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老总打死人赔偿28.5万元私了:3岁的儿子在一家酒店大堂里摘了一朵花被服务员撵出吓哭,妻子论理被该酒店老总率人打死有了最新进展,昨日,该酒店老总的夫人一行5人,主动找到死者田家芳的家属曾栋海协商,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酒店老板向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现金28.5万元。今日,田家芳的遗体将被火化,曾栋海说,他会把妻子的骨灰带回成都老家。......“我不告了,告了又能怎样呢?”傍晚7点多,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曾栋海站在人潮汹涌的火车站售票处门口,点了一支烟猛吸了一口。他说,妻子遗体火化后,他将带着两个孩子和妻子的骨灰回成都金堂县赵镇,可能以后不会再来重庆了(8月9日《重庆商报》)
如果有来生,田家芳还会不会嫁给曾栋海?这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了。一般说来,她应该是对他灰心甚至寒心了的:你配做丈夫吗?你既不能保护幼儿不受欺凌,也不能保护妻子不受伤害,我们的安全感在哪?你把自己的老婆就这样以28万元的价格拍卖,你的荣辱感又在哪?两个孩子还这么小,28万元能将他哺育成人?28万元又能够替代我们母子间阴阳两隔里的撕心裂肺般的牵挂?你的责任感又在哪?他们有钱,他们有势力,因此你妥协了,你放弃了,你心爱的妻子只是成为你心头永远的痛,她的冤屈,她的悲惨,你无能为力给他昭雪,你的正义感又在哪?这样看来,田家芳和曾栋海应该是没有来世的了。
为这对短命鸳鸯叹息。生前,他们不会不是恩爱的,因为他们有两个孩子。这一次,到底是什么因素迫使曾栋海把恩爱抛在脑后?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息事宁人”的美德吗?可是人都没了,还息什么事啊;是曾栋海下里巴人没见识吗?可是胡斌飙车案才多久,那里可赔了113万啊,并且那是无意的车祸,这是故意的凶杀;是这个酒店老板因经营不善造成家境贫寒吗?可分明听见“宁愿拿200万来买条命”的叫嚣,声声入耳,怎么就忘了?其实我们知道,上述的不是主要因素。那个老板既然能那样口出狂言,就绝对能证明他在当地的猖獗,绝对能说明他在一方的势力和底气。因此,为了孩子好好地活着,曾栋海忍气吞声了,他“弃权”了。
可是,曾栋海弃权了,法律也弃权了吗?我没有深学过法律,也许故意杀人的案件也属自诉案件,就是不告不诉之类的?如果是这样,我算是在这里瞎嚷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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