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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斑马线,就应该被撞死90后张斌

发表于-2009年08月07日 上午11:19评论-2条

最近杭州保时捷卡宴撞人事件又有新的突破:新闻上说警方公布的监控录像显示,受害人马芳芳横穿马路时,并未走人行道,而是在人行横道以南10多米处横穿马路时被撞。

这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1.整个新闻内容,中心思想就是“受害人马芳芳横穿马路时,并未走人行道”这句话。为以后保时捷司机可以继续撞人做铺垫。

2.行人不走斑马线,就该被判死刑,只是这个死刑比较特殊,不是枪毙,是“车裂”。

3.如果行人不走斑马线,可以随便撞。前提是你要开豪车。

4.退一万步讲,只要你开豪车,有时候在斑马线上撞死个人也无甚大碍。

5.被你撞死的人,只要他(她)没走斑马线,超速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减慢”,酒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稀释”,违章次数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归零”。

6.既然警方公布都这么说了,所以是提醒广大市民要为保时捷车主无罪释放做好心理准备。

7.其实他们是想这么判:保时捷车主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有关规定:罚款2000元,记12分。至于受害人那是她没有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所以后果自负。

8.概括来说,不走斑马线就应该被撞死,谁叫你不走斑马线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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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言语虽激愤,但用心可嘉。

文章评论共[2]个
半斤-评论

呵呵,笔者用心良苦。以那样观点类推,我们很多时候,都是死有余辜!at:2009年08月07日 下午6:38

草莓味女子-评论

说的好,莫大的讽刺。只是能有几人能读懂?at:2009年08月07日 晚上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