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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拟推再引热议?激情铛铛

发表于-2009年06月05日 下午3:02评论-1条

什么是手机实名制?

所谓手机实名制,是普通的用户到运营商或者户网运营商入网的时候,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提供自己的有效信息,今后所有用户在入网时都将按真实身份登记。据悉,在全国3.8亿手机用户中,近八成用户未进行身份证登记。 

最近几年来利用手机进行信息骚扰、信息诈骗的行为越来越多,手机实名制一直备受期待。本月4日有媒体报道说,“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答复省政协委员汤镇业相关提案时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正等待国务院审批。”这则报道的出现,实行“手机实名制”的消息再次引发了热议,某门户网站还发起了“手机卡销售应该实行实名制吗?”的投票。目前,有55.26%的投票者表示支持,认为能减少恶意骚扰,25%的投票者则持反对态度,认为会侵犯个人隐私,还有19.74%的投票者保持中立态度,认为利弊各半。

实行手机实名制应首先保障用户隐私

很多中国人都有手机,手机实名制要涉及很多人,这自然引起了舆论热议。前一段时间,杭州的网络实名制曾激起网众一边倒的反对。因为实名制添加了公民的义务,所以,诸领域的实名制总会激起公众的本能反感。看到关于手机实名制的新闻时,我习惯性地认为网上对此肯定是一片反对之声。可浏览网络留言却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网友罕见地对手机实名制表示了支持。有人说,快被每天的信骚扰逼疯了,跪求国务院快通过。有人说,强烈呼吁尽快实施实名制,让骗子无处隐身。全国人民被“信骚扰”和“信诈骗”祸害到什么程度,由对实名制的反常支持可见一斑——对骚扰和诈骗的痛恨,远大于对自由和隐私的需求。

众多力挺实名制的留言中,一个网友说得挺有意思:只要你不想做坏事,管它实名不实名——以自由之名反对任何类似网络实名之类的管制,这是网友在对待网络实名制上走的极端。而这个留言让我感觉到,可能网友在对待手机实名制上,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以责任之名毫无警惕、毫无条件地接受了手机实名制。因为过分痛恨信骚扰,而实名制又是为了治理信骚扰,我们对实名制隐含的公权对公民私域的侵害,丧失了应有的警惕。

一个现代社会中的公共部门应尽力避免对公民提出“实名”的义务。确实,一个坦荡、守法的公民,是不害怕做某事时留下自己的实名信息的。不过,“实名”虽非什么麻烦事儿,但过多的“实名”容易给人带来被窥视的不安感,和隐私无保障的焦虑感。随着社会开放度的不断扩展,公民应该拥有匿名做大多数事而不被人“窥视”的自由,动辄要求“实名”则破坏了公民的这种自由感觉。

当然,隐私权并不是一种绝对权利,它要受到公共秩序的约束,为了公益有时得让渡这种权利。在信骚扰和信欺诈泛滥成灾的当下,我也支持手机实名制,但并非没有条件,起码应该在保障隐私权上给公民吃一颗定心丸,也要解决运营商监守自盗的问题(很多时候运营商本身就是垃圾短信的源头),还有保障公民的通讯自由。这是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制度基础。

专家指手机实名制是治理垃圾短信的最有效手段

垃圾短信在越来越严重地骚扰着手机用户的生活。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张虹表示,垃圾短信制造者是通过买手机号码段得到用户号码的。许多卖通讯器材的经营店中,都能买到号码段,有时正规的通讯商也能通过特殊手段获得号码段。另外,是连续按从1至10的自然数字。信息服务提供商按照手机号码的数位,从1至10连续按键,碰上哪个人的手机号,哪个人就收到短信。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最新公布的一项调查说,手机用户每周收到8.29条垃圾短信,在近3个月内用户收到的垃圾短信类型中,以商品广告、服务类的短信类型较多。其中欺诈类的短信占54.2%,骚扰、无聊的黄色垃圾信息占47.83%。

有专家表示,当前治理垃圾短信比较科学、有效的手段之一是实行手机实名制,同时控制短信群发器,而最根本的办法是针对垃圾短信进行立法。她认为,实行手机实名制,一是要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对实行之前的预付费用户进行实名注册。目前市场上的预付费用户大都没有进行实名登记,这是推行实名制的一个难点。二是要充分保障用户的个人权益,防止用户注册资料和信息被滥用。政府在出台有关实名制的政策时,必须有用户个人信息保密制度做保障。

国外手机实名制实施情况

正因为各国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动机不同,所以各国采取的实名方式与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总的说来,国外实施手机实名制主要采用以下一些方式。

