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诗有感
此诗提到诗人在游寺时,看到此寺香火鼎盛,不由写道国内许多人到寺庙都为求平安保富贵而国外的基督信徒到教堂则是为了忏悔己过,二者相比之下高下立辨:前者是为了空手从神佛手中获得好处,后者则为了完善自身。
从呱呱坠地到回归于大自然中的各种自然元素,人就不可避免地成为群居性动物,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群体规则与自身欲望的冲突。这种群体规则规范着人的言行思虑,像一张大网将每个个体规范到特定的网格中行着特定的事,或有形或无形地维持着社会的稳定运转。这群体规则发展到现在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现代文明,表现为道德,法律及各种风俗。
所以我是赞成“人本恶”思想的,所谓善就是所做之事需与社会利益相一致。但人才生下来时很明显他的灵魂是自由的,他的思想是空白的,我们人类的群体规则他还不懂,他只会照自己的欲望行事,没经过约束的欲望与我们的群体规则相冲突那是必然的。
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不过是另一项宗教信仰的约束罢了。现今的人已没有几人真真的相信还有神明存在,到寺庙及教堂的人更多的无疑是为了一份精神上的寄托及开解。
香火鼎盛的寺庙我暂且不想议论,毕竟各地寺庙旅游景点也为我们国家贡献了无数的人民币。我只是对作者对基督徒到教堂忏悔记过着一行为的赞赏感到不满。
当我们为了自身的欲望而作出超越群体规则的事情却没受到实质上的惩戒时,不免不安,不免愧疚.是所做之事超出了自己一直相信的准则,一直以来奉行的法则。心中不安堆积愈多预感到痛苦,想得到所谓的救赎……但是想拿想象出来的神祷告就可以使自己做的所谓的错事没发生过?
按社会行为学来解释,行为总是发生在行为者与状况的相关联中的,那是在当时的的情况下经过自己的判断下发生的。当时会选择这样做肯定是认为自己做的是正确的,难道当回首往昔发现自己因当时所做从而失去了某些东西就否定了当时自己所做?就后悔不迭,妄图通过向神灵倾诉就获得灵魂的安慰?为什么当时是对,现在是错?是当时总是不懂事,而我们现在成熟了吗?说白了只是与社会的磨合度越加高,开始懂得了规则甚至驾驭规则,而我们的灵魂却被现存的规则磨成不规则样。我们是用破损的灵魂责备着完整的灵魂,还是用更残破的灵魂责备着残损的灵魂?
在我看来,何必告解?圣经中描诉的耶和华也不过是遵循自己欲望活着的大奴隶主的化生,只不过他有着人们想象出来的大神通。如就单个的个体而言,心之所欲反应到自己的行为中这并没有任何不妥,但错就错在人是群居的,你的所作所为必然影响到你周遭之人,所以社会规则的存在又是必然的。如果违背了规则,损害到他人,受害人也是你伤害到的人,向基督告解能弥补伤害?还是西方人真相信世上真有神灵?如告解减轻了他的罪恶感,那么这对于受害人不是太不公平?这是好还是不好?
-全文完-
▷ 进入玄薇怅然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