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店门前的彩灯熬夜地闪耀在成都的街市旁。
夏鸥在包房里送走了今晚最后一位嫖客,200元的人民币是今晚最高的收入。
穿好平常人的衣服,在走出酒店门口的片刻,遭到了三四个同行女人的欺负。“挣了多少啊,今晚在酒店抢走了不少风头啊!”
在风尘界闯荡的女人们,争风吃醋更强烈。一个耳光打在了夏鸥的脸上,一场女人架开始了。
一个男人在午夜酒店门前的路过,结束了这场女人的群殴。
从这次相遇后,夏鸥认识了这个男人,他叫明伟。夏鸥被群殴后的一张浮肿轻伤的脸,被好心的明伟送进了医院。
2
夏鸥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是个缺少父母温暖的孩子。二十岁的时候,一个人闯荡社会,流落在了风尘烟花地。一直到如今的二十六岁,为了生存养活自己,年年月月地过着肉体交易的生活。
相遇明伟是个偶然,在风尘界打混的这些年,夏鸥平时习惯了那些腰包装钱的嫖客男人。记得在二十岁初次肉体交易,当第一个嫖客男人在自己的身体上,从上到下趟过的时候,从那一夜开始,夏鸥相信世界上没有好男人,自己被男人捉弄玩过的身体,不会再有好男人爱上她。
出院后的第二天,在明伟家,夏鸥没有钱还明伟的医药费。只好用平时勾引男人上床的功夫还债。夏鸥解开了外衣的扣子,露出了半裸的双肩,肩上细细的胸罩带,预示着她下一步还会脱掉更多的衣服。
“我是小姐,我是卖肉的妓女,我身上没有任何钱,如果你想快活的话,我愿意这样还你!”夏鸥一边说,一边用一种诱惑的目光,盯着明伟。
“不要永远做那些,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明伟只是瞧了几眼床上的夏鸥,并没有任何举动。
相信世界上会有不吃腥的猫吗?明伟此时的冷淡,让夏鸥当时不敢相信会有对女人身体不感兴趣的男人。
“你不喜欢妓女,瞧不起妓女,是吗?”面对明伟对她的冷淡,夏鸥说着。夏鸥拉客上床这些年,第一次遭到这样的冷淡。
明伟在那天夜里,走出了房间。换成生活中任何一个单身男人,捡到这样的便宜,都会风流,把妓女折腾个够。
3
夏鸥出现在了明伟的生活中,天天在酒店很早下班,来明伟家,为他做饭,洗衣。
“家中什么时候养的小野猫啊,如果看管不好,会跑掉的!”这是很多朋友在明伟面前说的,因为只要平时经常在酒店走动的人,都会对夏鸥这个女人很熟悉。而明伟并没有在乎外面人的说说嘴嘴,对夏鸥的生活背景一直很同情。“家中能有人为我早晚洗衣做饭,我很满足了!”
明伟是个三十二岁的男人,因为家里的条件一般,在城市也没有太好的工作,这些年都没有娶媳妇。
孤男寡女在一房,时间长了,总会发生一些情乱的事。有一天晚上,明伟从朋友家偷看了几眼男女黄片。夜深回到家,由于天气闷热,一身热汗沾满了外衣。脱下扔去的那一刻,夏鸥在一旁接在了洗衣盘里。赤luo裸的硬汉膀子,站在夏鸥面前,这是明伟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女人面前光膀子,害羞的表情脸红红的。
夏鸥手中的一条湿毛巾,递给了明伟。明伟伸出手接过毛巾的片刻,心跳的很厉害。突然又出现了另一种痒痒的感觉,是朋友家的那部黄片,让他心中不可安定。夏鸥漂亮的外表,在今晚吸引着明伟。片子中,被男主人公抱上床的那个漂亮女角。想到那些,明伟控制着自己,立刻的反应,用手中的毛巾盖住双脸,背着夏鸥,擦着那些流汗的地方。
这时,明伟的后背上,出现了一种温暖,软软的像皮肤一样。明伟歪过头的余光中,看见夏鸥的脸贴在了他的后背上,用双手抚摸着膀上的汗珠。渐渐的双手很强烈牵住了明伟的腰间,低喃着柔柔的声音。“不要拒绝我,我一直把你当作一个好男人,并不是那些无情可耻的嫖客!”
