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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笑的红头笑话木伯

发表于-2009年06月18日 上午10:54评论-4条

2006年,听了一份汉川政办发(2006)11号《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的通知》红头文件。内容是:给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下达喝酒任务,全市各部门全年喝“小糊涂仙”系列酒价值总目标为200万元,完成任务的按照10%奖励,完不成的通报批评,并详细分解了各个部门机关的目标任务。觉得这个文件内容很翔实,措施很得力,考核很准确,应该在全国尽快推广。

2007年,学习了河北成安县委(2007)18号文件,即“县委县政府关于秋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知道了“确需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假如一个农民要想收割自家地里的玉米,没这个证件就属于“违规作业”,将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尽管后来说有几个未遵照规定执行的农民遭到工作人员打骂,可这只是个别现象,整体上看这个政策对杜绝就地放火焚烧,提倡秸秆还田的科学做法,对保护空气不受严重污染,保护当地土地生态环境,还是有着十分伟大的现实意义和绝对深远的历史意义的。

后来,又听说了河南各地有不少专门为人民服务的“馒头办”,就相信河南人都可以吃上放心的馒头了。听说湖北各级政府都做出了“指定用烟”、“指定用鸡”的政策规定,就相信公务员们的抽的烟和啃的鸡,都肯定绝对安全了。再等到听说山西交通部门下发文件详细落实“交警罚款指标”了,就坚信在山西境内的交通,再也没有一起违法违规收费了。

所有这些挂着红头,盖着红印的文件,都是权力的象征,威严的标志,不由得你一定要克制住嘴角不小心露出的一次抽搐,而表现出一份伟大的庄严来。

前几天又知道了“法官出国预算”这件事,六个人才花48万,这怎么能尽兴呢?对一次“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按照上级批准的时间、行程和考察主题进行的,绝对没有超出预算”的出国考察,法官们不仅全面完成了预定的对海洋港口的考察,还不辞辛苦跨越南非、埃及、土耳其的沙漠风沙,这份自我加压,这种超额完成任务的奉献精神,如果不是法官的高[chao]素质和坚强毅力,岂是他人能随意完成的?!想来那份批准考察的文件,那份准确庄严的财务预算表,也一定是挂着红头,盖着红章的。这么严肃的事情,岂能被几个别有用心的人所污蔑?!岂能被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的讪笑而道歉?

今天,又认真拜读了湖南省溆浦县的红头文件: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觉得这份县政府文件,没一点问题:警察是人民的警察,也是政府的警察,“有困难找警察”嘛,这是连小百姓都知道的事,政府当然会运用的更好。

……

以全国之大,红头之多,相信类似的庄严,应该不胜枚举。在带着一份尊敬和庄严学习了、拜读了之后,转过身来,嘴角那份不易被人察觉的抽搐,还是有点抑制不住,分不清是想笑还是该哭。想来,几十年来的传统,“白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口头”,如果真能给红头一份如此的尊严,那实在也是国之大兴了。

想来那份高高在上的《宪法》就要度过六十岁大寿,早就退居二线。那些厚薄不一林林种种的法律正本,除了被几个南京法官“以人之常情”理解了一次外,又有多少法官和律师掌握?倒是感谢这身边不断涌现的“红头”和“口头”,总是能这么及时准确,这么细致入微的规范我们的生活,不至于出什么乱子,不至于找不到头绪,这该让我们多么感动!

想起《天下无贼》里的一个镜头:打劫呢,不准笑!可镜头里还是有不少面临被打危险的人,抑制不住的笑了。当然,那是一种艺术创造。假如在现实生活里,那个拿刀的不再是范伟,而是换成了拿枪的李云龙的话,试想,您还能笑的出来吗?!不信,就到湖南省溆浦县去试验一次!

于木鱼宅

2009-6-1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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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这些人谁能不懂法,谁能不知法呢?不过是侥幸或自以为是,置国法、人民不顾罢了。
谁自撅了坟墓,谁就会躺进去。

文章评论共[4]个
尘世祥人-评论

这样的事在官场司空见惯,可作者却大惊小怪。恕我直言,你的写作水平可当教授,你的社会经历只在幼儿班。at:2009年06月18日 晚上8:57

二休-回复呵呵 那是 不过那么些社会经历一定要经历干嘛 一堆狗屎让他们去腐烂呗 反正也管不了 不如不和他们打交道 自个乐呗 呵呵 at:2009年06月21日 下午3:16

洒寒-评论

红头文件的确是泛滥呵呵,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对法规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创设滥设行政许可进行规范,该法起草历时八年,其出台可谓轰轰烈烈,国家由上至下进行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治理这种红头文件满天飞的现状。而后各省市人大纷纷制定了政府规章向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方面的规定,监督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各省市政府也陆续制定了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的相关办法,避免新的违反立法规定的文件出台。但是正如作者所提到的直至06年、07年,还有一些地区有关政府部门出台这种可笑的文件,政府规章尚不可设立行政许可,一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还设立这个门槛、那个准入的,可见某些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执政能力低下。同时看到,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任重道远。另外,从立法层面上,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可诉性,也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权力制定一些本身“违法”的所谓红头文件的行为,不受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监督,希望于呼声很高的行政程序法能够对此有个交代。 公款吃喝、考察问题不多说了,从古时候传下来的,无奈的呵呵下。牙是难以自拔的,自己也无法揪自己头发离开地球,监督人是被监督人任命的…… 呵呵,有感于作者文章,多说了几句。at:2009年06月20日 中午12:55

二休-评论

哈哈 好玩 不知道那些官为什么那么坏呢at:2009年06月21日 下午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