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往前数,上至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下至省长、厅长、市长……贪官队伍之所以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滥,越来越广,我以为这是制度索然。虽中纪委有一整套不为人知的纪律监督模式,操作起来不但有效,而且果决(俗称“双归”)。但为什么贪腐的官员还是赶不尽杀不绝呢?面对如黄虫一般施虐的贪官群体,我以为中央要想彻底地清廉党的队伍,就得从源头做起,彻底堵绝滋生贪渎的“h1n1病毒株”隐性传播。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把贪官比作虫子,像许宗衡这样被双规的贪官,早就是肚满肠肥的成虫,再不将他们绳之以法,他们就会成蛹,蜕变成娥,变异出大大小小如卵一样的幼虫(还没现形的贪官)。而若将中纪委(中国各级纪检机关)比作生产流水线上的质检员,把大陆各级官员(上至一品大员,下至七品芝麻官,甚至算上连品都没有的联防、城管、保安)视为流水线上的“成品”,那这些成品是不是在他们上线时,就已经被操作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暗箱操作?能上组织人事部门这个流水线(也就是能当官升官之人),不是那跑官买官要官,或官家七姑八大姨的亲戚,就是六舅五叔的引荐,顶不机,也还有个上级领导的招呼,官说为官的赝品。像这样一些“成品”,能上官场的流水线已前科累累……之所以有人被双规,有人没被双归,并非成品的本质有什么区别,而是看流水线末端的质检员的心情如何。本着民不告官不究的原则,质检员高兴了(其实也是按领导意图)用双规的“尺度”衡量下去,逮着的“成品”就会现原型,金玉其外败絮其内。而没逮着的,从眼皮底下过去的,依然还有许多成品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内。
有人说起官场上的这一现象,说现阶段之所以贪官这么得多,是因媒体透明,敢于曝光这些阴暗面了;还有人说,这都是五十九岁,四十五岁现象惹得祸;更有人将贪官归于一支笔,一把手负责制的监督失衡所致……而我不这样认为。想说,这么些贪官没走入官场前,他们所受的教育(红色教育),承上启下的家庭熏陶(父辈或爷爷辈传承下来的家训)无一不是革命史,清廉爱民的好传统。之所以轮到他们当官就忘恩负义,就贪得无厌地养小秘包二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挥霍国有财产,公器私用还贪心不足蛇吞象;说穿了,就是上行下效,沆瀣一气,进这门就沾染了这么一坏习气,不拍不溜须不巴结领导你休想升官发财……想建国初期毛泽东下决心处决刘青山和张子善,敲山震虎让中国的官场清廉了好十几年,如今,继续用这敲山震虎之法,甚至杀猴给鸡看都不灵光,其原因就是整个官场制度完全没制衡没监督没真心实意地抓贪渎。整个官场半成品多半都染上了贪渎的“h1n1病毒株”,迟早会爆发这危害国家、社会、及他个人性命的贪污腐败。为更透彻地说明我之观点,下面,我简单说下这种流于表面,扼制不住贪腐的不作为的官场制衡机制:
一、检举制度。现在的检举制度要实名制,得逐级向上反映。实名的检举人因检举自己的领导,被报复、迫害、丢了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试着想下,凭良心举证腐败,最后被腐败份子陷害;反倒是贪腐份子官官相护,嚣张到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样的现状,谁还敢举证贪腐,揭弊贪腐?
二、用人制度。许多免职的干部异地为官,许多这方土地挥霍无度,欠下一屁股得债还能走马上任,债务归继任者去处理;再还有官员只对上负责,而不须对下负责,这样的“人民公仆”,他又怎么不会成和绅的徒子徒孙,成那皇帝身边的公公嫔妃,男不男女不女呢?
三、选举制度。现在的选举制度,要不流于形式,装模作样,要不就是卡比例,讲学历,压年龄,七八个标准瞎子摸相,根本就不看实践经验,这样的选举制度,是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是的,我也承认有这些条件比没这条件要好。表面上看官场道貌岸然,实际背后却是暗潮涌动,腥风血雨……想下制度若不任人为贤,是不是就会任人为亲,任人为奴,继续地我行我素呢?
写到这,官场上的弊端是不是越来越显山露水?官场之所以贪官这么多,是不是很有点“堰塞湖”行将决堤之势?越来越多的未成形的贪官如溪水汇江河般地倾入堰塞湖,怕它,因它成势成灾就不敢碰它(民不告官不究),势必会使贪官得意忘形,早晚有天溃坝,成中国政府官僚体制下真正的次生灾害。而若想让它成汶川地震后的唐家山堰塞湖,迎难而上及时处理它(泄洪于它成灾之前),这蓄势沉淀的贪腐洪流,惟一的能量是不是就剩树倒猢狲散,自食恶果天报应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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