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写这篇文字之前,犹豫了很久。因为作为一个把在网络上舞文弄墨当作业余爱好的普通人来说,跟人打笔仗不仅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简直辱没先贤,让鲁迅、陈西滢、梁实秋之辈的鬼魂在九泉之下耻笑。但是,拜读了山野文选先生的大作《杂文的致命弱点》后,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为了避免跟文中所影射的“放冷箭”、“阴暗的写作心态”对号入座,特地表明立场,正大光明地跟山野文选先生谈谈本人的主张。
山野文选先生在《杂文的致命弱点》中谈到了杂文的文体问题:“杂文,是个看起来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是的文体,这就是杂文的最主要特点。”认为杂文“容易被好人使用去鞭笞假丑恶,而同时也能被坏人有效地利用去掩饰罪恶”,因此 “这些就是杂文的致命弱点:既能伸张正义,也能为虎作伥!”
对于杂文的文体问题,本人才疏学浅、见识有限,不敢妄加评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杂文是用来讲道理的。道理讲得清,以事实为依据揭穿“假丑恶”的真面目,读者才相信,才能起到鞭笞的作用。道理讲不清,对众所周知的事实信口雌黄、混淆黑白,哪怕一篇文章写的花团锦簇、汪洋恣肆,只怕也不能“有效地掩饰罪恶”。杂文谁都可以写,诚如山野文选先生所说:“既能伸张正义,也能为虎作伥。”以这个逻辑推而广之,诗歌、散文、小说……又有哪一种文体不是“既能伸张正义,也能为虎作伥”的呢?文体本身无知无识、不由自主。正如一把手枪,在警察的手中就能维护正义,在歹徒的手里却是助长邪恶。手枪本身并不能决定自己归谁使用。那么,将手枪的既能维护正义也能助长邪恶归结为“手枪的致使弱点”是不是让手枪觉得很冤枉、很荒谬呢?再举一例:慈祥的老人给了小孩一根棒棒糖,小孩吃了很高兴,这是好事。一个贩卖人口的坏人也给了小孩一根棒棒糖,换取了小孩的信任,然后把小孩拐走了。是不是据此就可以写一篇《棒棒糖的致命弱点》呢?杂文文体亦同此理。因此,《杂文的致命弱点》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伪命题。
山野文选先生在《杂文的致命弱点》中谈到的第二个问题是杂文的写作手法问题。文中说“坏人写杂文,自然都喜欢盗用诡辩逻辑和强盗逻辑,而好人写杂文,则大多喜欢用摆事实讲道理的理性思维去阐述某些事物的内在本质。”“ 李敖说过:‘我骂人的方法就是别人都骂人是王八蛋,可我有一个本领,我能证明你是王八蛋。 这李敖已经把话给挑明了:就算你不是王八蛋,但假如有人无端骂你是王八蛋的话,那李敖也能帮他证明你就是王八蛋。’”并且由此而导致很多读者“其实并不喜欢去在乎真正的是非问题,也并不喜欢去在乎谁是正义的一方或谁是邪恶的一方——只要某个杂文作者能把冷嘲热讽及指桑骂槐且不带脏字的一些杂文创作手法给演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只要他的杂文能把别人骂得一无是处且无处躲藏,那么读者们大多会习惯性地认为这个杂文作者是个‘很有文学底蕴’且很有‘正义感’的杂文作家。”
山野文选先生的这些话令人很是想不通。一篇杂文无非是批判某种现象,讲清某个道理。用什么写作手法,用什么逻辑推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推理的合情合理、道理讲的清楚明白。谁又规定好人一定要用什么方法、坏人一定要用什么方法写文章呢?李敖确实说过:“我们都骂一个人是王八蛋,但我比一般人都高明,因为我能证明这个人是王八蛋!”但是,李敖的这种证明不是来自于“诡辩逻辑和强盗逻辑”,而是事实和证据。山野文选先生看过李敖的文章,想必记得李敖骂蒋介石“不要脸”。蒋介石为什么不要脸呢?李敖拿出报纸、相片等证据来:抗战的时候,蒋介石的军衔是三颗星,三星上将。没过多久,蒋介石给自己加了一颗星,变成了四星上将。到了台湾,蒋介石自己一个人变成了五颗星,五星上将。然后李敖说:“被共[chan*]党赶到台湾岛上来了,打了败仗,别人统统降级,却给自己加一颗星,你说蒋介石要不要脸?”