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爱在当下高山舞者1

发表于-2009年05月13日 晚上7:05评论-2条

尘欣第一次见郎朗的时候,他正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很粗鲁地翻着盘里的食物,和他帅气的外表一点也不相符。

于尘欣就坐在他的隔壁,有几秒吧,郎朗白了她一眼,继续吃自己的食物。

郎朗在灯光球场打篮球,没有穿上衣,胸前没有一丝赘肉,很结实。学戏剧的资本,足够了。他真是最帅的男孩,看起来也很自信。于尘欣看得心动了,越看越觉得上瘾。

一个打扮得很奇怪的中年妇女拿小毛巾给他擦汗,于尘欣以为是她的母亲。看那个女人,穿的都是名牌,可就是奇怪,怎么看都举得有点像过去的地主婆,并且是很臃肿的那种。那郎朗肯定遗传的是父亲的好基因了。于尘欣这样想。

郎朗打完球,套上衣服和那个女人一起上了一辆沃尔沃,她看着扬长而去的汽车,叹了口气,她知道她的爱情是没有结果了。∮这样的男生,她怎么配的起。爱情有时,还是要门当户对的。

有一段时间,于尘欣不再关注郎朗。偶尔在校园的小桥上碰到,于尘欣都会低下头,其实她知道低不低头都没有关系,反正郎朗也不认识他,更不会知道有个女孩子曾经偷偷的暗恋他。

于尘欣走过去的时候,听到几个女孩子小声地议论。她们一边议论一边回过头看郎朗的背影。

“就是他吧。我们学校最帅的男生,怎么会做那种事?”

“不帅能有资本么?一年二十万也不是闹着玩的。”

“这年头身体就是资本啊。”

“…….”

于尘欣狐疑地回头,想要追问她们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可终究还是没有问。回到宿舍大家都在议论一件学校里发生的匪夷所思的新闻。

“尘欣,我们学校最帅的那个男生,就是郎朗,你知道吗?”上铺问道。

于尘欣放下包,怎么今天都在说他,她还是摇了下头,说:“不认识。”

“他被人包养了。据说是个很富有的老太婆。经常来我们学校,像个老妖精。”

“只听说包女生的,没想到男的也这么抢手,这世界真是变了。”

于尘欣的心猛然震动了,脸上有东西划过,她用手擦了下,竟然流了泪。她不相信。谣言真是太可怕了。这些同学事怎么了,越来越离谱,长得帅也不是罪过,干么非要拿人家开涮,编这么奇怪的闹剧。

于尘欣没有加入讨论,转身去洗脸了。她觉得没有必要,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真的也好,假的也罢,都不是旁观者能评头论足的。

后来有一天,于尘欣路过商业街的法国名店。不经意间看到里面,郎朗。还有那个女人,在灯光球场为他擦汗的那个。那是个很繁华的商业街,很高档的法国店,那个女人亲昵地挽着郎朗的胳膊在挑选一件花哨的围巾。

于尘欣终于决定走进去,服务员微笑着问小姐需要什么。于尘欣想高档的店就是不一样,服务都这么热情。她说我看看。

“甜心,我就买这个了。”那个女人装的娇滴滴地说。

于尘欣第一次听到这个女人说话,只这一句,她断定不是郎朗的母亲。

“你决定。高姐。”他叫她高姐。也许那个传说是真的。

于尘欣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碎了,一片一片地被撕碎了。好冷,原来冬天已经来了。

那个女人买了好多的衣服。郎朗提着包恭敬地跟在后面,自始自终就没有正眼看她。于尘欣逃出了那家店,心里酸酸的,涩涩的。

这辈子这个男人可能就毁了,她为他感到心痛,更为自己的爱情的夭折感到痛惜。

后来于尘欣听说郎朗频频在城市的各大娱乐场所出现,他也被从这个女人手中转手到另一个女人的手中。听到这些的时候,于尘欣觉得好落寞。在无声无息间,心痛的感觉依然继续。爱,不停的在希望和绝望中徘徊。

