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三个老同学聚会,其中一位一见面就是一脑门子官司,整晚上都在听他发牢骚。所谓尴尬人遇尴尬事。酒倒没喝多少,牢骚吃了一肚子。临出来时他已是涕泪横流。对老同学的问题,我们两个也只有认真当好听众的份儿,还真不知该怎么解劝。
这个同学,一直是我们群里相当优秀的。在学校很聪明,也年轻,上班的地方待遇也不错,他自己表现也很优秀,不久就升任一大企业分公司技术总监,让同学们羡慕。可最近几年走下坡路,工作和家庭都遇到困难。倒不是说他有什么花心或要跳槽,而是用他自己的话说,太不会做人了。而不会做人的具体表现就是钻牛角尖出不来了。
事情的起因是关于一份通报。一般来说单位光荣榜只是排排坐轮流坐庄,荣誉不值钱,奖金也微薄,很少人大惊小怪。而通报不一样,那影响到具体某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直接荣誉。
这份和他有关的通报是这样的:企业安全问题多数只挂在口头上,当安全与生产指标冲突与部门利益有碍时自然就让位了。这原则在他的单位更是突出。两年前单位发生了一起火灾,火灾原因就不说了,只从总公司下发通报的文字上看就说不通。负责这项工作的常务副经理“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3000元”,而他作为技术副经理“负有相关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000元”。这通报经过了五六级部门起草审查总公司班子会研究通过。对这样的通报,他不理解,问了不少人要求解释“主要”和“相关”的含义,在哪个汉语词典里能证明“相关”比“主要”更“主要”?为此,他找了工会、党委、纪检委,最后的答复是:总公司已下发的文件不能修改,分公司经理可在分公司班子会上宣布撤销对他的警告处分,并以个人名义退还他3000元。而实际上警告处分根本就不需要撤销,他要的也显然不是这点钱,只是一个认错的态度。
两年过去了,3000元钱没拿到,道歉的态度也没争取到,倒是他这人从技术经理位子上退下来变成了闲人,而原来的经理倒因功劳苦劳而升任了另一个分公司的党委书记。
本来觉得闲下来也就算了,可安全问题却不肯也停下来。不久又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一面三层楼上的墙体“被大风吹倒”砸坏一些设备还造成停产。不过因他完全不管土建,这事故的处理通报里倒是没牵扯到他。而到了今年4月,公司再次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变压器两条主供电电缆同时燃断,造成公司大面积长时间停产。这套变压器工程两年前施工。按说两条主电缆的一级供电就是为不停电,可在施工中两个电缆的接头没按规定隔开一定距离,一条爆燃造成另一条跟着爆燃了。因此,这事故的责任很明确:第一是施工方,施工不规范。第二是电气部门,两年都没发现隐患。第三是领导和管理人员。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施工单位被罚款20万元,电气人员被罚款和警告,已离开的原任领导也被罚款警告。
听着同学诉说,我们本来觉得这“原任”领导里一定有他的份儿,才这么生气。可他说里面根本就没牵扯到他,可他还是要找。他说这通报有更大的问题:第一施工方的责任是施工验收后一年,现在已两年多了还被罚款,显然说不通。而施工单位也只有认倒霉还不敢说,因为他们还要在这里承揽其他工程,得罪不起。其次原任领导有责任这没错,可为什么已就任一年半的新任领导就没一点责任?而一个没一点责任的新任领导又如何有责任对“公司在项目建设、施工、监管、验收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督促检查和改进?再次,原任经理被处罚了,而他自己也是一位原任领导,也曾负责安装工程检查,为何他没按惯例承担“相关管理责任”?还有承担项目管理责任的期限是多少,是不是终生的?假如明天又发生了更大的事故,他或者其他已离开的原任领导是否还要被追究?这可能性很大,因为这些有了通报的事故,只是因走了背字不小心被领导发现才被处理的,而更大多数的事故,能隐瞒的都隐瞒了,根本就不会上报。
说完单位的事,家里的事也一样闹心。闹心的倒不是夫妻感情,是为他孩子。他孩子上初中,去年9月8日,在操场上做操时,孩子迟到了,当时操场上同学们已按体操队形排好了,他按正常队列快步找自己位置时,被横向穿过队伍的一位别班素不相识的女同学撞在一起,导致给女同学摔倒在他右后方,右前臂骨折。然后学校打电话找来双方家长,将同学送医。整个治疗过程的费用全是他老婆出的,总有几千块。现在快一年了,女同学早痊愈,可费用和善后事至今没个说法。
他认为这事显然属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范畴,而孩子一直是入了这个保险的。就让孩子写了份事故经过搭上相关证据,交到了学校。学校说“因为9月8号刚开学,学校没来得及入保险,应承担一定责任。”
又过了几个月,再找学校。校长说保险是学生自愿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可实际上老师在收钱时,从来就没说过自愿的话,倒是对几个晚交钱的学生督促了多次,且全班没一个人没入保险!这怎么能说是自愿?就算是自愿的,怎么能设想让一个未成年人面对老师督促和全班都做这么大的压力,一个人作出跟全班不一样的选择?且至今学校拿不出一份保险合同书!
其次,“未成年人在学校内部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完全无意的发生意外,”怎么能说学校完全没责任?既然学校没责任,为什么学校收下了孩子提交的事故经过和证据原件?且三个多月过去一直没有回音!……
然后自然是大骂为人师表的老师都混,痛哭下一代的正直正义就更无从谈起了。
关于这件事,他老婆的意见是算了吧,就几千块钱认倒霉了。这样找下去,会影响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因为很快要进行出国选拔,学校有权安排参选名单的。……
单位如此,家里如此,他的苦恼是显然的。他说,反正是这样了,也就没什么可怕的,还要坚持闹下去。不为别的,就为看看这世上是否还有公理公正,是否还有一丝法律尊严。如果这些都不存在了,这还算什么世界?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面对他的问题,我们都觉得他说的在逻辑上有道理,可确实与现在的实际情况不吻合。到底该如何劝解呢?是该劝他不要太认真,学会宽容,得饶人处且饶人呢,还是劝他人在屋檐下低下头就过去了?还是劝他该感恩领导没让他下岗回家而给的一份薪水?再说,哪有人家没处理你,却自己主动要求被处理的?也似乎真的没必要为几千块钱,耽误孩子的前程!
回来和老婆念叨这些事,老婆的结论是这是个钻牛角尖的人。可钻牛角尖有什么不对吗?牛角尖里就没情与法了吗?不是说共[chan*]党最讲认真二字吗?现在就不讲了吗?面对这些问题,真的觉得自己也是一盆浆糊,木木呆呆!
于木鱼宅
2009-6-17
-全文完-
▷ 进入木伯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