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夫妻饭”本义指餐桌上有夫妇共食饭,延伸义为有合法配偶的幸福生活。传说中的“夫妻饭”据说吃了能使一个呆笨懦弱的男人变得聪明、勇敢。
我“不像个男人”,这在《荷叶君子兰》(又名《新芙蓉出水》)一文中就曾提到过,说这句话的是“糖不糊”,我就是文中“阿愚”。由自己亲身经历写成的小说,或多或少仍含有虚构成分,但现实中我确实与男人通好烟酒、一到法定婚龄就忙于婚事有别,且拒绝过跟浪漫开放女子跳舞或逗情,而被他人戏说“不像个男人”。从“不像个男人”到“不像个人”,这似乎有了“进步”,但这都是别人说的。在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针对平凡百姓个人的话语即使再出格也不会有“反动”之嫌。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骂人不算犯法”这样的“通俗理论”终将在文明进程中退役。
如果说做男人一定必须端着酒杯叼着香烟上市,如果说男人年过22岁就得娶妻生育,如果说……——那么,我真的不是个男人!谁都不难发现,现实中有的人的庸俗论作一旦身后有大山可靠,一投即可名扬天下;而我的凝聚青春心血若咆哮若细雨飘飘洒洒近百万言之《中华人更美》,其中不乏有《侠品三绝》、《义演丹星》、《美人的眼神》(即《秋波效应》)、《辛教授的哲学观》、《红娘花》及《牡丹结》等树帜之作,却一投再投乃至成千上万投皆若石沉大海——在这样的鲜明对比中,在这样的文化潮流中,难怪有的人叫嚣“我天天吃山珍海味,就是要让你米饭都不得吃”,说我还像个人,实在是太抬举我了,我可担当不起。
成年男子一般都血气方刚,一到夏天总偏向有凉风的地方,一入卧室即扭风扇开电冰箱……如果这些都是男人的标志——甚至劳累一天后有爱妻捶背,那“预交房租5000元租住12平方米单间四年当书房,冬无暖气厚被,夏无风扇冰箱”的我根本就不是个男人。早在10年前,有一晚我独逛d市“花灯街”,不慎被数名女郎(唉,匹夫难挡数虎矣)强拉入室,她们说“天下男人都是这个样”,一番较量后,她们乖乖把我完好无损地放了出来——我掌拳护装义正严词:“谁愿做我的老婆——跟我走!?”她们佩服曰:“你是天下第一非男!”这不过是过去的一丝“辉煌”,如今年达36,银发又多了一根,若再遇上景,我还能保持旧日的“非男人”熊姿么?这需要再一次立志,但自我感觉还是蛮不错,估计可稳操胜券。
没有了人样,这在家城于都走起路来就成了所谓的“丧家之犬”。如果说活像个“丧家之犬”的我无人关心,这是个特大的谬误,恰恰相反,正是有人对我“特别关心”:我在cctv网站“星播客”“百家讲坛”一发出歌曲、作品,他就慌了神;我在“中国作家网”发稿量超过一百篇,气得他吹胡子瞪眼睛;我在中华网发出一“美人图”——她如此漂亮看起来很像我的女朋友,急得他如热锅上的蚂蚁;我在某文学网站提交了“vip作品协议”,他赶紧启动远近程关联系统,不远万里实施压、踩乃至反间……我以为一篇肝胆相照的《于都赋》过后,在家城就可以放心地交个女友了(多么天真?),谁知我转身刚离开,那姑娘就被那“关心”我的人或其使差拦住,结果,这姑娘给我发来短信:“……你真的是个神经病,我宁可做‘小姐’嫁给狗也不会跟你做朋友……做完梦就去死!”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从1997年11月开始在家城于都寻女友,而今12年一无所获(在于都城,我可谓是“超标准”的单行人),说来说去,都是“‘神经’病毒”(详见《漫话“神经”》)在于都作怪时久——要想轻松诋毁一个人的杰出才能,减弱其松树般的生命活力,从而抬高自己,莫过于“神经”论之;要想完美掩饰自己的黑暗,就必要大方点把“神经”桂冠使劲戴在光明放电对方的头上。
1964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让-保罗·萨特 (jean-paul sartre,1905-1980)说:“一个人即使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也可以生活在平静之中。”在于都城,我早已成为阴暗人的眼中钉,沉默、独身、步行——“……还得小心点!”谁最怕我吃上“夫妻饭”?谁最担心我亲近cctv?谁最担心我的《于都赋》出头又《中华人更美》出版?传说中的“夫妻饭”如果我吃上了,这可能将给阴暗的对手以要命性的反击——因为这不仅意味着我在cctv网站上发表的作品将可能从“分文不值”上升至“价值千金”,意味着我的《于都赋》、《中华人更美》诗歌集乃至长、中、短篇红情小说都将得到公认出版……还意味着我将开始真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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