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5月7日杭州飚车案,昨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当事者母亲听到结果后泪流不止,参加庭审出来后对记者哭诉“太不公平了”。
怎样才算公平呢?113万的经济补偿,3年的短暂自由限制,都是对生者的弥补或惩罚,而对于无辜逝去的年轻生命,这个世俗世界无论做什么、怎么做都再也无法挽回。况且,“拿生命换来的钱”就能解除“苟且偷生者”一辈子的人生恶梦吗?
面对儿子被判3年服刑的结果,我们并没有见到当事者母亲如社会心理期望的道歉或内疚的表达,而是哭诉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母亲的这种哭诉,这种生气,后果很严重。
且不说当事者在早上8点到人流量较大的街道上“寻求刺激”的错误时空选择,也不说当地警方在舆论压力下才不得已而改变的“70码”,我们只想追问这位母亲的是,面对转瞬即逝的年轻生命都做了些什么?他可是与你儿子的年龄一般大!你是否愿意他人用113万与3年换去自己儿子的生命?
我们不是不理解“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内涵,也并非不容忍“合情合理的人性自私”,让我们不堪重负的是“笑对伤害他人”与“哭对宽容自己”的双重生命道义标准,以及与社会同类对其他生命的蔑视并存。
假如公权力具备起码的公正,也不会制造出动摇社会良知的“70码”;假如当事者具有丝微的生命意识,也不会继续以“70码”的速度踏过黄色斑马线;假如当事者母亲具有基本的生命良知,也就不会再哭诉这个社会的“太不公平了”。
然而,再多的假设也无力改变残酷的现实。全国大陆地区以每年死去10多万人、伤近60万人的生命代价支撑着车辆继续制造着庞大的冤魂,强势者也屡屡以“70码”的速度击穿弱势行人的“斑马线”。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事者母亲哭诉的“太不公平”,以及社会中人“笑对他人生命之轻,哭对自我生命之重”,无疑等同于对他人生命的谋杀,这才是令我们寝食难安的根源。
-全文完-
▷ 进入子午书简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