是百姓赖以生存的物资条件,具体地说,有水、电、气、粮食、菜蔬等等,这些物资坚决不能随意涨价,因为,尽管这些在富豪们眼里微不足道,可在低收入家庭里,这些就是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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