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是我不明白,只因这世界变化快。今天又开眼了。
兰州闹市区,据说一段路上司机长期无视红灯,已造成多起交通事故。于是,这一天傍晚,就见一耄耋老人,手持红砖,威武的站在斑马线上,每看到一辆闯红灯的汽车,便直接砸去。半个小时内,连砸30辆闯红灯违章车辆。旁边一群群众跟着起哄。被砸的司机居然没一个耍横,乖乖认倒霉溜掉。这砖头显然比红绿灯管用:据不完全统计,当晚被老人砸中的车有30辆左右。
短镜头显示:老人手拿砖块,砸向一辆闯了红灯的康明斯货车的车窗,只听得驾驶员一侧的玻璃窗户,哗啦被砸碎,甚是清脆。可理亏的司机,看到现场情况,并不敢停车理论,而是赶快溜走了事。说时迟那时快,又一辆灰色轿车,顶着红灯而来,老人再次将砖头砸向车身,车身立即凹下去一块。轿车停在路边,司机下车后,正要发作。可群众的质问将他的声音淹没。司机看到群众情绪激愤,未敢计较,赶紧上车,飞速离开现场。
长镜头描述:“记者在现场的半个小时内看到,有8辆车被砸。虽然记者和众人也劝说老人不要砸车,但老人还是坚持砸车。后来还有两三个老人也加入到砸车的队伍中来。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司机闯红灯经过。每当一辆车被砸,旁边都响起一阵热烈的“砸得好”叫好声。
广角镜头扫描:“记者在金港城小区门口看到,门口信号灯张贴着写有“守护斑马线,保卫生命线”的标语,住户普遍认为司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为非常普遍,视若无睹。很多人为老人的“壮举”叫好,但也有群众认为老人的行为过激,合情但不合法,不宜提倡。附近住户希望交警部门应在此路段安装电子眼,这样才能解决司机的不文明行为。”半个小时后,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制止了老人的行为。……
对这个精彩的故事里老人的行为,不敢苟同,也不敢反对,只剩下一阵唏嘘。试想,那边天山脚下的乱还没有厘清,这边的兰州又在光天化日成了闹闹的天堂!先有把人推下天桥的,再有砖头砸车的。既有现场架秧子的,更有网上叫好起哄的,这世界究竟是怎么啦?
先从短镜头说起,那红绿灯那么明亮,那行人那么拥挤,怎么那司机就那么蛮横?可是,这蛮横原来也有限度,只对着不会说话的红绿灯。而当对着这会飞的砖头时,这蛮横就不起作用了,只有乖乖溜掉的份儿。可见,横与不横,也要分对象。而所谓弱者,原来至少也有拍砖的权力。当手里有砖头的时候,那弱势的地位,立即也就转化了。
再看长镜头:假如老人只有一个,那胆气怕就小了许多。就算你豁出命去,也没这么大声势,别说30多辆,就是3辆车的玻璃,老人一辈子的继续都不够赔偿的。然而可贵的是“还有两三个老人也加入到砸车的队伍中来”,每砸一辆车,旁边都有一阵“砸的好”的叫好声。这阵势就不一般了。看来,这老头一定不该算“别有用心”的人,这群众也一定不该都归到“不明真相”的范畴里去。
最后说广角镜头。司机当然都比行人更明白《交通法》,交通法的威力当然也高于老人写在信号灯上的标语。可为什么这高高在上的法律,就一直不如这标语和砖头呢?至于有人说“应在此路段安装电子眼”,我看也免了吧,电子眼公正,可看电子眼的人,怕也会得“气死马”的眼病。不到死人,不会有什么作用。或者到了关键时刻的那几秒,录像也可能就恰好消失了。而最后“警察赶到现场,制止了老人的行为”,这结局更是让人莫名其妙。看来,警察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将老人带走,对群众也只是驱散了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觉得这么处理也不够妥当:砸了这多车的损失,肯定比一般街头流氓闹事的损失要大的多,怎么就能这么不了了之呢?或者这受的损失,最后还要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或者第二天司机再找这老头来要求赔付?
情理法本来该很和谐的统一在一起,可在这里“合情,合理,与合法”三者就这么矛盾而复杂的纠缠不清了。情理就在那里,可要问法在哪里?执法者在哪里?就算最后执法者来了,作出的处理结果,实在也是一种让守法者痛、违法者快的事,这难道就是法的本意吗?
当然,绝对不能说现在的警察都不帮好人,帮坏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当时的情况下,砖头肯定比信号灯管用!然而,面对这个结论,心里更多的,还是悲哀。
也不能说中国的交通法,就是专门维护富人,藐视弱者的。因为“无责任赔付”,似乎就是专门针对行人的。尽管城市的道路考虑更多的是汽车,很少考虑行人和自行车的交通权利。且绿化带、人行道、慢车道,也慢慢变窄,甚至被彻底侵占,然而这也正说明了中国的飞速发展啊。要怪的话,只能怪你为什么不尽快发展起来也变成司机呢?
再说了,从统计数字上看,每年交通事故就死去十几万人,其中开车的比重要大于行人,可见他们也是受害者。尽管见过不少行人、自行车、老年人,被滚滚车轮压得鲜血淋漓,可更多见的是趴在地上再也不能飞驰的四个轮子和轮子上面的寄生虫!
再有,似乎也不是政府管理缺位造成的闹剧。交通部门已将红绿灯装上了,这难道还不算到位吗?有人要闯红灯,执法者要执法,也需要一个时间,这完全合情合理。在每个红灯下面24小时站一个警察当然最好,可这份薪酬要从你的工资里扣,你承担的起吗?死去156人后赶到了一群警察,这也是在“第一时间”赶到的,这已经是“最小限度”的损失了。老头也就砸了半小时,警察还是来到了的,最后也劝散了。所以,社会还是很和谐的,群众情绪还是很稳定的。就不要有什么抱怨了。
和平主义者会说,不管怎么说,这老头的行为一定不值得提倡。站在马路中间用砖头砸玻璃的事情实在很危险,不仅自己容易受伤,司机也容易受伤,这与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不协调。这个我完全同意,并建议老人改用鸡蛋砸,或者发明一种特种油漆老远就可喷到车上让他花1000元也洗不掉!这样,这些违章司机大概就一辈子也不敢闯红灯了。
想来想去,一个老翁,居然都敢采取如此激烈的方式表达不满,实在了得。就看那气势,就觉得他的荷尔蒙分泌比咱这中年人旺盛。都说真正的权利是通过斗争得来的。至少从这件事来看,警察没制裁你拍砖的权力,或者说政府也默认了你用砖头来作政府法律的补充的合法性,实在也是一大进步。
想来,公仆们日理万机,很多时候忙不过来。主人们偶尔出面做回公仆,代行公仆职责,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于是乎,悲哀过后,倒兴奋起来了。看着这位老人,知道了真正的权利是能通过斗争得来的。他这样做尽管不能算是积德的善举,可如果我也是旁边的观众,一定也会跟着高喊“砸的好”!毕竟,这实实在在的砖头,实实在在的汽车,两者相撞发出的火花,可比网上拍砖,快乐多了。那砸下去的感觉,一定也比那个跪下讨薪者的乞求痛快多了,一定比北京那个拿到钥匙而贵些流出泪水的房主,要感动多了!
当然该砸的,不仅有违法的汽车,还该有违法的贪官! 一块砖头胜过一切说教!该出手时就出手!
于木鱼宅
2009-7-1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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