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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出名了:新“欺实马”出炉康慨

发表于-2009年08月02日 中午12:15评论-4条

江西萍乡出名了:新“欺实马”出炉

2009年6月11日晚19:50分,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农民街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狂飙的捷达车(车牌号赣j21396)将路旁两行人撞飞50余米,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案。肇事司机弃车逃逸,至今未缉捕归案。

交警初步断定车速不超过70码,受害方家属为此提出异议,未得到交警任何合理解释。

死者陈某52岁,退伍伤残军人,体重近180斤,因此可以估算出肇事车当时车速至少有100码。伤者彭某,是一名47岁的女医生,伤情严重,随时都面临截肢及瘫痪的危险。

又一个新鲜“欺实马”在萍乡出炉!

经调查,肇事司机大名黄世伟,48岁,现任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大路里村支书、湘东区人大代表、中共党员。醉酒飙车出事后,黄大代表未拨打任何报警急救电话,而是三十六着走为上,乘着夜色逃离现场。

事发至今已近两个月,黄世伟从未主动与受害方联系过,没有去殡仪馆吊唁过死者,也没有去医院看望过伤者,更别提赔偿事宜,连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都没有落实。交警大队每次出面调解,黄大代表也只派他的黑道侄子出面敷衍一下,根本达不成任何实质性对受害方公平的赔偿协议,受害方反倒时常受到交警大队的威胁恐赫。

写至此,读者就会明白为什么肇事司机至今仍在逍遥法外的深层原因了。在此之前,已经有同性质的案件可作比较:成都司机孙伟铭醉酒驾车撞死人逃逸,法院一审判处死刑。黄世伟也是醉酒飙车撞死人逃逸,却得到区人大、区政法委、区委区政府、区交警大队等实权单位的庇护,拒绝关押或刑拘肇事者,更不要说对肇事者绳之以法了。

看看区交警大队对事故的荒唐认定书:“事故的主要原因仅仅是车辆的机械故障。”至于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现场逃逸等关键情节只字不提,而且在不到一周的时间迅速将车修复完好。更为荒唐的是交警出示的酒精测试报告上显示的测试血样采样时间竟然是出事后的第二天上午(2009年6月12日上午),隔了十几个小时之后的酒精测试结果还能测出当时罪酒的程度吗?据知情人透露,黄世伟肇事逃逸后由湘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黎某陪同去洗过胃,第二天才去“自首”做的酒精测试。受害方对此提出质疑时,湘东交警竟然叫受害方自己去调查肇事司机当时是否喝过酒,真是荒谬至极!

50多天过去了,当局还没有拿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肇事者黄世伟照样逍遥度日,潇洒快活;受害方家属只能冷静地等待。但是,人们的忍耐也是有极限的,越来越多的街坊邻居、热心人士都在关注这件事,冷眼看事件如何解决。特别是受害者家属日益愤怒,情绪激动,随时都可能因此事引发为过激的群体性事件。

萍乡市的负责官员不能再坐视不管了!(2009?8?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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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如此罪恶行为和处理方式,实令人目眦欲裂,若真属实,天理难容!

文章评论共[4]个
燎原百击-评论

呼吁有理,支持。at:2009年08月02日 中午1:23

半斤-评论

再次读到此类事件令人痛惜!at:2009年08月02日 下午3:32

个人的独角戏-评论

无聊。别再做有眼无珠之人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啊。at:2009年08月03日 下午5:56

个人的独角戏-评论

死者的身份是湘东区民政局副局长,国家正式公务员。肇事司机,村委书记,非国家公务员。试问,一个巴掌大的村委书记何德何能让几乎整个萍乡市的执法部门去维护偏袒他呢?如果可以的话,不妨去调查清楚看看肇事司机到底是真的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还是真的如帖子所说醉酒逃逸啊?只想说,中国现在真的可悲,出了那么多有头脑有见解的“人才”。at:2009年08月03日 下午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