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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害死了这娘仨?褦襶子

发表于-2009年06月11日 中午1:25评论-11条

央视报道,一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怀孕,因为害怕事情败露,不敢去医院;“丈夫”因为怕承担责任逃避,致使这位女大学生独自在出租屋内因为生产流血过多而死亡。按说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可是听到这个报道仍使我心情不能平静。

此二人皆是在校大学生。如今大学生同居现象已经很普遍了。可是社会却没有做好这些心理尚不成熟的孩子们的“生活教育”。尽管人性的悲剧屡屡发生,我们麻木的社会却仍然无动于衷。

改革开放后,国人的食物大大丰富起来。再加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显著改变。用现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孩子们从小的饮食水平远远高于上个世纪七零后以前的人。并且由于食品结构的因素,激素等添加剂促使孩子们生理上的成熟期大大提前。少年儿童的性早熟并非只带给我们一些社会问题,对于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也是存在诸多不利影响的。首先性早熟极大地影响少年儿童身高增长。一般性成熟期后,人的身高增长速度就显著减慢,甚至停止增长。而且性早熟还与占位病变(下丘脑错构瘤、颅咽管瘤及卵巢肿瘤)存在着关系。因此这种现象,是不能放任自流的。尽管性早熟的因素较多,许多心理因素与生理因素难以制约,可努力限制还是有利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的。

例如,尽量不要让孩子接触成年人生活体裁的影视节目,避免孩子在上网时接触色情内容。孩子上网应该有大人在旁边监督;夫妻房事应该彻底回避孩子。国人的居住条件都比较有限,很难在家庭中与孩子形成相对隔绝的状态。年轻夫妇又往往忽略性生活对于孩子的负面影响。虽然几乎没有夫妇会当着孩子的面做爱,但是孩子们从影视与不良书刊上得到朦胧的性知识,会对夫妻性生活时产生的声音极为敏感。久而久之则构成对孩子的不良刺激;饮食上也应该特别注意,如今一些快餐,象肯德基、麦当劳中的鸡翅等都是用添加激素的饲料催熟的。甚至猪肉与牛肉、鱼肉也有使用添加激素饮料的。因此彻底回避不太容易。但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父母还是应该为孩子尽量选择绿色肉产品。鱼类尽量食用野生鱼类或者小鱼。反季水果最好不要给孩子吃,如果要吃一是要限量,二是要彻底清洗。建议使用淘米水完全浸泡两个小时以上。因为反季水果都是用催熟剂催熟的,极易促使少年儿童性成熟期提前(这已经是科学鉴定的结论)。

除了人为抑制孩子的性成熟期提前,还要极早对孩子进行性教育。这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了。我们许多父母都怕性教育起负作用,促使孩子性早熟。这完全是无虞之忧,少年儿童的社会性成熟期提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做这种担心,就是掩耳盗铃。另外,心理学家研究,越早进行性教育,效果越佳。因为提前进行性教育,可以避免孩子性生理亢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叫错峰。

有的读者看到这可能以为此文跑题了,这与文首提到的那娘仨的死亡有什么关系?性生理与性心理的成熟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社会能够采取措施,从生理上抑制孩子们的性成熟,再对孩子们进行恰当的性心理教育,则可以大大降低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性亢奋,提高自我抑制能力。悲剧发生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然而,我们必须正视一种现实。那就是基于生活水平,上述制约条件的效果都是极为有限的。住房条件的改善非短期所为,食物选择也较难做到。社会管理水平的相对低下,外界对于孩子的不良刺激也较难阻断(例如网吧)。不良刺激对于青少年的危害已经为全世界各国达成共识。象美国这样自由度极高的国家,都有极严格的规定,防止成人影视作品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上映成人影视片的影剧院是严格杜绝青少年入内的。即便公开放映的成人电视片,也是在时间上做调整,一般放在后半夜,少年儿童熟睡时间段。可见对少年儿童进行科学的性教育,采取提前预防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前面提到错峰问题,如果在孩子刚上小学一年级时,就对孩子进行浅显的性教育。待到孩子性生理成熟时,孩子们在性心理上已经有了缓冲期,对于性的新鲜感大大降低。对于进一步的青春期教育,这无异于是件事半功倍的事。

