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杂文万岁失眠的桔子

发表于-2009年07月11日 中午2:07评论-41条

我在写这篇文字之前,犹豫了很久。因为作为一个把在网络上舞文弄墨当作业余爱好的普通人来说,跟人打笔仗不仅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简直辱没先贤,让鲁迅、陈西滢、梁实秋之辈的鬼魂在九泉之下耻笑。但是,拜读了山野文选先生的大作《杂文的致命弱点》后,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为了避免跟文中所影射的“放冷箭”、“阴暗的写作心态”对号入座,特地表明立场,正大光明地跟山野文选先生谈谈本人的主张。

山野文选先生在《杂文的致命弱点》中谈到了杂文的文体问题:“杂文,是个看起来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是的文体,这就是杂文的最主要特点。”认为杂文“容易被好人使用去鞭笞假丑恶,而同时也能被坏人有效地利用去掩饰罪恶”,因此 “这些就是杂文的致命弱点:既能伸张正义,也能为虎作伥!”

对于杂文的文体问题,本人才疏学浅、见识有限,不敢妄加评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杂文是用来讲道理的。道理讲得清,以事实为依据揭穿“假丑恶”的真面目,读者才相信,才能起到鞭笞的作用。道理讲不清,对众所周知的事实信口雌黄、混淆黑白,哪怕一篇文章写的花团锦簇、汪洋恣肆,只怕也不能“有效地掩饰罪恶”。杂文谁都可以写,诚如山野文选先生所说:“既能伸张正义,也能为虎作伥。”以这个逻辑推而广之,诗歌、散文、小说……又有哪一种文体不是“既能伸张正义,也能为虎作伥”的呢?文体本身无知无识、不由自主。正如一把手枪,在警察的手中就能维护正义,在歹徒的手里却是助长邪恶。手枪本身并不能决定自己归谁使用。那么,将手枪的既能维护正义也能助长邪恶归结为“手枪的致使弱点”是不是让手枪觉得很冤枉、很荒谬呢?再举一例:慈祥的老人给了小孩一根棒棒糖,小孩吃了很高兴,这是好事。一个贩卖人口的坏人也给了小孩一根棒棒糖,换取了小孩的信任,然后把小孩拐走了。是不是据此就可以写一篇《棒棒糖的致命弱点》呢?杂文文体亦同此理。因此,《杂文的致命弱点》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伪命题。

山野文选先生在《杂文的致命弱点》中谈到的第二个问题是杂文的写作手法问题。文中说“坏人写杂文,自然都喜欢盗用诡辩逻辑和强盗逻辑,而好人写杂文,则大多喜欢用摆事实讲道理的理性思维去阐述某些事物的内在本质。”“ 李敖说过:‘我骂人的方法就是别人都骂人是王八蛋,可我有一个本领,我能证明你是王八蛋。 这李敖已经把话给挑明了:就算你不是王八蛋,但假如有人无端骂你是王八蛋的话,那李敖也能帮他证明你就是王八蛋。’”并且由此而导致很多读者“其实并不喜欢去在乎真正的是非问题,也并不喜欢去在乎谁是正义的一方或谁是邪恶的一方——只要某个杂文作者能把冷嘲热讽及指桑骂槐且不带脏字的一些杂文创作手法给演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只要他的杂文能把别人骂得一无是处且无处躲藏,那么读者们大多会习惯性地认为这个杂文作者是个‘很有文学底蕴’且很有‘正义感’的杂文作家。”

山野文选先生的这些话令人很是想不通。一篇杂文无非是批判某种现象,讲清某个道理。用什么写作手法,用什么逻辑推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推理的合情合理、道理讲的清楚明白。谁又规定好人一定要用什么方法、坏人一定要用什么方法写文章呢?李敖确实说过:“我们都骂一个人是王八蛋,但我比一般人都高明,因为我能证明这个人是王八蛋!”但是,李敖的这种证明不是来自于“诡辩逻辑和强盗逻辑”,而是事实和证据。山野文选先生看过李敖的文章,想必记得李敖骂蒋介石“不要脸”。蒋介石为什么不要脸呢?李敖拿出报纸、相片等证据来:抗战的时候,蒋介石的军衔是三颗星,三星上将。没过多久,蒋介石给自己加了一颗星,变成了四星上将。到了台湾,蒋介石自己一个人变成了五颗星,五星上将。然后李敖说:“被共[chan*]党赶到台湾岛上来了,打了败仗,别人统统降级,却给自己加一颗星,你说蒋介石要不要脸?”李敖骂人骂的精彩、骂的好看、骂的有根有据、骂的合情合理,的确是“把别人骂得一无是处且无处躲藏”。但这又有什么不妥呢?一篇杂文写的情意绵绵、莺声燕语、老和尚念经,没有人看,就怪读者“并不喜欢去在乎真正的是非问题,也并不喜欢去在乎谁是正义的一方或谁是邪恶的一方”、没有是非观念,是不是侮辱了读者的智商呢?在我看来,一个作者文章写的不好看,就算不至于找到南墙一头撞死,至少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欠缺在什么地方吧。如果因为自己写的文章不好看、没人看就抱怨读者素质低,我看这才是真正的强盗逻辑。

