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塌商品房事故终于有了一个调查处理结果。“在7月28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相关单位做出了明确的责任认定与处罚,有六人被刑拘,并且通报了“有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调查及处理情况”,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都一一得到了详细的阐述与说明,其中“梅都公司股东身份问题”,“经调查:2001年,梅都公司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期间,先后有6名股东退股,现有实际股东18名,经查实,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中镇属事业编制有8人,其余10人分别为:1人为镇征地服务所所长(企业编制),6人在迅豪置业公司,1人在众欣建筑公司(民营),1人退休,1人为个体经营户。”而更令人不可思意的是,身兼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于一身的原梅陇镇镇长助理阙敬德经调查也“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未上报区委组织部。”这样的事实让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听来真是难以置信,如同天方夜谭,可是通报里言之凿凿,似乎由不得你没有根据地胡乱猜测与臆想。
只是我由不得纳闷,一个镇党委书记,可以私下任命镇长助理,我辈虽对政治是门外汉,但还是觉得甚是离奇。先不说镇长助理是多大的官职,具有多大实权,就单单想一想这个党委书记的手确实也伸得够长的,竟能做出如此超越职权范围的事。党政应该是两套班子系统,没有身兼镇长之职的党委书记如何具有这样的职权,竟还被政府部门默许。虽未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但是其官职已属事实,连镇长助理都不算正儿八经的公务员,那底下还有几个敢说自己是代表政府的公务员身份?你或许可以说这只是授予其的一个虚衔,不具有实际的职能,可即便如此,其职位也一定指代着某种实利,要不然,他要这虚衔做甚?恐怕不仅是拿顶乌纱帽玩玩私下里膨胀一份虚荣心吧。在具体的工作中,所能获得的实惠所能享受到的优待恐不在我辈的想象。而我更有理由怀疑,这样的私下任命是不是变相的卖官鬻爵,是否隐藏着不为人道的猫腻在里面,当然是需要彻查清楚的,通报里倒是也已表明蔡某“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而我还在想,像这样的私下任命政府官员的事,是不是在别的部门或单位同样存在?连镇长助理都可以私下任命,那依靠过硬的门路与关系混进政府公务员队伍里的人有没有,情况是不是会更严重?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当然这些不能凭个人妄猜,需要切实的调查才行。现今有多少莘莘学子在热切地报考国家公务员,可是这样的事实是不是在向我们传递着一个残酷的信号,凉了百姓的心。再说这个既成事实的镇长助理,若不是这件意外事件的发生,其亦官变商的双重身份就是不争的事实,就光明正大地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而现实里我们的党政部门却任由其存在,睁着眼不闻不问,这无疑就是在明正言顺地损害着政府机构的形象。
类似的情形我们平常里也不少见。警察有协警,城管有协管,这些都是非正式的国家公职人员,但却在特殊的岗位上行使着国家公职人员之职,身上的使命无疑就等同于正式员工,对其的要求自然就不能低,应与正式员工等同视之,其犯了错失了职违了法,对政府形象的损害程度并不会因其非正式员工的身份而降低,甚至于更加重了人民群众对这些部门的失望与愤恨情绪。
就在我写这些文字的当口,还是上海,另一条新闻同样令人关注:“7月28日,闵行区华漕镇城管部门对7月11日发生的"城管围殴摊主"事件进行情况通报。”新闻通报中称,“5名殴打彭林的人员为城管协管队员,又不属于城管编制。”“但新民网记者现场走访多名目击者后发现,当时的执法人员身穿城管统一制服。”(新民网7月29日电)一个协管的身份,似乎就能把部门的领导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仿佛他们并不能代表自己,是混进自己队伍里的不良分子,与其正式员工的素质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最后自然能得出结论,他们的队伍是好的,是没有问题的,这只是个人行为。每每听到此我就觉得恶心。为什么要雇用这些非正式员工,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明明是部门在这种行为里得了实惠,现在不幸让他们的劣迹败坏了整个队伍的形象,出了事,就想把自己洗涮得清清白白,仿佛与己无关,真是有些厚颜无耻,岂能因一句“非正式编制”就把领导的失职失察甚至渎职之责抹杀掉?
2009-7-2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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