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初恋在咫尺雨茁儿

发表于-2009年05月25日 凌晨1:50评论-1条

那些深绿的、浅绿的、青绿的、墨绿的、嫩绿的叶子,在春的末梢纷纷搭起一座圆形舞台,铺天盖地的绿从每一片叶子的口中直泻而下,我站在舞台的中央,淋了一场春雨,染绿一身。嚣张而干净的绿象春蚕一样,咬着我的每一寸肌肤,步步逼近。终于,尘封地心底深处的那一页感情,被春天无情地咀嚼,我的疼痛在每一个咀嚼的动作中挣扎。我慌乱地举起双手,大声呼叫,可是这一切在春的舞台上,却被演绎成一支孤独的舞,一首寂寞的歌。热闹而绚丽的四周,在我的每一句歌声中悄然黯淡,最终归于沉寂。我听见深不可测的寂寞象潮水,在无边无际的四周涨起又落下,反反复复,直至把我淹没在华丽又不失淡雅的春之舞台上!

我以为时间就是孟婆汤,喝下了就能忘记从前,忘记那些快乐与忧伤,忘记那些幸福与痛苦,忘记那些拼命想记起的和那些拼命想忘却的点点滴滴。十六年前的感情,是尘封在心底深处的酒,不敢轻易地开封,不敢轻易地说起。每一个梦醉梦醒之时,都不曾下眉头,上心头。我以为我彻底忘记了,可是,当他在十六年后的雨季突兀在站在我面前时,我的心依旧如初相识,乱了节奏,没了分寸。才明白,初恋是种植在心中的小草,枯枯荣荣,年年岁岁,生生不息;才明白,我的心里盛满的不是死水,而是波涛!

孔庆东在《黑色的孤独》中写道:爱情是蓝天白云下灿然打开的一把花伞,它降落到何处,一要看风,二要看地势,三要看跳伞者的趣味和技术,不论它最终落到何处,当它在空中飘荡之逸之时,都是美丽的。那么林越,我最初的爱人,你我的爱情是否也曾美丽?是否你还记得那一段一段由分离和相聚链接而成的日子?那一程一程鸿雁传书的过往?

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都会在心里偷偷喜欢一个人,那种感觉就象是差等生突然考了全优,激动和喜悦泛滥成灾,心里很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很想看见他们艳羡的眼神,敬佩的语言,很想体验灰姑娘变公主的心情,可是却又羞于表达。那种想藏又藏不住,想说又说不出的矛盾心情,让自己一时快乐,一时忧伤,一时痛苦,一时喜悦,坐立不安,患得患失!

认识林越是在十七岁的那个雨季,一个潮湿的季节,一份潮湿的情愫。林越比我高三届,我考进他所在的院校时,他恰好毕业,我们的最初在青青校园失之交臂。

我学的是机械专业,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全班同学被分配到当地一家大型国营企业实习。对于那些冰冷无情的机床,我潜意地排斥,实习在我眼里不过是一个形式,走马观花而已。当同学们象苍蝇一样,扑向那些泛着青冷光辉的机床,指手划脚,喋喋不休时,我从嘴角挤出一丝不屑的冷笑,把孤傲的背影留给若大的厂房,自己一个人逃到单车棚,躺在停放的摩托车上,闭着眼睛,惬意地听着随身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小朋友,你还真会找地方,下来下来,我要用车了。”一个年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也许是听歌听得太陶醉了,我居然吓得一跳,象狗打滚一样,从车上翻了下来。“哈哈,哈哈,就你这耗子胆,还逃课,哈哈,哈哈,好笑好笑!”我象一只被摸了屁股的母老虎,立即从地上弹了起来,顾不上揉揉摔得生疼的大腿,顺着声音的方向,怒目而视。只见面前的站着一位很年轻又嬉皮笑脸的男子,平头、黑脸、箭眉,黑亮亮的脸上还长着两个紫红的痘痘,好象要时刻提醒别人,他正青春。他的白t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被春水淋得湿透,衣服紧紧地贴着身子,健硕而曲线的身材一览无遗。雨珠沿着他健康的手臂一路下滑,停留在中指尖上颤抖,整个人性感而无邪。淅淅沥沥的春雨,把车棚顶敲打得乒乒乓乓响,响得我心烦意乱。当我看到紧贴在白t恤下那一寸寸湿漉的肌肤时,整个人象是触了电一样,呆了、僵了、傻了。愤怒的眼光立即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水雾,变得柔和而深情,思想不知神游到了何处,只是站在摩托车旁不知所措地笑。

突然“嘀”的一声喇叭响,眼前白影一闪,那个让自己发呆的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依旧在原地,捂着那份甜蜜而羞涩的心跳!