山野文选先生在《杂文的致命弱点》中谈到的第三个问题是什么人写什么文章的问题:“不论是好人写的杂文,抑或是坏人写的杂文,大多数读者更看重的问题,好像并不怎么喜欢去在乎是好人写的还是坏人写的,他们好像最在乎的问题似乎往往更喜欢去看一篇杂文是否能把别人骂得畅快淋漓,是否能把别人骂成个狗血喷头以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的程度。”

对于山野文选先生的这种观点,本人实在不敢苟同。一是依照山野文选先生的意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好人写的都是好文章,坏人写的都是坏文章。咱们以后看文章得先看看写文章的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好人写的文章咱们才看,坏人写的文章坚决抵制。但是,这种想法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通过传统媒体,我们基本上都是先看到文章,才知道这个人,甚至对这个人根本无从了解,遑论判断这个人的好坏?二者,好人未必就能写出好文章,坏人也未必写的都是坏文章。大汉奸汪精卫写过一首诗:“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你能说这篇文章写的不好么?你能说文章写的好的就是好人么?其三,山野文选先生给广大爬格子的朋友出了个难题:以后写的文章发表之前得先证明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你无法证明你是好人,也就无从证明你写的文章是好文章。只是不知道这判断一个人好坏的标准由谁来制定,这“好人证”又在哪里办理。如果山野文选先生有样板,不妨公之于众,我这个坏人也好请东南亚证件集团公司做张假证拿来糊弄不分是非的读者朋友。

山野文选先生的《杂文的致命弱点》最后一段话是“不同类型的人,写杂文的目的自然也不同,我只但愿每个喜欢写杂文的人,都能做到问心无愧,并尽量能做到少放冷箭:暂且不计一个人的骂人能力究竟有多高明——阴暗的写作心态毕竟不能取代那些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

通过这段话,不难看出山野文选先生自己就是“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中的一员。并且可以推断出,那些喜欢骂人、放冷箭、抱着阴暗的写作心态的人就是“地狱里被囚禁的幽魂”。谁都不愿做“地狱里被囚禁的幽魂”。因此,“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山野文选先生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扪心自问,写这篇东西也只是表达了我的观点,并没有骂人,所以问心无愧。而且,我似乎也没有阴暗的写作心态,更没有放冷箭。所以,我堂堂正正地告诉山野文选先生:我反对你的观点!

不仅是写杂文,写任何文章都在于“我手写我心”。既然写自己心中所想,自当慷慨直言、直抒胸臆。杂文就是这样让人痛快的文体。因此,杂文万岁!当然,假如有朋友反对我的观点,喜欢写散文、诗歌、小说……认为这些文体万岁,我也不会反对,并且举双手赞成!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失眠的桔子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此类争鸣文章,作为编辑,不好置评,还是推出共商吧。[

文章评论共[41]个
燎原百击-评论

良性争鸣讨论是值得提倡的,问好桔子。at:2009年07月11日 中午2:49

失眠的桔子-回复呵呵,谢谢支持!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6:15

冰清玉洁的圣女-评论

写的比我好!可惜编辑没有置评,遗憾!问好先生!at:2009年07月11日 中午2:52

失眠的桔子-回复呵呵,圣女来访,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则个!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6:14

风正一帆平-评论

燎原百击老朋友,别让无缘小看了你,如果此文章你都不敢推出去,趁早辞了杂文管理员的职位,直接去日记版报到。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3:01

风正一帆平-回复文忌针尖眼,字讳小心人。此文我看,能够开诚布公地行文论道,如沉没于沙尘,作为路过人,心中不怎舒畅;就是杂文版的编辑管理员们,相信日后定会遣责自己的良心。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3:05

燎原百击-回复是否没于沙尘,亦要区分看待,何为推又何为不推呢?开诚布公可赞,无愧于心更难得,仁智自在各见啊,无缘兄勿要执着于此,风正帆自平身直影不曲,愿共勉……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3:55

风正一帆平-回复回燎原兄:无缘身在红尘,就不想打逛语。兄如觉得弟是为了驳斥山野而留上语,实乃错之。要说文章,此文定比那文优秀。如按照此网站的审核规矩来说,不该是薄此厚彼。一碗水端平,方是正道。试想,连此文评都不下,还能言以公平立于世道?还能言以公正驾驭文句?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4:06

燎原百击-回复燎原心中并无薄厚,也更没误会无缘兄的意思,只是在其位谋其政有些事需要综合考虑(非因文章质量),话不多说了,恳请无缘兄理解体谅。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4:21

