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报纸上读到,七月九日早晨,七十八只小海龟爬上了美国纽约肯尼迪机场的跑道,这条跑道因此而关闭。地面人员花了三十五分钟围捕这些任性的不速之客,并把它们送归大海。
这不禁让我联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在中国的甘肃,一驾南方航空公司的客机拒载一个腿部受重伤少女的报道。后来,那位少女因治疗延误不幸被截肢了。
我接着看到另一则热门新闻,兰州市的一老汉持砖头连砸三十辆撞红灯的汽车。原因是,这些司机无视斑马线上的红灯,横冲直撞。这让目睹街坊喋血殒命,自己屡次遇险的老汉怒不可遏。
我不崇洋,却很感慨美国的海龟真幸运,感慨美国的命值钱,对弱小生命也如此重视。需要声明的是,美国人在海外战争中的对待外国平民的表现就另当别论了。
也许是美国人富有,不在乎浪费金钱;也许是美国人高度发达,不屑于一时半会儿影响效率;也许是美国人天生的怕死,是洋迷信作怪吧。
在中国,按照佛家的思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佛屠,杀生是要下地狱的。有句俗话说:“头顶三尺有神明”。经历了长期无神论的洗礼,有的人根本无视这些“荒诞”的语言,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堂皇的“集体主义”,还衍生出来的各项“规定”来,人们便百无禁忌了。唉!作为卑微的个体,那位甘肃少女也许命中就该少一条腿吧。
兰州老汉的“义举”赢得行人连声喝彩,并引起轰动。此时,呈现在我眼前的是现代中国“唐吉珂德”的形象。所不同的是,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珂德身披铠甲,座下瘦马,手执长矛与风车作战;兰州老汉威风凛凛,以血肉之躯,手握板砖与铁甲杀手搏斗。这是何等壮烈的场面啊!
孟子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权是最大的人权,要靠政府来维护,需要全体人民来监督。二十一世纪,一个经济大国,法治社会,浩瀚十三亿中国人,竟然让一个年近七旬的教书先生跳出来舍身取义,真是莫大的悲哀!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最近,南京一名马路杀手,酒后连夺五条人命,伤四人。有谁告诉我,这些死者,泰山乎?鸿毛乎?
每当从新闻中看到有人被矿难、车祸、翻船、倒房、塌桥、假药、庸医、有毒食品夺去生命的时候,人们在哀痛之余,深感生命是如此的渺小。我反复地思考,一个死去的人与动物之间价值有何差别呢?从七十八只海龟的遭遇的经历告诉我,是“尊重”二字!无论何时何地,只有受到尊重的生命才是有价值的。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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