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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不犯法的原因金陵叟

发表于-2009年05月17日 上午11:37评论-2条

郑重声明:本文只是学术探讨,不作政治解读

近读巴金老《随想录》,多处看到巴老在文革中被批斗,被毒打的场面。像巴老这样的“学术权威”,“牛鬼蛇神”在文革中被打的例子真是不计其数。中国历来以礼仪之邦和文明古国而自夸,连3岁孩童都知道打人是不对的,可是那时为什么那么多人被人打,那么多人打人呢?而且大家都习以为常呢?有学者认为是当时整个社会法纪废弛的结果,其实未必如此,如果两个草民打起来,是会有组织找他们谈话并处理的,后果再严重一些还是会被治安处罚或判刑的。原来这样的打人不是私人恩怨,而是政府行为。打人者代表权力部门在行使权力,虽然名称会日新月异,如“什么委员会”,“某某司令部”,“什么战斗小组”,但实质是行使政府职能的,所以就合理了,就不违法了。如此,打人者打得理直气壮,被打者虽不“心悦”却也“诚服”。

为政府打人就不违法,这是大家公认的逻辑,所以到今天,城管因为帮政府做事,可以堂而皇之地打人,还有一些博学的教授,出书教城管如何打人(详见《城管执法操作实务》)。殊不知,这些教授在文革中也是“牛鬼蛇神”“反动学术权威”之类被人打的角色,如今却在这里传授打人的“葵花宝典”。

为政府而打人,不能说不是文革的遗泽之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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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尘世祥人点评:

打人犯法与否,也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哟,理解它们的区别,是可以逃避挨打的!

文章评论共[2]个
enetplok-评论

欣赏,问好朋友!at:2009年05月17日 下午3:44

失堕猫-评论

<<城管执法操作实务>>里有那么一句:要做到打人的人手上不见血,被打的人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围观者。。视为最高境界。。。at:2009年05月17日 下午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