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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个发现者木伯

发表于-2009年05月25日 下午5:08评论-5条

时间久了,你也可以发现规律。没准以不小心,就成了一个发明家,至少也算个发现者吧。这里粗陋的写了一些,相信你应还可以补充更多,就算抛砖引玉吧:

规律之一、被抓的记者都是受贿了:

从两年来一系列抓记者事件看:年初辽宁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朱文娜,年尾山西杏花岭区检察院抓走央视女记者李敏,张家口警察到太原抓走记者关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被吉林警察抓到吉林而后移送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受贿犯罪侦查起诉。每一个抓记者事件的背后,均是受到收受他人好处的调查,或被以受贿罪起诉。而被抓记者正在调查或是已经揭露了有关弊案,都成了藏在里面的“案中案”。

规律之二、被关的百姓都神经病了:

《中国新闻周刊》题为《孙东东: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的文章。孙东东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面对绝对专家的专业术语,你有两个选择:自愿的信,或不得不信。

规律之三:被曝光的政府都被人诽谤了。

从2009年频曝网民被抓事件看,从发帖揭露老家灵宝违法征地被抓的河南青年王帅,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失地农民打抱不平发帖被抓的吴保全,再到发帖反映乡镇在退耕还林中违纪违法行为被抓的四川遂宁市蓬溪县青年邓永固,都是因为政府被诽谤了,而受到调查或起诉。

规律之四、被操的法院都受侮辱了:

深圳陈姓男子在上诉书“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写了一个“操”字。法院认为,陈某在诉讼文书中使用下流的语言,侮辱了司法工作人员,其行为已对民事诉讼构成严重妨碍,从而依法被深圳福田法院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显见,这里“操”字的民间涵义被司法工作人员很好的理解了。但这种幸运还是很少的,至少在巴东警方那里,全民皆知的“特殊服务”的通用内容,被他们用法律规范的术语彻底忽略了。

规律之四、被教育的都缺乏了:

学雷锋活动进行多年,雷锋还是出国了。荣辱教育还在持续,很多常识的荣辱都被丢掉了。倒是韩国前总统没学中国的“八荣八耻”,很知荣辱的解决了自己。而每天泡在荣辱池塘里的中国的部分官员,简直越来越厚颜无耻了。可见这教育的一定都缺乏了,甚至越教育越缺乏。

规律之五、法律从圣坛走向民间了:

从南京的彭宇事件,法官“按照常理分析”断案后,神圣的法律就越来越走向了民间:如果不是民间关注,杭州的谭卓不会拿到113万元赔偿。如果不是网民声援,王帅也不会接到国家赔偿。相信邓玉娇的案子,如果不是被炒热了,也会是高莺莺案件的翻版。只是不知道这从圣坛走向民间的法律,是不是会从一个天真的少女,变成一群肥硕的泼妇?

规律之六、与时具进的时代一会儿不学习就跟不上刘少奇了:

这年头,网络成语变化太大。新的词语与时具进,赶紧学都跟不上,不服老都不行。

“南京老太”打个歇后语,你知道吗?那叫“一跌不如一跌”。 

“二龙戏虎”你会解释吗?哪里的龙,哪来的虎?

“躲猫猫”游戏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

“推坐”这个词组,你能演示一遍吗?

作为先进性教育的考试题,你怕不那么容易及格吧?

于木鱼宅

2009-5-2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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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时间久了,你也可以发现规律。没准以不小心,就成了一个发明家,至少也算个发现者吧。
当然这一切都得动点心思。

文章评论共[5]个
正斜-评论

事实,经典at:2009年05月25日 晚上7:36

探殿窥堂-评论

作者不单是个发现者,还是个善于总结者。at:2009年05月25日 晚上10:15

辽河小虾-评论

善于总结!at:2009年05月26日 下午5:17

辽河小虾-评论

还有凡是被问责的官员,都是能够复出的!诽谤政府的,都是要跨省追捕的!大贪官,都是在国外待引渡的!!!at:2009年05月26日 下午5:19

enetplok-评论

欣赏佳作,问候朋友!at:2009年05月28日 下午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