李敖骂人骂的精彩、骂的好看、骂的有根有据、骂的合情合理,的确是“把别人骂得一无是处且无处躲藏”。但这又有什么不妥呢?一篇杂文写的情意绵绵、莺声燕语、老和尚念经,没有人看,就怪读者“并不喜欢去在乎真正的是非问题,也并不喜欢去在乎谁是正义的一方或谁是邪恶的一方”、没有是非观念,是不是侮辱了读者的智商呢?在我看来,一个作者文章写的不好看,就算不至于找到南墙一头撞死,至少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欠缺在什么地方吧。如果因为自己写的文章不好看、没人看就抱怨读者素质低,我看这才是真正的强盗逻辑。
山野文选先生在《杂文的致命弱点》中谈到的第三个问题是什么人写什么文章的问题:“不论是好人写的杂文,抑或是坏人写的杂文,大多数读者更看重的问题,好像并不怎么喜欢去在乎是好人写的还是坏人写的,他们好像最在乎的问题似乎往往更喜欢去看一篇杂文是否能把别人骂得畅快淋漓,是否能把别人骂成个狗血喷头以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的程度。”
对于山野文选先生的这种观点,本人实在不敢苟同。一是依照山野文选先生的意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好人写的都是好文章,坏人写的都是坏文章。咱们以后看文章得先看看写文章的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好人写的文章咱们才看,坏人写的文章坚决抵制。但是,这种想法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通过传统媒体,我们基本上都是先看到文章,才知道这个人,甚至对这个人根本无从了解,遑论判断这个人的好坏?二者,好人未必就能写出好文章,坏人也未必写的都是坏文章。大汉奸汪精卫写过一首诗:“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你能说这篇文章写的不好么?你能说文章写的好的就是好人么?其三,山野文选先生给广大爬格子的朋友出了个难题:以后写的文章发表之前得先证明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你无法证明你是好人,也就无从证明你写的文章是好文章。只是不知道这判断一个人好坏的标准由谁来制定,这“好人证”又在哪里办理。如果山野文选先生有样板,不妨公之于众,我这个坏人也好请东南亚证件集团公司做张假证拿来糊弄不分是非的读者朋友。
山野文选先生的《杂文的致命弱点》最后一段话是“不同类型的人,写杂文的目的自然也不同,我只但愿每个喜欢写杂文的人,都能做到问心无愧,并尽量能做到少放冷箭:暂且不计一个人的骂人能力究竟有多高明——阴暗的写作心态毕竟不能取代那些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
通过这段话,不难看出山野文选先生自己就是“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中的一员。并且可以推断出,那些喜欢骂人、放冷箭、抱着阴暗的写作心态的人就是“地狱里被囚禁的幽魂”。谁都不愿做“地狱里被囚禁的幽魂”。因此,“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山野文选先生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扪心自问,写这篇东西也只是表达了我的观点,并没有骂人,所以问心无愧。而且,我似乎也没有阴暗的写作心态,更没有放冷箭。所以,我堂堂正正地告诉山野文选先生:我反对你的观点!
不仅是写杂文,写任何文章都在于“我手写我心”。既然写自己心中所想,自当慷慨直言、直抒胸臆。杂文就是这样让人痛快的文体。因此,杂文万岁!当然,假如有朋友反对我的观点,喜欢写散文、诗歌、小说……认为这些文体万岁,我也不会反对,并且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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