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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记住我的样子扬州杨甦

发表于-2009年05月09日 下午5:51评论-2条

从小就记忆力惊人,8月开始呀呀学语,入学前认识三千多字,唐诗宋词过目不忘,生生证明了“幼学如漆”这句古话。可是唯独记不住人的相貌,很多时候有些人都打过三四次交道了还张冠李戴,常常闹出笑话。笑话闹多了,便开始学乖,无论认识不认识,一概微笑面对,过后再想:此人是谁啊?若言谈之下觉得此人比较随和且大度,就直截了当: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你是谁了。对方就会或大笑或嗔怪:过分,敢情和我说了半天都没想起我是谁啊。

现在工作压力大,接触的人又多,更加分不清谁是谁。就如昨日去省人民大会堂参加工业兴市大会,主[xi]台上主持的那位领导听声音看外形都似曾相识,看名字也熟悉,就是不记得何时见过。最后市委书记讲话结束了,此人宣布散会,我才想起此前的大学生就业带动创业大会时此位领导也参会并发言。

至于那些工作上有来往的单位的相关人员,由于一项工作完了就很少联系,所以更加分不清你我他,再打交道都要对方提醒:上次什么什么事情我们合作过。关于此事,自己也反思,感觉症结有三:一是天生对别人的相貌不敏感;而是不愿意去记住;三就是选择性忘记。

对于相貌没有什么特别的人,我见过四次还记不住权属正常;对于公务往来的人员,感觉仅仅是公务,事情完了就没有必要来往,不必花费脑细胞去记忆,占据大脑内存;对于一些不应该记住的人,我则会选择性忘记,这类人大都是我生命中的过客:比如商场无良客——至今还欠着我大量资金却销声匿迹的人,我压根就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了;比如那些我热忱相待或悉心培养过却不知感恩,还想踩着我的肩膀往上爬的人,我也不愿意记得他们丑恶的嘴脸;再比如青涩的岁月真心对我的人,因为时光错位我也没有必要再留在记忆里徒增伤悲……

当我记不住他们时,他们其实也没有必要记住我的样子,因为记住了也是一种折磨,比如那些至今欠债不还的人,如果他们还记得我,肯定会良心不安;比如那些不知感恩的人,当他们午夜梦回想起我肯定也难以入眠;再比如青涩岁月里的他们,记住了我就是记住了遗憾,所以,何必呢,何必记住我的样子!

常常笑好友依云提早步入老年痴呆,因为她总是记不住高中同学的样子。其实我心里知道这本无可厚非,打击她只是为了逗她玩,因为我也不记得很多同学的模样了。印象深刻的无非就是那么几个关系较好的,大多数人都已经湮没在记忆的长河里,即使再见我肯定也是来上一句: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有时候记得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而有时候忘却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比如今年我们的同学戴孝彬意外身亡,如果我们都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听到消息无非就感慨一下,可是我们都还记得他的样子,因此听到噩耗就难免有些伤感。其实,人,缘于尘土,而必将回归尘土,即便是至亲至爱,也应该学会在他和她回归尘土后就忘记他们的样子,那样自己的心才不会被思念所折磨,而逝者也心安。

隐约记得古代有位王妃深得皇帝宠爱,在大病将死之际,皇帝伤心欲绝要见王妃,王妃却衣袖遮面拒绝让皇帝看见她形容枯槁的样子,她希望皇帝永远记得她美丽动人的时候。幼时不懂情为何物,觉得王妃做的很对,现在看来却是自私之举。因为皇帝对她情有独钟,她的死去肯定会让皇帝痛不欲生,想起她生前的美丽容颜则更加心痛难忍,更加会觉得三千粉黛无颜色。还不如让皇帝看见她死前的模样,这样,用不了多久后宫三千佳丽就会让皇帝从失去她的痛苦里走出来。爱是自私的,也是无私的,爱到不能爱,就让对方忘记自己的样子,此为无私,而王妃的表现则是典型的自私了。自己都回归尘土,何必还让尘世之人空垂泪呢!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走之前,我一定让这个世界忘记我的样子。

杨甦于杭州

2009.5.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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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月清荷点评:

当我记不住他们时,他们其实也没有必要记住我的样子,因为记住了也是一种折磨,比如那些至今欠债不还的人,如果他们还记得我,肯定会良心不安;比如那些不知感恩的人,当他们午夜梦回想起我肯定也难以入眠;再比如青涩岁月里的他们,记住了我就是记住了遗憾,所以,何必呢,何必记住我的样子!
真真经典的一句话!一切全在这句话中了!

文章评论共[2]个
enetplok-评论

欣赏,学习!!问好朋友!!at:2009年05月10日 凌晨4:39

扬州杨甦-回复以文会友,幸会,朋友! at:2009年05月10日 中午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