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烟花沙漠欲笑

发表于-2009年06月26日 上午10:54评论-0条

这个城市繁华而唯美,所有怀揣着美好梦想的人都飞蛾般扑向这耀眼的光华,义无反顾。或许他们是知道的,结局与未来无关。这个城市,除了铜臭味,剩下的便是荷尔蒙。

蒙蒙和我刚到这城市的时候,都还是所谓的纯情少女。那时的我们拖着一大箱子衣物,在下火车之后就迷失了方向,蒙蒙更是戏剧性的大叫一声——“哇,天堂就是这样的吧!”我估计这厮把自己当天使了,于是一言惊醒梦中人“有翅膀的都不一定是天使啊,这世界鸟人还是比较多的。”

蒙蒙依旧陶醉在她的仙境里,而我们似乎都还没意识到,将来的一切早就从这一天有了质的变化,未来的火车已经选好了行走的轨迹,只是,当时的我们都还不曾想过人生的终点站将在何处。直到多年后,在香格里拉遇见已成“金丝鸟”的蒙蒙时,我们才惊愕地发现,一切都是宿命。

和蒙蒙刚到深圳的前几天,日子过得比想象中的艰难。腰包里的银子除去租房子外就所剩无几了,这让我和蒙蒙都很是气愤,发誓将来有钱了一定要投资房地产,住一栋别墅,租一栋别墅。不过我们很快就从雄心壮志里缓过神来,眼下最紧要的还是埋身于报堆,投简历,等消息。有时候一天内应聘五次的情况也是有的,挤在拥挤的公车上来来回回,面对一群麻木的木偶,眼神也开始变得被动。

看来老天还是很眷顾我这个可怜的美少女的,几天后我就穿着工作服在几十层的写字楼里面带春色了。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男人,传言四十几岁男人看过的靓妹比数过的钞票还多,这我倒没有兴趣考究,我只关心我的工资单上的数字是否能让我满意。

蒙蒙似乎却没有我的运气好,在一个月房租快要到期的时候,蒙蒙还躲在报堆里焦头烂额,两只眼睛肿得已经不成人样。我心疼地看着蒙蒙,每天下班都给她带上爱心牌晚餐以及我们的最爱——哈根达斯。虽然之前在学校的时候只是偶尔奢侈一下才买这个牌子的冰淇淋,不过目前的蒙蒙最需要这样的温暖和甜美。

这样的日子终于结束在一个诡异的晚上,现在想起来都怀疑是不是真的。那是头一回回家不见蒙蒙,一直到冰淇淋融化了,蒙蒙也还没有回来,我担心地直念佛祖。后来才想到这个城市是没有佛祖的,充其量只有财神爷。于是我边念着财神爷边想着我和蒙蒙大学四年里的点点滴滴,一起翘课,一起参加舞蹈大赛,一起毕业来深圳,越发着担心蒙蒙。

在打了n个电话都无人接听后,终于等来了蒙蒙的电话。电话那头音响声很大,蒙蒙的声音差不多就被吞没了,我唯一听清的就是说找到工作什么的。我说我的乖乖,你快点回来啦,我都快担心死啦!

原来蒙蒙所谓的工作就是晚上在“烟花沙漠”跳蛇舞。她一脸认真地对我说,欲笑没事的,这只是个过渡,等找到更好的工作再换也不迟啊。这个眼神比我认识的那个纯情少女的要坚定得多。的确,生活生活,得先让自己填饱肚子。原来在生活面前,我们谁也不能免俗。

接下来的生活算是进入了正轨。白天我忙着处理一大堆的数据报表,忙着防御四十岁男人的眼神扫荡,忙着应付部门经理醋味十足的杀伤性眼神,忙着无视公司的流言蜚语。晚上则是蒙蒙的暗无天日式生活。我曾打趣地说,蒙蒙再这样下去的话你就要成猫头鹰了。蒙蒙则比我看得开,说这个城市的夜景美丽无比。

如果不是那一天四十岁男人与客户有约,如果不是这单生意与我有些联系,如果不是他的强烈邀请,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看见蒙蒙跳蛇舞的样子。舞池中的蒙蒙妖媚勾魂,两只小蛇缠在小蛮腰间,面纱下藏着魅惑的欲望。这个时候的蒙蒙,是否依旧如大学时,芙蓉如面柳如眉?舞池外一双双饥渴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的某些部位,这让我终于明白“烟花沙漠”的由来,原来这些白天绚烂的烟花在晚上都成了饥渴的沙漠。

四十岁男人找了个背对蒙蒙的位置,这里的灯光稍微黯淡却更显暧昧。我知道他的意思,这个对女性缺乏免疫力的病人又一次要炫耀他的脆弱,目光直射我的胸部。那位猥琐客户则显示了他的“品味”,不点别的就点龙舌兰。男人说笑笑啊,你就像我的左右手啊如何如何,我心想像你左右胸不更好。不过我还是一脸烂笑,说多谢老板赏识,然后一个媚眼过去喝下了一杯龙舌兰。这两个饥渴的沙漠立刻就像嗅到了水源,猥琐客户还大赞男人,想不到你有这么得力的助手啊云云。两个禽兽。

我知道这单生意的重要性,更知道这将给我的工资单写上一个满意的数字。不过这两禽兽似乎都忽视了我的酒量,龙舌兰也不是我的对手。不多久猥琐客户开始成为了真的沙漠,睡死在沙发上。四十岁男人则准备将爪子伸向我这个美少女,不料我站了起来借故去了洗手间。

从洗手间出来,舞者已换了人。隐约看见四十岁男人向蒙蒙打了招呼。一瞬间,让我产生了他们是否相识的想法。不过转念一想,男人此时早已喝高。

一个月后蒙蒙要搬出去住,说是找到了好的归宿,有时间再具体说。实际一直到后来,蒙蒙都不曾和我提到搬出去的原因。这个决定太过于突然,于是在我反应过来之后,蒙蒙已经搬出了我们的“家”。后来我才知道,她所谓好的归宿,是成了一只“金丝鸟”,俗点说就是二奶。

我想着当初两个纯情少女来到这个城市的样子,一转眼似乎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

蒙蒙走后的日子生活还在继续。

四十岁男人最近上班倒是精神不大好,对我的眼神扫荡也少了,这倒让我轻松许多,起码不要遇见部门经理的杀伤性眼神。私下里听见公司有人窃窃私语,说是男人最近又换了新欢,运动过度了。

公司年终有请到香格里拉吃饭。这倒是让我们第一次看见了四十岁男人的慷慨。想想估计他是要在新欢面前炫耀,忽然觉得恶心。

当天参加饭局的人倒挺多,但是我还是在众人间第一眼看见了我亲爱的蒙蒙,以及她勾着四十岁男人的芊芊玉手。我一阵眩晕,拨开人群就跑了出去,隐约间看见蒙蒙惊愕的眼神和男人放在腰间的爪子……

这个城市混浊的天空忽然放起了烟花,四散开来像邪恶的笑靥,炫耀着城市高速发展的经济。可是,我怎么就只看见沙漠了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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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学坏的大少爷点评:

余华说:所谓文笔,不是优美的句子,而是句子与句子之间的节奏。显然,该文作者文笔十分娴熟。只是需要注意:作为一个写手,当我们下笔去构思一个故事时,我们是否该先问一问自己:接下来,我是要写一个故事,还是要写一篇小说呢?没有严肃的立意,再优美的文笔始终只能诉说一个热闹的故事,而与小说,与文学依然相去甚远。该文作者比较有积淀,只是就这篇故事来说,缺乏深度。期待下部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