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一直笑我:迷信!2000年都过了9个年头了,嫦娥也早就“移民”了。你还这么迷信!
是,我承认自己迷信,而且我觉得迷信没什么不好,——至少我没向往成佛成仙,而且像我这样迷信的人怕雷轰,也不会作出什么大的坏事。
在网上的新闻,无论天灾人祸,都是触目惊心,“我怎么老感觉世界末日到了那?”我问男友。男友一笑,说是现在网络发达,世界这么大哪儿不会发生点事?事情集中起来就觉得多了,你就杞人忧天吧!
杞人忧天?也许吧,我真的是杞人忧天。不过我还是喜欢自己迷信,甚至希望迷信的一些东西存在,比如天谴。
也许因为迷信,打雷下雨时自己总会提心吊胆的,怕它一不小心就劈到了自己头上。或大或小。人生在世总归有一些瑕疵,因了这些瑕疵,迷信的人可能就像我一样,平时还好,到了这种雷雨关头难免会忏悔。
有时很羡慕那些理智的无神论者,不用瞻前顾后,不用左思右想,不用惶惶恐恐,甚至做了什么事,也一样吃的心安理得,睡得高枕无忧。
不过有时候也很讨厌一些无神论者,因为不迷信,不怕报应,更不会扪心自问自己的良心,所以:
为官者,无论官绩如何,绝不会去卖红薯,反而一贪再贪,只贪的脑满肠满,进而淫欲不止,那些野鸡野鸭也就罢了,竟然把黑手伸进豆蔻年华未成年的少女身上,“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人尽皆知的话,难道他们不知吗?他们没有儿女吗!?“淫人妻女者,人必淫之”估计这句话他们更不惧,现在不是已经有了换妻俱乐部吗!?换换更新鲜!
为商者(房地产尤甚),无论成本如何,价格狂飙,你买不起?那是你的不对,你活该!你素质低!你没本事赚钱!更有官商勾结者,盘根错节,若非出了什么惊天大事,那是蚍蜉撼大树易,老百姓撼他们难那。
更有一路为名者,说东道西,说三道四,有也说之,无也说之,发人隐私,揭人疮疤,镇日喋喋不休,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还自以为在世包公。幸亏现在人脸皮足厚,否则岂不又多了些阮玲玉之流?名利、名利,有名就有利,说到底,这些打着什么旗帜的人也不过一些贪利的“蝇蝇狗狗”而已。
说道一些问题新闻的时候,你义愤填膺又如何?你睚眦欲裂又如何?你气的呼天喊地又如何?气伤的是自己,不应的是天地,无事的是当局!
呵呵!说句白痴的话,当法律不外乎“人情”时,有时真想空中有一炸雷,炸的天地皆惊。
子曾经曰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先前江泽民同志曾提出过“以德治国“的方略,后来胡锦涛同志也曾说过”八荣八耻“的问题,皆是道德方面的倡导。所谓物质文明发展了,精神文明也应如是才对。
但是从盘古开天地至今,好像还没出现过孔子他老人家说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盛况,倒是法律的作用,或多或少,一直在延续。想想法律有作用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人们害怕惩罚。“菩萨畏因,众生畏果”。人从来不怕自己做过什么,害怕的只是这件事带来的结果—— 惩罚。但是某些人因为特权、因为利益的缘故能够避免法律的这种惩罚,那么他还会顾忌什么那?所以需要一种他不能避免的惩罚——天谴,那样他才会害怕,才会收敛。
其实不是自己宣扬迷信,我也很讨厌那种天命之说,讨厌借助于迷信对老百姓的欺压与驾驭。我所喜欢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比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比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比如有前世今生(这个倒不是自己贪生,而是贪情,想想人生不过百年 ,而生命中所不能丢弃的亲情、友情、爱情,在生命结束后又何去何从?只能假想以此延续)……
现代人有官职未必有能力,有文凭未必有素质,有口舌未必有道德。没有道德的人只能借助于强制的道德——善恶有报,那就是天谴。
——后记,这只是自己的胡乱想,但是老压在心里不舒服,言为心声,说出来舒服多了。
-全文完-
▷ 进入云起生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