风正一帆平-回复嗯,求得一团和气,也只能如此了。只是稍显遗憾的是,杂文栏终已失去了其本有的风骨。。不敢置身于风口浪尖,就体味不到劈波斩浪的豪情;宁当温室里的花苗,再怎好看,终也越不出房之横梁。。。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4:26

燎原百击-回复呵呵,无缘兄和许多朋友当初也在杂文厮守,回想以前再观而今,又有何感触?世间无奈之事太多,遗憾虽是难免,豪情却也各有不同体会啊。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4:48

风正一帆平-回复呵呵。无语,不多言了,免得又扣个干涉内政的帽子。。问好一声,谨祝周末快乐。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5:05

云生云灭自在风-回复呵呵,我是此文责任编辑,对我的不置评稍作解释:1、山野文章在前,此篇为争鸣,争鸣既起,编辑则应该互不偏袒,更不能以主观好恶置身其中,留待共商更好。2、烟雨有一惯例,如果可申请百家争鸣,文章最好为推荐,至于是否能上百家,我决定不了,只是留一个机会。3,此是我的理解,也是我不置评的原因,和任何人无关,呵呵,当然也和燎原无关。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5:06

燎原百击-回复我看不必解释了,各人都有行事方式和原因,无缘兄云兄周末愉快。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5:19

风正一帆平-回复呵呵,其实也没解释的必要。浪费了一下午时间在这,本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再次问好两位。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5:27

失眠的桔子-回复如此多好朋友来访,颇有些招待不周啊!可惜大家不能一起煮酒论道,要不然,倒是一番让人快乐的场景!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6:13

冰清玉洁的圣女-回复君子之交淡如水!惭愧! at:2009年07月12日 晚上8:17

冰清玉洁的圣女-回复忘了说一句;女子之交舌如剑!呵呵! at:2009年07月12日 晚上8:21

失眠的桔子-回复三个女人一台戏,一个女人是宝贝!呵呵 at:2009年07月12日 晚上8:47

山野文選-评论

至于失眠的桔子为何会如鲠在喉,我也很清楚,因为我针对先生的文章中某些不敢苟同的观点进行过议论。先生的文,原本不过是因为标题做得太大且对不上文章内容,以至于让人心生反感,先生讨厌那些崇拜杰克逊的人,也是情理之中本无可非议的事情,但毕竟人家都有选择的自由,如果不是先生写了篇让人如鲠在喉的文章,那又有谁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去质疑先生的观点呢?任何人都有发表任何评论的自由,关于这一点我不反对,但是请先生在发表评论时能做到公平一点,尽量不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而且,人家喜欢缅怀杰克逊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就算他们满世界嚷嚷了,只要没有触及到先生的切身利益,只要没有在先生的耳边嚷嚷,先生何不做个顺水人情呢?难道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必须要以先生个人的好恶情绪为准绳么?我看这种相法不但有失公道,且尤其霸道无理,先生以为如何?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3:28

山野文選-回复另外关于先生此文,我首先感谢先生能光明正大的和我进行讨论,这一点我很佩服先生的胸怀,不过还是很不好意思,我又在此文中找到了一些先生在逻辑方面所犯的错误。想请先生明示的是:这些由先生所犯下的逻辑错误,要不要我一一指出呢?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3:30

放牛小子-评论

我支持你的观点,一段时期一来,烟雨已经失去了她原来的面目,弄的花花草草的,莺歌燕舞的东西很多,能够针砭时弊的杂文太少了,有些所谓精华我看很一般,也就是有部分版主们互相提携的结果,就比如征文《七月流火》这个专题,本身就错讹百出,此时我们才农历闰5月,此七月非彼七月也。诗经《七月流火》本是指天气渐凉的意思,可在这里却变成了天热的好像流火一样,这是典型的望文生义。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3:28

失眠的桔子-回复呵呵,问好朋友!兄弟我也是放牛长大,只是不知道兄台放的是水牛还是黄牛呢?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6:07