于尘欣几乎以为这辈子不会和郎朗有交集,谁知道那天在演播厅,郎朗竟然会主动和不起眼的她打了个招呼。

他说:“于尘欣是吧?你演的那个小品我很喜欢。”

于尘欣抬眼看他,泪就在不知不觉中决堤,汹涌澎湃地流个不停。郎朗掬了一把她的眼泪,说这个东西他已经很久没见到过了。他看她的时候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看着而已。

后来,于尘欣和郎朗成了朋友。

于尘欣从来没有问过关于那些个被包养的事,只是单纯地和郎朗做着朋友。只有这样,她也觉得很幸福,可见女人的爱情有时候是多么的盲目。她不问,他也不说。她觉得她的爱情还没有溜走。

和郎朗一起逛街的时候,他接到电话就会匆匆走掉,把她一个人扔在繁华而又陌生的大街上。于尘欣看着他的背影,没有说过一句埋怨的话。她曾经对郎朗说过,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去减轻他的痛苦,做最好的朋友。

郎朗说你怎么知道我不快乐,我不觉得痛苦。说这话的时候他像地主践踏穷人一样的使劲踩着路边草坪里无辜的小草。

于尘欣总是会在郎朗丢下她的地方等很久,她希望有一天他能回来把她捡走。直到很久很久后的一天,在他又一次丢了她之后的一个小时,他和一个妖媚的女人一起亲密的走过来。郎朗看见她了,装作不认识。他只是淡淡地看着她,然后又走出她的视线。

之后,雷电交加,下起了大雨。电光闪闪,雷声轰隆。于尘欣如同落水的鸡,却岿然不动。直到雨停,郎朗也没有出现。

于尘欣病了,瘦得像一根稻草。郎朗打电话找她的时候她还是硬撑着下楼了,看见他,勉强地笑笑。郎朗抓起她的手,紧紧地握着,带她去了周记粥府,这是全市最著名的粥鋪。

他要了一晚排骨粥,端到她面前,细心地为她吹到不冷不热,说:“吃吧。”

于尘欣的眼里泪光流离,慢慢的,吃光了碗里的粥。没想到他会那么细心。爱他吧,即使灰飞烟灭,也无所谓。

关于郎朗的流言蜚语又多了一个,和于尘欣的。谁会想到郎朗能和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在一起呢。有人说这个世界已经疯狂地让人唾弃了,也有人问于尘欣关于传说的问题,她都会笑,坚定地回答:“那都是放屁。”

学校是每天都会发生新的事情的,慢慢的,当一些更荒谬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郎朗也就淡出了大家的视线。人们开始关注吸毒的事情,听说那会儿学校里发生了吸毒的案件。这些人真是越来越离谱。前天晚上警车呼啸着抓走了几个同学,于尘欣这才想起。原来经常从男生宿舍跳过来到女生宿舍的楼顶抽烟的那几个人就是“瘾君子”啊。

郎朗又打电话找她了,这一阵子他找她的频率多了。她说她喜欢看满天的星光,他就带她去郊外看星星。他开和他的学生身份很不相称的名车,穿的都是法国货。她知道,关于流言,是真的,但是她爱他,无法回头。

他的电话响了,这次他没有接电话。又响,他终于关机。

他说,有个故事,你听不听?

于尘欣说,如果你讲,我就听。

郎朗说,曾经有一个男孩。他有一个幸福的家,灾难发生时,那个男孩十五岁。他母亲背叛了父亲,他亲眼看见母亲和一个男人做爱。那时候他央求过母亲,可是她依然我行我素。男孩的父亲因为不堪忍受世人的嘲笑而选择了自杀,一个男人,卑微地以死谢天下。那个男孩怎么也忘不了在那个阳光的午后,血肉模糊的父亲,静静地躺在花园的路上,再也唤不回了。他选择的是跳楼,以这样的方式来抗争,而那个女人竟然没有丝毫的改变。