“菲儿,一切都好吗?”天空飘着毛毛细雨,恰似恼人的情丝,一缕一缕,顺着发丝,沾在颈脖上,脸上,胸口上,让人莫名地燥热难耐。十六年后的雨季,十六年后的十字路口,我和林越不期而遇。

“好,都好!”我答得慌乱而滴水不漏。

“可是,我听说,你最近离了。”他牵着我的手,把我拽进了淡紫色的伞中,我的头正好撞着他的胸膛,我听见一个成熟男子有力而激越的心跳,于是,自己的心象加足马力的跑车,比他的跳得更跌荡起伏,气壮山河!

“对不起,我要回了。”我扭动身子,想从他的怀中逃出。

“十六年,我从未打扰过你。可是,十六年,我也从未忘记过你,更未背叛过你,你忍心再逃吗?”他握着我的手,力量一点点加强,直到疼得我憋红了脸。

“林越,我不明白,你说的,我都不明白,什么从未忘记过我,什么从未背叛过我?我不懂,一点都不懂?”我一把推开他,跑进雨中,跑出他的视线,跑进那段甜蜜而苦痛的回忆之中……

自从那次在单车棚见过林越后,我的心里全是他的影子,他黑黑的肌肤,他湿漉的身子,他白白的t恤,都是我的磁场。我到处暗暗地打听他的消息,知道他叫林越,知道他是十一分厂的工艺员,知道他住在单身楼东二楼,知道他喜欢骑摩托兜风,知道他很多很多,可是他对我却一无所知,更不知道我在默默地爱着他,想着他!暗恋是一粒看起来黑红,吃起来却无比酸涩的杨梅。那段日子,我的对他的想念一字一句写在日记上,写在每一个醒着的梦里!

淡紫色的日记本从启用的那一天起,就从未离开过我。我走到那,就背到那,就象背着林越的柔情一样幸福,就象背着他的呵护一样甜蜜。直到有一天,那本私密的,绝不能示人的笔记本丢失……

笔记本弄丢之后,我象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又不敢张扬。只能暗中留意寻找,可是,我所经过走过的地方,全都找遍了,依旧不见笔记本的影子,我在心里叹了一声:完了,脸莫名地红了起来,象夏天无比绚烂的晚霞,熊熊燃烧。

在又一个晚霞满天的黄昏,我独自一人,习惯性地走在林越飙车的路上,一边听随身听,一边漫无边际地想着心事。仿佛想了很多,却怎么也记不起想了什么。其实,思想是空洞的,无所事事,游离而脆弱。

“小朋友,还你的笔记本。”突然从后面窜上一个人来,高高地举起手中淡紫色的笔记本。

“你,还我”,他依旧嬉皮笑脸,当时的我象是捉奸在床的第三者,又愤怒又羞耻,我一把抢过笔记本,头也不回地往宿舍跑去。

“哈哈,哈哈,你跑什么?我决定立即追你。”他重新骑上摩托,朝我追了过来。

见无处躲藏,我干脆横下心来,停在路边,对他横眉冷对。“你究竟要怎样,你嫌我出的洋相还不小吗?”

“我没觉得你出了洋相,我认为你很真,对感情很执著。我还要感谢这个笔记本呢?不是它,我找不着你,更不知道你的真实想法。”他扬了扬眉,又咧了咧嘴,让我分不清他是真是假。

我抓起地上的一块红砖,对着他晃了晃,“你再跟着我,小心我打破你的头。”

“好好,不跟不跟,我看着你回去总可以吧。”他双手一摊,双肩一耸,做了一个很无奈的表情。

我转身前行,感觉锋芒在背,很不自在。短短一段路程,走得异常艰难。好不容易回到宿舍,看同学都不在,我急不可待地打开笔记本,只见本子的扉页上,除了我写的那十几个林越的名字外,还有一幅男孩和女孩接吻的漫画,旁边写着:情到深处时,不自禁!菲儿,我爱你,在相见的最初。最下一行还写着他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一本遗失的笔记本成了我和林越的月老,从此之后我们花前月下,好不浪漫。可是好景不长,就在我们相恋三个月后,林越被单位派到另一座城市去进修,一去就是漫长的三年。我们的恋情在一次等待和分离中度过,我们的恋情在一封封相思的信笺上马拉松。

