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恐怕要遭到一些人的质疑了:我们不是早就说男女平等了吗?你在这里还问男女平等,是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且慢,我们是早就“说”男女平等,并不是等于真正地男女之间可以划一个“=”号。套一句流行的话:“你说平等就平等呀”。
是的,如果我们把男人与女人放在天平上,恐怕女人这一边要加上许多砝码,二者才能平起来。
作为与男人平分秋色,共享春光的女人,也有一段辉煌的时期,那就是母系氏族公社,女人是绝对统治男人的,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女人就沦为男人的附庸和玩偶。别的不说,单单提起女子裹脚、女子割礼这种男人强加女人身上的伤害就长达千年以上。男人不但没有把女人当人看,女人自己也没有把自己当人看。即使现在偏远的山村还有这样的怪现象:有人到邻家借东西,问道:“家里有人吗?”女人在房里答道:“家里没有人,当家的(指男人)出去了。”女人明明在家里答应却说家里没有人,实在让不知道的人想不通。
说女人比如男人低下,也许有人会嗤之以鼻:那也不一定,女皇武则天不是高高站在万万男人的头顶上么?但在武则天心里还是认为自己不如男人的,要不,她为什么给自己造一个“曌”字?为自己造字,其实就是心虚的表现。
提倡男女平等,是从五四新文化开始的。在新文化之前男性有“他”字代称,女性则没有,于是一些新文化人便用“伊”字代称女性,早期的文学作品中“伊”字很常见,就是专指女性。但后来,新文化人感觉“伊”字不能真正体现男女平等,于是又为女性造了一个专属代称字“她”,一直沿用到现在。
男性有“他”,女性有“她”,男女这回该平等了吧?
然而,“她”真的能与“他”用“=”号连起来,“她”与“他”确实平等了?未必!
“他”是什么?拆开一看是“人也”,也就是说,“他”是真正的人啊;“她”是什么?拆开一看是“女也”,也就是说,“她”只不过是一位女人罢了。“他”与“她”字义里还是不能平等呀。看来,女人真正要想与男人在字义平等,必须把“他”字夺过来自己用才行,否则,永远是不能与男人平等的,因为,男人占据了“人也”的宝座,再造字也不能越过“人也”含义了。
也许有人会说,你只是在玩文字游戏,我们讲实在的。好,那我就讲讲实在的。
前不久,北京市某部门准备延长女处级干部退休年龄,受到众多人的关注,也引起人们的热烈讨论;按理说这样做女性优胜与男性了,但细细想想,心里不免有点酸楚: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在照顾女处级干部啊,而这一照顾,岂不说明了女性干部相对于男性是弱者?因为只有弱者才需要照顾呀。
还有更实际的: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女大学生就业更是艰难,这是不需要拿出证据都知道的事。大多单位在招聘用工时都表示不招聘女性,这又让男女平等打了一个大问号。
我们知道,我们的法律有卖淫罪却没有嫖娼罪,卖淫当然是指女性,嫖娼当然是指男性;你看看,男女就不同了吧?也许你会说:如果没有卖淫的就不会有嫖娼的。这岂不又走进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既然女性是“卖”,那男性就是“买”了,而我们常说“买卖买卖”,“买”在前“卖”在后,“买”才是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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