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抄袭而闻名于世的郭敬明,我以为他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没想到他还有许多粉丝,有的还很铁。最近,这位抄袭大人发了一篇《新的记录,献给哈利波特(……)和于丹老师(……)》的博文,大意是说他们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搞了个签售活动,非常成功,超过于丹创下的销售记录了。文章读后,我觉得吹牛的成分很多,于是索性在博文留帖“《鲁速文集》比小四的书好看得多,一天销售突破25000册”。当然我也是以牛顶牛,却不料立即遭到一名为“梦迷藏”的铁杆粉丝的谩骂攻击,她在博客中留言道:“呵呵,瞧你那熊样,你以为你谁啊!不好意思,我没听说过那个鲁速是什么人。你一天能卖过25000册?呵呵!狗屁!谁愿意买你的啊。你凭什么那样看不起小四啊。不喜欢你可以别去搅和。那样你会多活几天。为你的儿子那边儿积点德吧。嘴巴别那么讨厌。恩?”
粉丝我见得多了,尚未见这样护偶像的。人说一句偶像的话,她就扑过来咬人。恐怕连兰州的狂热粉丝杨丽鹃也自愧弗如,要是真象她这样,还不把杨丽鹃累死。崇拜偶像没有错,但也要有个度,太过了就会变成第二个杨丽鹃,弄得自己神魂颠倒,逼得家人走投无路,最终落个家破人亡的可怜下场。我发现小四的这个粉丝脑筋已经有问题了,她对小四的崇拜也到了狂热的程度,她在博客中肉麻地写道:“四啊,你这妖孽,你的一次blog更新让我们这些妖蛾子等的好苦啊!我2点才下班,所以没能去坐沙发哦!2点--一直到现在,4点17分,呵,一直在你的博客里晃悠呢!我说,应该给我颁发个最佳奉献奖吧。气愤的是。那个叫什么‘韩寒是郭敬明的爷’的那个sb、 nc,气死人了。我还真想换个名字。‘郭敬明是韩寒老祖宗’呢!”“四啊!我又看见了来这里骂你的人,所以我的心又痛了,我以前经常去帖吧,可是我怕。因为我一看见那些该死的语言我就忍不住心痛得掉泪,所以,我已经很久没去那鬼地方了。呵呵,你人气实在太超乎想象勒。四啊,我们永远爱你哦!”我不知道她在家里对她爸她妈是怎样,如果能像爱抄袭大王这样爱自己的双亲,我倒是双手赞成。可是她把所有的爱倾注在偶像身上,能对生她养她的父母亲孝顺吗?
我曾经写过一篇《理性崇拜明星》的杂文,大意是说崇拜明星要理智,不能盲目崇拜。要学习明星的优点,对其缺点要抛弃。要充分认识到明星是人不是神,他们身上的光环也是通过辛勤努力获得的,而不是如贾宝玉佩带的通灵宝玉一样与生俱来的。要崇拜明星,更要崇拜自己,每个人都有特长,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可以发出耀眼的光芒。崇拜别人使我们失去勇气和自信,而崇拜自己使我们地位卑微而人格高尚。让我们崇拜自我吧,丢掉所有的偶像,为自己加油打气和喝彩吧!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救世主,振救自己的命运唯有自己,自己才是命运的主人。
2009年7月20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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