当明伟想松开腰间那双手的时候,一股冰冷的眼泪湿在了他的后背上。夏鸥的双手在他的腰间搂的更加紧,她不想松开手,因为在明伟家的这些日子以来,作为女人的自己已经完完全全爱上了他。
明伟体内突发的欲性,终于抗耐不住眼前的一切,转过身搂住了夏鸥。两个人彼此的热吻,把共同的热流互传交换到彼此的体内,明伟学着片子中男人把女人抱上床的情景,也跟着感觉抱起了夏鸥的身子。明伟在夏鸥的身体上乱摸着,解开了所有的扣子,奔放狂情在夏鸥的肉体上。明伟明明知道夏鸥不是第一次,甚至她的身体,和普通女人一样,被无数男人沾过,在那不纯洁很肮脏的下半身,不知多少男人在那里钻洞。但是,明伟还是愿意接受着夏鸥的一切。两个人在床上像鱼儿一样欢快着,随着激情高[chao]起伏,夏鸥给了明伟这个保守男人平时感受不到的做爱姿势。
如果夏鸥没有那些妓女史,可以说算是一个标准的大美人。在两个人激情床上运动中,明伟盯着夏鸥的双眼。
“你愿为了我结束酒店的生活吗?”
“明伟,你不嫌弃我以前当过妓女吗?”在明伟身下的夏鸥,喃喃柔弱的声音中,有着一个女人在风尘界多年艰辛的流露。泪水在这个时候,从眼中流出。这些日子以来,她心中完完全全爱上了明伟这个男人,她不敢想明伟表白,只因为自己有着妓女的身份,她愿为明伟洗衣,做饭,用行动来补偿一个女人自身的缺失。
夏鸥爱上了明伟,为了明伟这个男人,离开了酒店风尘生活,和明伟过起了平常人的日子。有时妓女就像野花一样,虽然好摘,但却容易着风。夏鸥离开酒店的那一个星期,平时经常维护酒店的当地地头蛇,无赖,经常跑到他们住处,找麻烦,明伟为了保护夏鸥,好多次遭到那伙人的欺负和毒打。
4
半个月后,明伟为了躲避那伙人,带着夏鸥离开了成都市里,回到了老家。
在老家的小镇上,白发苍苍的老母是明伟唯一亲人。夏鸥和明伟在镇上办了一场婚礼。几个月过去后,夏鸥为明伟生下了一个胖乎乎的娃子,喜庆味乐坏了全家人。在夏鸥做月子的第一天,明伟的母亲看着小孙子,念叨起了明伟童年的故事。
那时虽然解放很久了,但是日子过的很苦,十一岁的娃子明伟,看着邻居家的孩子,吃着玉米饼,馋的,饿的,整日吵着跟家里人要。可那时家里没有钱,整日在煮野菜吃。明伟那时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妹妹。明伟的父亲在那时因劳累过度病了,明伟的母亲为了救活整个家,自私,忍心的,在一天早上挑着扁担,把五岁大的小女儿,装在了里面,卖给了城里的一户人家。母亲临走时含着眼泪,痛心把五岁的小女儿扔在了城里。在她向前走的几步中,耳中始终没有断女儿呼唤母亲的哭声。一年过去后,家中的日子终于有了些宽裕,当母亲第二次来到城里那户人家看望女儿的时候,那户人家已经搬走了,据四邻右舍传闻,那对夫妻半年前离婚了,那个孩子两个大人都不要,被活活的扔了。
念叨完这个家的故事,明伟的母亲眼里落着泪花。
而此时的夏鸥,双手发软的抱着怀里的孩子。婆婆讲的这个故事,似乎和自己的童年有些相似,在她如今模糊的记忆中,仿佛自己还有点印象。儿时的自己被母亲带到城里,后来被一对夫妻收养了,那对夫妻平时经常吵架,最后离婚了。记得那是一个下雨天,他们为小夏鸥买了很多小食品,把她扔在了孤儿院门口,整整等了一夜,他们也没有回来。第二天小夏鸥被孤儿院的阿姨收养了。
夏鸥问着婆婆,卖掉的那个女儿,身体上有什么标记吗?
