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错
(一)肃心
铮:
我又熬夜了,你不喜欢,你说那是亚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也羡慕那些很乖巧的女孩子,早睡早起,每天喝友芝友,那种生活在你看来才是阳光的。可我改不掉,即便有很多事情我可以听你的,惟有这些。所以,正如你所预料的,我还是常常胃痛,不吃药,一日两餐。
我又熬夜了,你不喜欢。
潮湿的空气,安静的自己,沉淀灵魂。
盛夏隐去,
枝桠枯黄,
时间悄无声息,却又抬头可见。
寂寞像我pc里的蠕虫病毒,正一点点侵占我的内存,从左右心房到每一个毛孔。以前也常常在凌晨两点对着冰冷的显示屏,只是那时候好像并不寂寞,最多是孤单吧。孤单是一种状态,寂寞就是一种心态了。
还记得那时候深夜傻傻地在网上搜索打领带的方法,拿着老爸的领带很虔诚地跟着学。至今我还记得有普通结法,遮头结法,温莎结法。我最喜欢温莎结了,只有这一种最浪漫的领带结才能配得上你。一条领带拿在手上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换你一个温柔眼神。第二天帮你打领带,很仔细,你微扬嘴角说:“还不错。”轻轻的一句,我已经雀跃。那是你最常说的话了,你说guns&rose的音乐“还不错”,只有我知道那是你的最爱。
伴我的只有咖啡。我以前不喝的。自从你告诉我,蔡智恒的一本小说里说爱尔兰咖啡是用眼泪泡的,我就固执地以为这谈谈的苦涩暗示某种天长地久,细水长流。
我又熬夜了,你不喜欢。
噢,还没有告诉你,你寄给我的那本《蔷薇岛屿》已经收到了。没有想到你还是没有放弃改变我,居然还寄来了一本《西方宪政制度》。那不适合我的,虽然我有干净明亮的好学生模样。
一个人的底色是天成的,冥冥中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丰富这底色。后天刻意或无意的改变都是徒劳。作为一个人,受自己控制的东西实在太少,悲哀只在自知或不自知。
有些细节很想放下,却发现还是握在手里,挂在心里。
所以,也许我的底色就是紫色。尽管你说太沉郁。
这可能是我的那些执着的偏好的唯一解释。
我喜欢葡萄,喜欢茄子,喜欢香郁的冰淇淋,喜欢蓝莓的口香糖,
都是紫色。
触目惊心。
我认识你十年,蓝色的t-shirt,蓝色的羊毛衣,蓝色的运动裤,蓝色的围巾,蓝色的手机,甚至蓝色的钥匙扣。
你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知道你知道。
你知道我知道你知道。
你就是这样的聪明,我只说半句,你就知道我的下半句。直指人心,猝不及防。
然而很可惜,我们需要的不是默契。
我认识你十年。
我喜欢紫色,你喜欢蓝色,无可调合。
我认识你十年。
我习惯熬夜,你习惯早睡。
我认识你十年。
我仍然不看《西方宪政制度》。
我认识你十年。
你还是没有放弃改变我,我还是没有改变我。
我认识你十年,我们无法在一起。
渊告诉我,你的她每天喝友芝友,穿白裙,束长发。我替你高兴。
可是你真的不应该强迫她帮你打温莎结。
我的杨过应该好好对待你的小龙女。
因为我只能是任盈盈。
我认识你十年。
不该认识你。
肃心上
10月3日
(二)铮
肃心:
上月寄给你的信依然没有收到回复,但是我每月的第一天晚上依然在自修室坚持写信给你。
依然执着。
依然没有放弃改变你。
只是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还像以前那样任性,常常熬夜,常常胃痛,不吃药,一日两餐。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
可是,我也知道的,你不会听我的。
也许有许多事情你都可以依我,惟有这些,你固执地坚守。
你说,一百只鸟有一百零一种落地的方式,你有你的,我有我的。
我也知道的,只要你坚持的东西,我都无法说服你。
一边写字,一边听mp3,是朴树的新专辑《生如夏花》,生如夏花,极尽绚烂的美丽。你一定喜欢的,冲着这名字。
你就是那样一种人,宁可用尽全力绽放一时,也不会甘于平庸。
还记得我们那段最困难的时光吗,常常爬到高高的实验楼顶,我分一般的耳机给你.听的全是朴树。
你靠在我的肩头,飞扬起来的发梢轻轻的掠过我的面颊,有丁香花的气息。
我们依偎着静静地看天边的云卷云舒,日子无声无息从指尖滑过,不留痕迹,香气却残留心底。
听朴树的新歌,感觉到他正一点一点解脱出来。你呢,答应我,别再那么忧伤好吗。
窗外秋叶飞舞,我听到了挣扎落地的声音。
武汉的秋天短得可怕,四季轮回,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没有时间喘息,一如生活之于你我。
在这样急速变化的天气里,我只能呆在房间里看电影。和你不同,我最讨厌生病。于是选择蛰居。
其间倒是遭遇了几部好电影,《云中漫步》就是其一了。当那座美丽的葡萄园顷刻淹没在大火之中,给我的冲击就是你常有的决绝的神情。不过也好,没有决绝亦没有终点。
铮
11月1日
-全文完-
▷ 进入珞珈少主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