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中组部拟推行县官高配、省管县改革,一些地方,比如湖南已提拔部分县级领导为副厅级。
面对日益严峻的维稳形式,中央领导看到了县级政权的重要性,应该是这轮改革的主要动因之一。我在前不久的博客中,就今年群体性事件频发的现状,作过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县一级行政权力机构出了问题,是日益猖獗的县级腐败伤害了基层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感情。在我国,目前的县级政权,相当部分,缺乏人民信任和支持,这样的事实,才是酿成一次次群体事件的深层次根源。如果你不承认我的判断,请你去下面走走,了解一下现在老百姓对县级政府和政府机关的信赖程度和敌视程度,就会有让人有吃惊的结论产生。
我国现行的县级政权机制,实际上就是县委书记大权独揽的集权模式,正是这种模式,滋生了县级腐败。
县,或者说郡县,一直以来是我国国家政权的基础。它就像一个小的王国,具有除国防以外的所有国家功能和国家机构,而目前,县委书记所拥有的权力,在事实上,已经成为这个“王国”的“国王”了。我们虽然有不少的关于党内和党外的民主和监督的机构和制度,然而,在书记第一的前提下,这些冠冕堂皇的机构和制度都形同虚设。这是任何一个了解基层现状的人都不争的事实。
今天的县官高配和省管县,无异于在这个高度集权的基层行政权力上肥上加膘,无异于火上浇油。试想,一个地方权力,如果失去有效的监督,你给予的权力越大,级别越高,其结果,便是思想越容易膨胀,越缺乏自律。
我们的改革应该首先从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论出发,从制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上找出路。我们看到了问题发生在什么地方,却没有看到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因此,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的时候,就往往失误。如果我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明天胃痛呢?后天肝癌呢?我们真应该向我们的老祖宗学习一下中医的辨证思治理论,从整体的本质的角度来观察和分析事物和认识世界。
我很赞成目前深圳的改革思路,那就是把地方政府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离,由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履行各自的职责。如果我们的县级政府权力改革循着这样的路子走,使县委书记的权力接受监督,限制个人的决策权,甚至把监督权给予人民,那么,我们今天紧张的官民关系就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我的意见是,县官高配不是解决目前县级存在的信任危机的灵丹妙药,而应该限制现有的县级第一把手的行政权力。目前县一级的腐败,究其根源,都是权力不受限制和监督,制度不够科学和严密造成的。
县委书记的“王权”,亟待改变,否则,我们党和国家在基层人民心中的威信,将面临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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