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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件举报有回音,确实不易郭双年

发表于-2009年05月10日 下午4:08评论-4条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周小莹最近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正式开通,承诺对举报信息做到件件有回音。

看了这样的新闻确实让我心动,这真是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曾几何时,群众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很多情况下都泥牛如海,虽然各种举报信箱,举报网站林立,又有谁做过这样的承诺。我相信中纪委驻最高法的周小莹副组长决不是信口开河。在说此话之前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为什么说这句话让我心动呢?首先这句话看出了最高法院纠正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的决心。有这么大的决心和承诺,忠实践行,不信法官队伍的清风唤不回。“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其次,周组长的此番承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为什么长期以来人们对举报违法违纪问题不热心,不上劲,主要还是人民群众的举报大部分都被有关部门搁浅了,举报成了“剃头挑子一头热”,举报白举报,有的举报人甚至还遭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长此以往,群众的举报热情自然锐减。如果件件都能有回音那就截然不同了,首先它让举报人看到自己反映的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事情有了结果,这无形中增强了举报人的信心。另外,受理举报的单位和承办人员也有了工作压力,再也不能对群众的举报敷衍塞责了。所以,从这一点看,承诺的作用不可小觑。再次,件件有回音,就得投入大量的人员和精力。受理单位就得做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不然如何能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所以,此话说来容易做来难,它是一个很高的工作要求。因而也就显得难能可贵和不易。

我们平时去机关单位办事,不少见举报箱,但有多少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大多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或者说当初设立就是做给外人看的,群众没有把它当回事,设立者更没当回事。高法的承诺你就不能不当真了,人家可是“挂面调醋,有言(盐)在先”。单从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周小莹勇敢面对媒体承诺这一点讲,就已经值得赞誉了,我们还是应该鼓掌的。

接下来就看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做了。因为一打好的纲领不如一次实际行动。我们有理由相信最高法会做的更好,会成为其它行业的“范例”。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出现打压上访人的案件,其实很多问题都是群众的举报没有得到回音造成的。总之有承诺比没有承诺好,起码可以起到自律和它律的作用,效果到底如何,我们拭目一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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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灵苦渡点评:

值得反思的文字!

文章评论共[4]个
探殿窥堂-评论

如若承诺兑现,是开了个“畅通言路”的好头。at:2009年05月10日 晚上11:54

enetplok-评论

欣赏,问好朋友!at:2009年05月11日 清晨6:29

正斜-评论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最高的检查权利,还要住专员。。。。。。那真是要法律是没有用的和皇帝制没有什么两样的。问好at:2009年05月11日 早上9:29

郭双年-回复说的在理 at:2009年05月13日 早上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