1、针对信息发送方管制

垃圾信息除了诈骗等犯罪行为外,很大一部分是广告信息。国外的一些国家针对这种情况,通过手机实名登记来保障对信息发送方的管制。

2002年8月,韩国信息通信部针对手机广告短信泛滥,出台了一项严厉措施: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如果手机用户不愿意接收该信息,所产生的电话费将由广告发送者承担。同时,对于滥发垃圾短信者个人可处以最高8 500美元的罚款,并且规定,商家在每天晚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2、运营商自发实施手机实名

ntt docomo于2004年12月开始要求预付费用户提交真实姓名以及公司名称进行身份认定,但并没有根除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为了阻止欺诈性犯罪得以继续蔓延,ntt docomo结合该公司预付费用户数量较少的特点,决定在2005年4月起正式停止移动电话预付费服务。

由于预付费用户众多,vodafone k.k. 不能采取ntt docomo中止服务的举动,采取冻结账户的方法来防治犯罪。2005年1月25日,由于受到欺诈性账单以及其它犯罪行为的影响,vodafone宣布单方面中止部分预付费移动电话用户的服务,仅2005年1月就冻结了200多个预付费帐号。同时,vodafone k.k.还要求新注册用户提交姓名与住址。

3、非强制性实施手机实名

非强制性实施手机实名的国家比较多,但是手机实名主要针对的用户都是后付费用户,占用户结构大部分的预付费用户实施手机实名难度较大。

根据规定,中国的移动用户在入网时理应提供个人信息,但运营商为了方便用户入网,促进移动市场发展,大多省略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的步骤,手机实名的情况不容乐观。

在国外,马来西亚在2005年8月逮捕了两名利用手机短信制造炸弹袭击谣言的犯罪分子后,遂宣布将强制执行手机实名制。尽管马来西亚已经颁布了手机实名制的规定,但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其1 800万预付费用户中1 400万用户没有任何用户信息。

4、强制实施手机实名

目前,很多国家的管制机构已经意识到垃圾信息对移动市场发展的潜在危害,并且决心不能让移动信息市场重蹈固定互联网的覆辙。从2001年开始,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等国家纷纷推出手机实名制,加强移动通信市场的管理。

韩国早在2001年起,就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这种从源头上管理手机的办法十分有效。

澳大利亚的手机付费制度与我国一样,两种制度并存。对于后付费用户,已经实施实名制,对于预付费用户,从2004年起,等同实名制一样管理。管理工作由澳大利亚电信公司telstra负责。telstra有一个手机用户数据库,该数据库与国家信息安全库相连。澳大利亚共有四大移动运营商,其他运营商的同类信息根据政府要求也由telstra统一管理。

泰国也是强制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典型国家。从2005年5月1日起,泰国政府推出一项针对手机预付卡的管理措施,要求购买预付费sim卡的用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这一措施是泰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所做的努力之一。管理措施要求,现有的2 150万预付费用户和在泰国的外国移动电话用户必须在6个月内(从2005年5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将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提交给各自的电话运营商,并要求移动运营商的客服中心与每一个用户进行联系。政府警告说如果用户没有在sim卡登记的最后期限内进行登记将对其终止服务。

但是根据泰国通讯科技局的资料显示,在2 150万个的预付费用户中,只有800万个或37%用户已向政府登记,而泰国的手机实名制政策是将于12月截止登记,这意味着未登记的预付费用户将无法继续使用手机。临近截止日期,其中一个南部省分那拉提瓦省的邮政局便排起了5 000多人的长队,他们都打算在当局切断他们手机的信号前为预缴电话登记。这说明泰国的电信部门未能为此次手机实名制的登记做好充足的宣传和准备,同时也没有充分利用运营商的经营网点实行这项政策。

必须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

用户提供了实名信息之后,最担心的就是个人信息的泄密问题。国外实施手机实名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信息安全,尽量将用户信息控制在最少的接触范围内。韩国将用户信息直接存入运营商的数据库,由运营商负责用户信息的安全。澳大利亚则是通过telstra负责保管所有的用户信息(包括其它运营商获得的用户实名信息),telstra数据库与国家信息安全库相连,从而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因此,我国在实施手机实名登记时,必须向用户提供良好的信息保密措施,打消用户实名登记的后顾之忧,使用户由强制登记变为自愿登记,推动手机实名登记的长期实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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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保护个人的自由和隐私,同时限制乃至清除信息骚扰,是手机电信时代的两难问题,也许通过充分的争论能够找到一个更好的办法。

文章评论共[1]个
激幻-评论

真是个难题。at:2009年06月06日 凌晨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