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一个同事在朋友的引诱下,去了内蒙古“合伙开店,”可是去了十几天都没消息,直到前两天才在网上给我留言,却是让我给他寄钱去,说是母亲病又犯了,要住院等等。以前他找别人借钱时就老找这种借口,谁想到了外地还是这样。我也没理他,谁知从此后,他整天又是电话,又是qq,催个不停,我幡然醒悟,这小子一定是被传销组织给骗了,又来骗我。于是,迅速拉黑了他,从此后,老死不相往来。
由于本人以前也曾被传销团伙骗过,对传销深恶痛绝,对它的罪恶也了如指掌。《聊斋》里有一个故事,说是有一种水莽草有毒,误食了它的人被毒死后不能托生,于是便千方百计地去引诱活着的人也去吃它,做替死鬼,如此循环下去,水莽鬼便越来越多了。传销的性质和它很像,一群好吃懒做,又做梦都想发财的人聚在一块,拿些假冒伪劣产品卖,卖不动便诱骗自己的亲戚朋友来帮自己,然后剥夺人家的人身自由,逼着他们再诱骗其它人前来,并骗取大量的财物。他们对受骗者威逼利诱,囚禁洗脑,迫使他们加入害人的队伍,继续骗自己的家人朋友。
虽然政府和法律界一再把传销定性为经济犯罪,但事实上,传销的罪恶和危害性远比官员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一、传销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传销团伙往往具有黑社会性质,对受骗者囚禁、打骂、百般折磨,逼得他们不得不向家人朋友骗取钱财。更有许多人被逼得跳楼自尽。这种行为,早已构成了绑架、勒索、甚至故意杀人罪。
二、传销是一种罪恶的邪教组织,他的危害更甚于李大师和“轮子。”被传销组织所骗的人,都被洗脑,灌输了金钱至上的观念,满脑子发财梦,六亲不认,父亲骗子女,哥哥骗妹妹,成了真正的行尸走肉。传销组织害得多少人夫妻反目,家破人亡。搞传销的,比吸毒的更可怕。
十多年来,政府一直在打击传销活动,可是屡除不尽,越打越多,现已散布至每个省,人员数千万。原因何在?
据笔者看来,传销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有以下诸原因。
一、政府对传销分子的惩处太轻。如上所说,传销既是一种集绑架、勒索为一体的黑社会邪教组织,那对其就绝不能手软。而大多数情况下,传销团伙一被查获,往往只被取缔和遣散,大多数成员并不追究责任,即使重大头目,也只是罚款了事。这就使得传销团伙有恃无恐,往往被遣散后又重新啸聚,甚至公然对抗冲击政府和执法机关。上次看了个报道,有个最大的传销团伙头目诈骗金额达15亿,只被判了五年。普通成员所受到的优待就可想而知了。以笔者的想法,对传销团伙的量型,应该像对毒贩子一样,大的头目都统统枪毙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初入伙的也判他个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看从此后谁还敢干那个。
二、中国贫富差距大,财富分配极不合理,这就使得许多穷人心理极不平衡,总幻想一夜暴富。而传销团伙所编造的致富神话,歪理邪说正好迎合了很多人急于发财的心理,于是盲目入伙。还有一些人,是在金钱诱惑下,毫不设防,被亲友们所骗。
三,社会道德普遍堕落,人与人之间关系冷漠。许多人被传销组织欺骗后,为求脱身,不惜采取一切手段诱骗朋友,网友,亲戚甚至自己的父母兄弟,变得毫无人性。
说了这么多,无非想说明一点,传销是最大的毒瘤,它的存在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传销不除,国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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