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尘世祥人给该县教育局打了一份“辞职报告”,要辞去某学校校长的职务,次份报告辗转至今,听说还没有回音,不管这份“辞职报告”是否获得批准,都说明了尘世祥人不是当官的料。
先分析尘世祥人当上校长的前因,也就是他是怎么当上校长的?如果用法律的词语,那就是他当上校长的程序是否合法?要是程序违法,那么,这个校长也就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校长不存在辞职一说,因为法律本身就没有承认过你是校长,只是你自己自作多情吧了,请你赶快把“辞职报告”拿回来。
在我国的公办学校,从来就没有“校长由所在学校教职员工选举产生”的法律条文,公办学校是由主管部门任命,在任命之前,按照公示条例,需要进行考核和民意测验,完了,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由主管部门下达任职文件。如果任职期满或者任职期间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调整或者有更好的人选,同样需要下达免职文件。
更换校长如果采用代理校长的形式来任命,就少去了很多麻烦,不必进行公示和民意测验了,这是政府部门经常采用的方法之一。比如:上个月深圳的代理市长就是这样任命的。
根据尘世祥人提供的资料,除了民主选举这条没有法律认可的依据以外,没有进行过考核和民意测验,尽管民主选举也是属于考核和民意测验的内容之一,但是,候选人在没有经过考核和民意测验的前提下,是没有候选资格的,考核和民意测验是由主管部门主办,谁也不能越过主管部门自成体系,自定候选人。
所以说,尘世祥人的校长资格违法,至于尘世祥人说到县教育局要求重新选举,而选举后仍然是尘世祥人当选的问题,那是明显的群体事件,也可以说是群体行为,公开跟政府部们对抗,这同样违法!
至于县教育局某局长口头承认尘世祥人为校长的问题,那是某局长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县教育局,当官的从来说话就不算数。尘世祥人想当官,可是没有认识这个“官”字,这“官”字可有两个口,上面一个,下面一个,你倒过来,那就是前面一个,后面一个了。这就注定了尘世祥人的官做不长,你千不该,万不该,还要做什么施政演说,那面子丢大了!
根据尘世祥人提供的资料,目前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
其一,收回辞职报告,放弃校长工作,回归你原来的工作岗位,但要给县教育局写一份报告,声明你在没有接到校长任命通知书之前,没有依据履行校长的权力和义务,请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解决某学校没有校长的问题。
其二,同样是收回辞职报告,但要写一份检讨,态度一定要深刻!言词一定要谦虚,就说你没有能力和资历当校长,民选是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指使(一般出现这样的群体事件,领导都喜欢这样说的)。如果你能够违心地附上一份推荐局长大舅子当校长的推荐信,那就最好了,将来局长大人的大舅子肯定会对你照顾有加,说不好给你连升三级工资呢。
请尘世祥人看到我的这篇文章以后,不要忙着审核,先把辞职报告拿回来再说,要不,你真的让别人笑话,说不好县教育局把你当患有“官瘾”病的典型在本系统通报,那就麻烦大了。至于我后面所说的两个办法,还可以慢慢考虑,请烟雨的高人多加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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