冰清玉洁的圣女-回复排排坐,食果果……两位来做游戏,别管闲事! at:2009年07月12日 晚上8:31

山野文選-评论

逻辑错误1:汪精卫在刺杀清朝高官失败之后写“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一快,不负少年”的时候,还是个进步的革命青年呢,至少那一阵他还没沦落到汉[已过滤**]的地步,也就是说那时候的汪精卫,还没变成坏人。逻辑错误2:杂文既不是[**]也更不是棒棒糖,棒棒糖是甜品,[**]则是杀人凶器,而杂文的本质,却是用来明辨是非论证公理的文体。先生几乎完全搞错了这三者的本质区别。像先生这种粗浅的比喻方式,就如同把一个女人比作一只母猴子,世间之大部分的男人都喜欢跟女人上床,难道这世间竟然会有很多男人喜欢跟母猴子上床的怪事儿么?逻辑错误3:李敖在说那句话的时候,是以他自己的个人立场去解释的,然而喜欢引用李敖这句话去为邪恶事件进行辩护的无数御用瘟人也的确是这么做的,比如邓玉姣案。先生难道不认为李敖的这句话,原本就是一句很具黑色幽默之性质的话么?逻辑错误4:“一个作者文章写的不好看,就算不至于找到南墙一撞死,至少也应该省一下自己欠缺在什么地方吧。如果因为自己写的文章不好看、没看就抱怨读者素质低,我看这才是真正的强盗逻辑”这句话,很搞笑。假如天下所有的人都能自主明辨所有事件的是非真伪,那还要杂文作家做什么?而先生又何苦多此一举写那么多杂文?这我就奇怪了,难不成先生写杂文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发泄您自己的口舌之快么?既然先生已经把论证是非功过的权力完全交给了所有的读者,那么先生又何苦多此一举写这么多杂文并力图去论证出个所以然来呢?这难道不是很自相矛盾自打嘴巴的说法么?逻辑错误5:“好人未必就能写出好文章,坏人也未必写的都是坏文章”这句话说得很好,我很赞同,因为事实的确是如此。但我还是有个问题:写杂文,究竟是以写出“好文章”为最终目的?还是以明辨是非阐明道理作为行文宗旨?也许先生会认为我在刻意地挑毛病,但文化史却告诉我们:无数在表面上看起来文采斐然且头头是道的文章,未必就等于是那种能揭示公理并能匡扶正义的文章,古今中外无数的御用瘟人都曾写出过不少很好的文章——虽然他们的行文主旨基本上不过都是为了统治阶级利用来愚民的文章。逻辑错误6:“不仅是写杂文,写任何文章都在于“我手写我心”。既然写自己心中所想,自当慷慨直言、直抒胸臆。杂文就是这样让人痛快的文体”这句话真的很搞笑,因为不成逻辑。写任何文章都是“我手写我心”不假,但所谓的“慷慨直言、直抒胸臆”却很值得商榷。为什么一定要商榷呢?因为无数坏人也是这么写杂文的:骂人的行为也属于慷慨直言,喜欢颠倒黑白的人也都会直抒胸臆,但,却不成逻辑——所以先生的逻辑用的很搞笑。虽然先生没有骂人也没用脏字,但却很难证明先生的逻辑就能成立——因为先生犯了很多常识性的逻辑错误。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4:31

失眠的桔子-回复对山野先生的品评及直言表示感谢!在下得好好反省反省!!再次谢谢山野先生的指教!!! at:2009年07月11日 下午6:05

洛叶-回复Hollow!看文章其要从感觉入手,你感觉好便好,假若拘泥与形式,逻辑,这样的文章不肖看。不是每个人都是数学家,文章有序就是语文的逻辑。 at:2009年07月15日 下午6:21

水云之间阿杰-评论

其实,我很爱看杂文的,但我特别喜欢看木伯的文章,针砭时弊,胸怀天下!提笔而论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更要有意义呵,有一首歌很好听,酒吧里经常放的,叫做不值得!!呵呵,无所求,惟愿君懂。at:2009年07月12日 早上8:26

水云之间阿杰-评论

其实,我很爱看杂文的,但我特别喜欢看木伯的文章,针砭时弊,胸怀天下!提笔而论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更要有意义呵,有一首歌很好听,酒吧里经常放的,叫做不值得!!呵呵,无所求,惟愿君懂。at:2009年07月12日 早上8:27

水云之间阿杰-评论

其实,我很喜爱看杂文的,但我特别喜欢看木伯的文章,针砭时弊,胸怀天下!提笔而论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更要有意义呵!有一首歌很好听,酒吧里经常放的,叫做不值得!!呵呵,无所求,惟愿君懂!at:2009年07月12日 早上8:29

水云之间阿杰-评论

其实,我很喜爱看杂文的,看木伯的文章居多些,针砭时弊,胸怀天下,娓娓读来令人萧然起敬!提笔而论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更要有意义呵!有一首歌很好听,酒吧里经常放的,叫做不值得!!呵呵,无所求,惟愿君懂!at:2009年07月12日 早上8:34

水云之间阿杰-评论

其实,我很喜爱看杂文的,看木伯的文章居多些,针砭时弊,胸怀天下,娓娓读来令人萧然起敬!提笔而论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更要有意义呵!有一首歌很好听,酒吧里经常放的,叫做不值得!!呵呵,无所求,惟愿君懂!at:2009年07月12日 早上8:35

失眠的桔子-回复兄弟收到——宁跟聪明人吵架,不跟XX说话!——因为不值得,是么?呵呵 at:2009年07月12日 上午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