那个男孩十八岁考进大学的那一天就和一个老女人网友做了爱。那是个被男人被背叛而又背叛男人的女人。他虐待她的时候她竟然说爽,都是些变了态的老女人。他和他们做爱从来都是戴套的,他不吻她们,只虐待。后来一个接着一个不停地换,有七八个女人吧。每次做完,她们会给他大把的钞票。他说那些看起来人模狗样的女人实际上内心肮脏的很,她们被折磨着同时又折磨着别人。她们的脸上如果不是涂了厚厚的化学物品出门的时候是要吓死一批人的。他和她们做爱的时候都不敢看他们的脸。那样会觉得恶心。但是他和她们做皮肉生意。

于尘欣静静地听着,没有说一句话。

郎朗说,所有的传说都是真的。那个男孩就是我,也许你会觉得我肮脏,会觉得我下贱。

于尘欣摇头,又是眼泪。郎朗用手为她拭去眼角的泪痕。

他说第一次看见她看他是在食堂,他早就习惯了别人的指指点点,只有不知情的她用那种纯纯的眼神看他。当时他回敬她的是一记白眼。第二次他在那家法国名店看到她,她没有买一件衣服,只是盯着他和那个老女人看了好一会。

原来,他知道。

他说注意她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丫头实在是很难,但是他就是记住了她。千百人中,看到她,竟然也会有狂喜。甚至在看到她的眼泪得时候,有了感觉。他这样的人配吗?

于尘欣说,爱,无所谓高低贵贱。爱,只是爱。她也会嫉妒,也会在意,但是她知道那都是他青春年少时走得弯路。人生总有几步弯路要走的,谁也别看不起谁。

那次的那个话剧,于尘欣演得很入戏,郎朗看的很认真。也终于在那次小品晚会后他决定她打招呼。他说演悲剧演的那么成功的女生,让他感动。郎朗说,他想要她,这是他第一次想要一个女人。不,是女孩。

于尘欣说,如果你要,我就给。

郎朗说,你不怕我在要了你之后丢弃你?于尘欣幽幽地说道,你不会。如果真的是那样,我也不后悔。因为我早就沦陷在你的致命诱惑中了。

郎朗的吻落在了她的额头,脸颊,最后是唇。轻轻地,柔柔的,痒痒的,麻麻的。于尘欣羞得将脸埋入他的怀中,他笑了。说,胆小的东西,别怕。他的手指,探入她的胸,停留在那儿,一遍遍抚摸着她的小馒头。在漫天星光中,郊外的山上,只有他们两个。于尘欣如同绽放的玫瑰,急切而颤动着迎接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郎朗没有戴套,他的动作很轻柔,他们完成了一次最原始、最美妙的人生之旅。于尘欣由女孩变成了女人。

郎朗把她抱到车里,细心的为她穿好鞋子。他又回去,把草坪里带血的草捡起,包在丝织手绢里。于尘欣娇羞的不敢想象,她的第一次会在荒郊野外。他开车带她回去的时候已经艳阳高照了。

他在她下车的时候吻了她,眷恋地久久不愿放开。最后他说,等我回来。

那个看星星的夜晚以后,郎朗失踪了。于尘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整整半个月精神紧张。

后来毕业演出的时候,郎朗终于回来了。

他说和那个女人解除了合同,他也因此而赔光了所有的钱。现在他一无所有,干干净净。

于尘欣扑过去的时候他笑着拥抱她。那天阳光格外的灿烂。于尘欣第一次看他笑得那样干净。

现在于尘欣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他们后来在丽江古城开了个酒吧,过着慵懒的阳光生活。

她说她觉得很幸福,她的男人很宠她。这个世界本来已经变得很浮躁,她在他厌倦了女人的时候与他结婚生子,永远不必害怕他会背叛她。虽然偶尔也会在意他曾经和别的女人亲密过,但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人毕竟是活在当下,爱,不讲理由。不是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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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魔镜公主点评:

我宁愿相信这是真实的故事,那么美好的结局。看你的文章,觉得,爱在当下,是存在的。
好文,欣赏了!

文章评论共[2]个
伍世春-评论

爱是不讲理由的。问好朋友at:2009年05月14日 上午11:17

高山舞者1-回复谢谢!祝您愉快! at:2009年05月14日 上午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