“有的,在我女儿的胸前,有一块红色朱砂痣!”
红色朱砂痣,夏鸥惊讶这四个字,因为在自己的胸口间,也有一块很大的红色朱砂痣。
夏鸥感觉到婆婆有可能是自己的生母。片刻间,夏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对着镜子,看着胸前的那块朱砂痣。“婆婆难道是我的母亲,那明伟呢,会是我哥哥,天啊,好荒唐,我竟然和我亲生哥哥结婚生子了!”
这件事发生后,夏鸥整日面色冷淡,常常一个人呆在房里,不说话,不喂孩子奶水,夏鸥的情绪引起了明伟的注意。无论明伟怎样和夏鸥搭话,夏鸥整天都是副冷淡的样子,因为在前一阵子,夏鸥去了医院,发现自己和丈夫的血型一样,dna判断,还有亲血缘关系。
夏鸥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竟然开始夜不归家,在小镇上的一个小酒吧,和男人调情。明伟不明白夏鸥为何又开始了夜生活。明伟和夏鸥因为这些事吵架了,在吵架中,夏鸥告诫明伟不许约束她的自由。
5
“你以前当过小姐啊,我儿子明伟为什么这样不幸,娶到你!”对夏鸥以前身份一无所知的婆婆,指责着她。
夏鸥在一场痛哭中,说出了一切。“我是你当年卖掉的女儿,我的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夏鸥在婆婆面前,露出了胸前的那块红色朱砂痣。婆婆看着夏鸥胸前的那块痕迹。“你真的是那个女孩吗?”
在门外一直站着一个人,是明伟。“你是我的妹妹,好荒唐,我竟然娶了我的妹妹!”
一场荒唐的婚姻,两个人不乐分房了。
因为这件事,给了婆婆很大打击,血压升高病重了,她不想让全镇上人都知道这件荒唐事。一天晚上,婆婆拿出了家中一笔钱,给了夏鸥。“走吧,如果不够还会给你,把孩子留下,你走之后,我让明伟娶别的女人!”
在那一晚,夏鸥看了最后一眼不到半岁的儿子,还有那还在午夜睡梦中的丈夫明伟,其实应该叫哥哥。一个人赶着黑夜离开了小镇。
第二天,明伟醒过后,不见夏鸥,只有孩子在房间里啼哭。他知道夏鸥走了。
从那天以后,明伟抱着孩子去了成都市里,寻找着妻子夏鸥。他内心深处是那样后悔,更思念着夏鸥,自己的妻子会去向何方。
夏鸥为了忘记过去,去了一个很远的城市。
曾经同行的朋友告诉过她,“如果一个女人当过妓女,她永远洗不清一生的污泥。她不会拥有像普通女人的完美爱情,因为好男人都看不起她,就像有了真正的爱情,也是老天爷对他开的玩笑,对她的戏弄,不会天长地久的。既然选择当妓女,爱情对她来讲,是永远无法拥有的奢侈品!”
在一个陌生繁华的城市里,夏鸥在某个酒店里又恢复了原始的工作。
傍晚时分,一个风流男人的身影,打量过夏鸥后。
夏鸥面对着他,喃喃柔情的细语,“先生,寂寞的时候,要快活吗?”
-全文完-
▷ 进入邵渝娴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