进入中学后,本应该对孩子应该进行性责任意识教育。这种责任意识教育应该明确具体措施,而不是笼统的概括。比方文首提到的那个例子,两人是从网上认识的,相识三个月就发生性关系,就租房同居。六个月就正式登记结婚。此时二人都缺乏性责任意识。完全是受性生理本能的驱使走到一起。后来女大学生怀孕,男大学生一怕舆论嘲笑,二怕学校处罚。要求女大学生将孩子做掉。可是女大学生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女大学生半怒半嗔地赶男大学生走。此时已经身为丈夫的男大学生明知道妻子快要生产了,却为了逃避责任,借坡下驴,离开了二人租借的爱巢。过了数日,男大学生觉得自己做的有点不太合适,便在夜间回到出租屋去看情形,可是当他打开门一看妻子裸着下身奄奄一息躺在地上,满地的鲜血,两个刚刚出生的婴儿还在地上蠕动。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量鲜血与初生婴儿的男大学生,吓得逃之夭夭了,回到学校宿舍。他始终幻想着妻子会被别人救起。直到警方找到他,他还在幻想。

这个情形,让我们体会到中国性责任教育的严重缺失。两个人曾经相爱过,不然也不过走到这一步。可是曾经的爱竟然是那么脆弱,已经升入了大学的孩子,从生理和心理上都应该是成熟的,他应该明确知道,这种情形妻子随时有可能丧命。他们已经是登记的夫妻,“丈夫”还在顾忌面子与自己的前程。这种在面子与前程面前都要退让的感情,还有何真诚可言!最后,法院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了男大学生六年徒刑。男大学生入狱后,经过反思,明白妻子之所以不愿意把孩子做掉,恰恰是对他的爱,而妻子生死关头他竟然选择了逃避,致使妻儿命丧黄泉。因此他拒绝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心甘情愿服法。这说明男大学生还不是天良丧尽,根本原因是性责任教育的缺失,让其在私欲面前丧失了理智。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是教育是道德让人们理性战胜了私欲。

我们的教育还具有很浓厚封建色彩。性教育与青春期教育如何暂且不说,就说国人的意识,哪个学校要是对学生进行正规的性教育,就会被整个社会视为邪恶,哪个教师要是认真讲授性教育,就会被视为淫荡不道德。因此中国学校教育中的青春期教育始终只是摆设。并且长期排斥西方国家先进的性教育理念。以至于这两个大学生都已经登记为合法夫妻了,还顾忌舆论。因此落后的封建意识是杀害这母子仨的凶手之一;而导致这种落后封建意识至今占据国人头脑的是教育的落后,所以落后的教育是杀害这母子仨的凶手之二;而今许多大学还有着这样的硬性规定,大学生不准谈恋爱(这一条事实上已经形同虚设了,只是用来在故意找学生茬时作为借口),不准结婚。当然就更不准生育了。这种规定严重侵犯了已经是法定成年人的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公正的司法环境与强权政治是杀害这母子仨的凶手之三。观念上的落后,已经成为阻碍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巨大障碍。为了不让你的孩子成为新的受害者,为了不让把自己亲生孩子丢进下水道,抛下楼摔死的悲剧重演,请中国父母们重视性教育。性不是罪恶,也不耻。性对于生活只是如何用好的问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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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本文中提到的悲剧,其发生的缘由是多方面的,作者从性教育的缺失以及社会道德观念的相对落后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或许这个话题还可以更深入地进行探究,引发争鸣,以便求得共识,见诸于社会,从而有助于避免此类悲剧重复的发生。

紫云山人点评:

勇敢面对性教育,重视青春期教育,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才是最重要的。文章叙述全面,不失为一篇好文。

文章评论共[11]个
云生云灭自在风-评论

问好作者,支持观点。at:2009年06月11日 晚上11:30

褦襶子-回复感谢鼓励!希望多多斧正。 at:2009年06月12日 早上9:04

风吹屁屁凉-评论

“可是社会却没有做好这些心理尚不熟的孩子们的‘生活教育’。尽管的悲剧屡屡发生,我们麻木的社会却仍然无动于衷。”我实在不知道这跟社会有啥关系了?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也就是说,由你我他组成的。也就是说,我们大家都有推卸不掉的责任。“我们的教育还具有很浓厚封建彩。教育与青期教育如何暂且不说,就说的意识,哪个学校要是对学生进行正规的教育,就会被整个社会视为邪恶,哪个教师要是认真讲授教育,就会被视为不道德。”我想问一下,是否楼主做到对性有了一颗平常心呢?是否楼主在以自己的平常心去影响和改变亲人朋友的看法呢?还有一点就是:楼主没有进行社会调查,就想当然地断言我们的社会是这样的,这很不客观。at:2009年06月12日 早上9:12

