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已成为政府的玩具
2009.5.17
此事发生在东莞,据了解,东莞一保安于5月12日下午6时左右,对一女童进行的猥亵经过是这样的:
受害女童在保安亭外玩,出了一身汗,于是进了保安亭吹空调,那保安让她出去,她没有出去,于是保安将她抱在腿上,用手指抠她的下身,据悉抠了三次,当时女童下身流血,女童回家告诉爸爸说小便时流血了,爸爸听后看了女儿的内裤,看见上面有一摊血迹,而且女儿的阴部也肿了,后经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外**有损伤,[ch*]女膜没有破裂!但是,当事保安却仅被公安机关处于15日的刑事拘留,看到这里,不禁让人瞠目结舌,我们不禁要问,法律是否已成为政府的玩具?
其一,如果公安机关如此之判,势必助长不法国民猥亵幼女之风,反正只是刑事拘留十五日吗,既然人家都可以这样,那咱为什么也不去试试呢?
其二,如果公安机关如此之判,切实落实了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因为我们的公仆在用科学的方式来解决并不科学的问题,对此等人从轻处理,可以切实履行我们的“坦白从宽”的宏伟政策!
其三,如果公安机关如此之判,建议国家为每位15岁以下女孩配备专门保镖,以备不时之需;为什么呢,既然你能为当事人施以仁政,那么也必须对幼女负责,既保经济增长,又能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多好呀!
其四,这会为其它的同行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记住啊,15日的刑事拘留,我们东莞就是这样处理的,你们要以我们为榜样啊!
其五,咱在想,如果那小女孩是我们公职人员的女儿,或者说是公安机关某位大哥的女儿,他该如何去判断?咱在想,真如咱所言,那保安不仅仅是“15日的刑事拘留”了,说不定要被判上15年呢!怪就怪那小女孩没有出身在这样的背景,官大一级压死人,看来这句话还没过时!
其六,女童身心在日后的生活学习中会不会受到影响,一个小女孩这么小就受到如此大的伤害,而所判断只是“15日的刑事拘留”,看来法律真的要成为或者是已成为政府的玩具了,因为法律好像不在人民手里,而是紧紧攥在他们手里的玩具一样,他们想咋玩就咋玩,但是,他们玩的时候,却又大吹特吹以人民的名义怎样怎样!不错呀,有机会,等咱当了官,咱也这样整,因为有前辈们做榜样嘛!
其七,我们将常挂在嘴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去哪儿了?东莞已打造成了全国文明城市,但是,这种文明,却是建立在极度的肮脏背后,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而已,不信,您如果有空,可以去读一读本文作者的骗局系列作品,就可见一般了!至于东莞有没有大力宣传过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就不得而知了,好像它只注重于大力发展经济,却忽略了根本的民生问题!
其八,既为当事保安,在值班期间是不允许任何人进出保安亭的,当事保安所在的单位,亦有管理不当之嫌,应当承担相应管理之责任!
其九,今年不知怎么了,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先是被牛奶折腾了一阵子,现在进化到被人折腾了,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我们还有哪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最后,我们回过头来想想整个事件的经过,政府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法方式上,是否真的让法律成为政府的玩具呢?
附注:部分网友对于此事的意见与评论
a:的确公安机关处理太轻,这样的保安,不管是谁,对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子做出这样下流,龌龊的事情,真的是缺素质教养,应该从重处罚,最少也得判1年半到2年之间,否则以后他会更加猖狂,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危害,影响极坏,从重处理,否则,难平受害者的心灵。
b:15日的刑事拘留太轻了,公安机关是根据那条法律的定的,我都怀疑那些公安机关懂不懂法律。这种人渣 ,最少要判他5至6年才行
c:把他下面剪掉,还要坐牢几年。这才对社会上有一定的恐吓作用
d:政府就是这样维护公民的利益的?猥亵幼女才15拘留?骇人听闻的政府!
e:这种畜生,连小孩都不放过,真该把他绑起来,把他那根东西拿出来烤烂它。看他还敢这么变态不
f:强烈要求没收做案工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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