没多久,我也以优异的成绩从中专院校毕业,放弃了回厂的机会,留在林越的工厂,做了一句普普通通的技术员。我们把对未来日子的憧憬编织成花篮,放在彼此的梦中轻眠。也许是等待太折磨人,也许是相思太煎熬,我们在一次相聚的时刻,激情燃烧,疯狂到了极点。结果我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的身体里居然有了林越的骨肉。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连夜坐车去了林越的城市,当我深更半夜敲醒他的房门时,出现在我面前的不是林越,而是一位穿着性感睡裙,年轻妖艳的女子。我的天,在瞬间倒塌,地动山摇,暗无天日。

明明错的是他,我却象贼一样,逃离了现场,回到工厂,请了二个月的事假,躲在自己的盔甲里,去了另一座城市,远离熟悉的一切,独自舔拭伤口,缝补心灵的裂纹。当我从悲伤中走出来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四个月了,不能中止纴娠,我只好再次回到厂里,接受另一个爱我很久的男子的求婚。而此时的林越,也辞职远走,从此我们杳无音信,天各一方!

男子可以容忍女子的不贞,可是绝对不能容忍自己朝朝暮暮面对夺了自己妻子贞操之人的孩子,更不能面对这个孩子的无视和仇恨。

老公刚开始对我呵护有佳,对孩子视同己出。可是,怎奈时间是变脸高手,轻易地颠覆一切。孩子一直很乖,成绩名列前茅,在十五岁生日派对的晚上,老公兴致很高,允许大家喝一点酒,结果那天晚上,大人孩子醉倒一屋。孩子的一名同学无意中说了一句:方义,你真幸福,你的爸爸虽然不是亲身的,但对你比亲身的还好。这一句话,象是晴天霹雳,一下子把老公和孩子的酒意全部击醒。

“你浑蛋,看你还乱说。”孩子挥起拳头,对着毫无防范的同学狠狠擂去,然后丢下晕头转向的同学扬长而去。

我和老公一直保守孩子的生世之密,也没再和他要孩子。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成长,孩子也很争气,爸爸的形象在他心目中高不可攀,巍然屹立,不容亵渎。可是,那一顿酒,那一句酒后真言,给孩子的打击太大,从此,孩子和老公水火不容,视同敌人。不管老公和我怎么努力,孩子一反常态,变得越来越孤僻。渐渐地,老公心里失去平衡,整个人也变得暴躁粗鲁,家的屋梁开始倾斜倒塌!

“菲儿,你开门,你误会了我十六年,到了今日今时,你还不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吗?”林越在外面不停在敲门。

我只好打开门,放他进来。“林越,你说吧!把你十六年的委屈全说出来,让我看看我有多对不起你。”我看着开花板,言不由衷。

“你看到的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王珏虽然长得妖艳,但为人很正派,她老公是我的老师,那天老师醒后下床准备上厕所,突然血压升高,头一晕,从床上摔了下来。王珏家没电话,他是跑过来打120电话的,电话刚打完,准备走,你就敲门了,她还以为是她的孩子来叫她回家,没想到是你。事情就是这样,信与不信我不能强迫你,只是,说出这压在心里十六年的痛,我释然了。”林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垂着头。

我没有言语,这是怎样的误会,这误会造成了多大的痛。这是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我要那么任性,那么武断,那么一意孤行,结果伤人伤己还要伤及无辜。

“菲儿,当我回来找你的时候,你已经杳无音信了。我也只好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但我从没忘记你,我时时都在打探你的消息,知道你过得很幸福,我从心里为你祝福。如果不是因为你离异,不是因为你不快乐,我是不会来打扰你的。”

“你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我心里苦着呢?”

“菲儿,为了我们孩子的幸福,我们回到十六年前吧”!

虽然心已经很憔悴,但彼此的眼里依旧燃烧着渴望,燃烧着爱的火焰。回头看看走过的路,爱已经很久很久了,爱了很久,今天仿佛才是开头!

总想爱的潇洒,却偏难潇洒,爱情从来都是剪不断理还乱,拿得起,放不起。当春雨把心头的阴霾全部洗净,初恋在咫尺,幸福便在掌心。(2009-5-2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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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杜十七郎点评:

“初恋在咫尺,幸福便在掌心。”爱,真的很远,又很近。
语言生动、精炼,感情真挚、感人。好文!

文章评论共[1]个
一泓清水-评论

文笔不错,前面部分的描写多了散文的美感。欣赏了,问好朋友!at:2009年05月26日 上午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