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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做短裙有何不可?放牛小子

发表于-2009年08月08日 晚上10:33评论-12条

腾讯消息女子穿国旗图案短裙上街引发争议(组图)http://news.qq.com/a/20090807/000424.htm.说的是西安的一个女子身穿由国旗做成的短裙在大街上走,引起网民争议。

现在是网路时代,什么消息只要一见光,就会不胫而走,甭管这消息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引发议论也很正常。但这篇消息的标题就明显带有倾向性,好像要号召别人都跟着谴责该女子。

也真就按照他的意思来了,真有不少“爱国贼”又开始大骂该女子了。什么脑残、神经、无耻等等,反正都是国粹里边最恶毒的语言。也有上纲上线的,什么烈士鲜血染的,什么什么的象征,意思就是该女子不爱国,不仅不爱国,甚或实在侮辱国家。

俺老鹤真就不明白了,不就一块红布嘛?一块带有黄色图案的红布,做成了旗帜,现在,又拿它做成了裙子,就引起这么大的一群人“被侮辱”!不可否认,几十年来的教化,确实给某些人的心理蒙上了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拿这个红布说事,“你的名字比我的生命更重要”这样逻辑不通的话,都能获得不少人的认可。人的生命,按理说比任何物都重要,这是作为人最基本的生而故有的权利,在这些爱国贼眼里心里,人却比不上一块红布的价值重要,把这块红布做成裙子,就会侮辱一个国家,甚或会使一个国家蒙羞,这个国家也太弱不禁风了吧?因为一块红布被女子穿身上,最不该的还是她穿到了下半身,所谓“私处”,亦即古人说的做了“亵衣”,难道这个国家就会倒霉?就会不吉利?这可真捅了“爱国愤青”的马蜂窝。

拿国旗图案做成衣服帽子,在世界上并不少见,我就见过美国人拿他自己国旗做成大裤衩子穿着满大街走的,也没见到哪个美国人受谴责,反而人家会以为这是爱国,也说明了人家国民的大国心态,也说明了人家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我们自己人穿着国旗图案也不少,运动员的服装上都有哇,难道,有规定只允许弄到上衣帽子上,不允许弄到裤子裙子上?翻看《国旗法》没有见到这样的规定啊。“法无禁止即可行”是现代司法理念。这样说来,该女子并没有违法,那些愤青又因为什么感到被侮辱了呢?难道是因为女人的下体不干净不吉利?可哪个人能否认自己就是从哪儿来到这个世界的呢?人的上半身与下半身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存在哪部分更尊贵哪部分更卑贱的问题,没有那个地方能有你我吗?俺老鹤倒认为那儿是生命的起源,是最干净最吉利最圣洁的地方才是呀!

假如不是因为违法,也不是因为迷信,那还有什么理由反对该女子这么做呢?要讲做成裙子就不爱国,那有的人拿它蒙尸体了,岂不是更不应该吗?大活人不能穿,死人却可以做裹尸布,这是什么道理,请爱国愤青给俺解释解释?

同样是国旗,赵薇穿上日本图案的裙子,就是爱日本,是侮辱我们自己,必大张挞伐泼粪扔蛋而后快。这次有人穿咱自己的了,怎么就换了逻辑,变成不爱国了,还是侮辱我们自己。既然穿日本就是爱日本,那么穿中国为什么不是爱中国?怎么穿都不对,到了全是你们的理儿。请问爱国愤青,究竟应该怎么样穿才符合你们的审美取向?

说那玩意是谁的鲜血染红的,这俺老鹤也半信半疑。究竟是谁的血染红的,为了谁染红的,染红了后又怎么样,大家不都看到了吗?说国旗是什么什么的象征,那请问,大清的黄龙旗是不是国家的象征?北洋政府的五色旗是不是国家的象征?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是不是国家的象征?如果不是,那一段历史怎么解释?如果算是,那它们现在都到哪里去了?它们的消失,是因为被哪个女子穿到下半身造成的吗?

2009年8月8日立秋后一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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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有理有据,驳斥有力!现在有些人,也确实太过于敏感了,还是理智对待较好。

文章评论共[12]个
燎原百击-评论

问好朋友,文章排版太不规范,已作修改,下次请注意。at:2009年08月08日 晚上10:39

放牛小子-回复谢谢,费心了! at:2009年08月09日 上午10:23

山野文選-评论

国旗,就是党旗,而党旗,则就是代表着党国的象征!问好作者!at:2009年08月09日 凌晨1:47

放牛小子-回复一大四小,那是告诉你,你们四个都是小的,必须听从我大的。唯我独尊。 at:2009年08月09日 上午10:25

山野文選-回复哈哈,“唯我独尊”,说得好呀,一个大的要求56个民族围着他转,而不是他围着56个民族转,文兄的总结经典到位呵呵, at:2009年08月10日 中午1:13

彼岸hua-评论

同样是国旗,赵薇穿上日本图案的裙子,就是爱日本,是侮辱我们自己,这次有人穿咱自己的了,怎么就换了逻辑,变成不爱国了,还是侮辱我们自己,既然穿日本就是爱日本,那么穿中国为什么不是爱中国?排!!!at:2009年08月09日 凌晨3:39

彼岸hua-评论

但我还是觉得,无论是别国的还是我们自己国家,国旗既然是祖国的象征,既然代表了国家,就不应该随便穿在身上视如儿戏。运动员的服装上面有国旗,那是在训练或者领奖或者一些特殊的场合。至于你说到有人拿它蒙尸体,也是因为这个人做了有利于社会国家的事,国家当然可以给他这样的荣誉,难道国家会给一个抢劫杀人犯蒙上国旗开追悼会? 相信在我并且大多数人心里面,对于国旗的感觉都是庄严神圣的,没有几个人喜欢看到别人穿着国旗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吧,虽然与爱不爱国无关,虽然如作者所说不犯法,但这样的做法却令人反感。 小女子一家之言,作者轻点拍。。。at:2009年08月09日 凌晨4:03

放牛小子-回复欢迎争鸣! at:2009年08月09日 上午10:23

澌涵毓-评论

那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有些规矩可以破,有些则不可。问好at:2009年08月09日 下午3:10

放牛小子-回复是什么的象征,大家自然心里明白,一大四小,不很能说明问题吗? at:2009年08月10日 下午3:03

心无垠-评论

你好啊野鹤!大连的最牛小子,有敢吃“螃蟹”的胆量~~呵呵佩服!看文写得也有点道理,可细想来也有苛刻。现在什么东西一但“上纲上线”我就不想去争议了~~~如果不是老了,就一定是理论水平不行了~~~嘿嘿~~俺谁都服!at:2009年08月10日 晚上8:17

司马剑雪-评论

我不赞成你的观点。我认为:一是有《国旗法》,国旗是庄严的,要分时间、场合,甚至尺寸大小;二是运动员身上的标志,一般是国徽,代表一个国家,表明身份;三是退一万步说,穿在美女身上,风姿绰约,尽显国体;你也看过照片,那女子称得上美女吗?看着就心烦、恶心。我认为:她有辱国风、民风、家风。 总之,她这样穿太不顺眼了。说大点触及法律;说小点,在辱斯文。 一个国家还是要讲点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古有百里奚七十教化民众,使一国经济逐渐繁荣。 另外,说件小事。我单位挂国旗,因天长日久。就有人打招呼:取下来,不要有辱国旗。由此,想到把国旗做裙子,穿在身上,是不是无知?at:2009年08月16日 早上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