褦襶子-回复请阁下调查一下是不是所有的人都用嘴吃饭。不然是不能下这种结论的。如果阁下要是不知道悲剧与社会有什么关系,自然也就不知道“机器”与“政权机构”有什么关系了。脱离文章前后语境,你说的也不无道理。只可惜我的这些文字是与此文所有文字浑然一体的。感谢朋友光临!午安。 at:2009年06月12日 中午12:24

风吹屁屁凉-回复你要是这么认为,我只好保持沉默了。 at:2009年06月12日 晚上8:52

吹糠见米-评论

我觉得这母子三人的死亡事件折射的不仅仅是性责任问题,而是对生命的漠视问题。试想,即便不是孩子的父亲,面对一个临产的孕妇,都应该有起码的人道主义关怀,而这个男主角似乎没有。at:2009年06月13日 中午2:27

吹糠见米-回复还有,你说“文首提到的那个例子,两人是从网认识的,相识三个月就发生性关系,就租房同居。六个月就正式登记结婚。此时二都缺乏性责任意识。”我觉得这个男孩不敢承受的不是性责任,而是婚姻的责任,对生命的漠视。 at:2009年06月13日 中午2:32

褦襶子-回复那么阁下认为此文所谈的性责任与阁下所说的婚姻的责任存在什么区别吗?如果说存在区别,也中能是外延的大小区别罢了。朋友是个杂文高手,应该区分在什么样的语境下特殊词汇的内含与外延的特殊区别。此文所谈的“性责任意识”就是包括婚姻与非婚姻的性责任。就象下面那位“要保持沉默”的朋友,竟然不明白“社会”是指公众的观念。而咱们这位朋友一定要从“社会”的狭义概念与我辩论!我谈到一种现象,这位朋友就要质问我做到没有。难道我没有做到,就意谓着我的建议没有可取性?那么是不是一个自己卫生习惯不好的人,连表达“卫生习惯不好”不文明的权利都没有。其实要不是我在实践中亲身体验,也不是会有此感想。可是我没有必要向这位朋友解释。因为这与此文所要表达的主旨没有关系。如果不是我有施加积极影响的效果,自然不会阐述自己的观点。可是此文不是自我表白的文章。因为我作得如何与就不应该做不存在着必然关系。还有那个“社会调查”的质问,我们中国社会对于心理尚不成熟的青少年关于如何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如何承担性责任,婚姻责任,做得很到位吗?应该说这方面的教育形同虚设是众所周知。这同是不是所有人都用嘴吃饭的问题一样,还需要做社会调查吗?这同我们在特殊语境下将国家机构称之谓国家机器一样,按照这位朋友的观点,又应该质问,看不出政权机构与机器存在什么关系。要是这样探讨杂文,那真是亵渎文字!此文并不是只谈这个案例,所以我要将其称之谓性责任,这就包括婚前与婚后,换句说就是生理成熟的人对待两性关系的态度与观念问题。但愿我这种探讨方式不会伤害着朋友,非常希望能够与朋友经常切磋。晚安。 at:2009年06月13日 晚上10:34

吹糠见米-回复青少年的性教育是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青少年的生命意识教育同样是重要的问题。你可能因为研究性教育比较多,看到文中提到的案例,就想到了性教育。我却认为这个案例对于生命意识教育更典型。 at:2009年06月14日 下午4:49

吹糠见米-回复我没有否定你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意义,相反,我认为孩子的性教育非常重要,而且这一块还相当滞后。性行为在中国越来越低龄化,由此而带来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都需要教育机构和家长们共同努力去解决。问好作者! at:2009年06月14日 下午4:54

褦襶子-回复你说得不错,这归根到底是生命意识的教育。我并非是研究性教育多少,而是面对孩子们具体的行为无法做到无动于衷。当你看到孩子们如醉如痴,旁若无人地体验性感受而影响成长时,要是还不被触动,那就真的不配作教师了。 at:2009年06月14日 下午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