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业或家庭、个人在财政经济上千方百计增加收入,节省开支是值得鼓励和提倡的,前提是不能因自家的开源节流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当今的中国完全靠诚信赚钱的企业几乎是零,为了一己之私,有些企业不惜牺牲环保污染公众环境,以此来节省开支;有些企业制假造劣,蒙骗顾客钱财来增加收入。如果把这种不道德甚至是违法乱纪的商业行为当作是企业的“开源节流”,那么,这些企业主除了闻到铜臭,便什么也视而不见了,包括犯罪在内。
铜臭对于商人来说是第一要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逐利是商人的本质,巧取豪夺也好,坑蒙拐骗也罢,不足为奇。但对文人来说就不适用,有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代文人是否还恪守这条祖训?
以舞文弄墨专长的文人,心血之作只有印成铅字流传天下,才能被社会认可。而垄断铅字的报刊杂志出版社,能以诚信对待作者、读者吗?能恪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吗?
笔者曾写过一篇《被钱熏臭了的中国出版界》,列举当代报刊杂志的“清规戒律”,这些潜规则把多少有才华的作者拒诸门外。网络没有出世的时候,很多锦绣文章就只能烂在作者的肚子里。
如今有了网络,给舞文弄墨者一个发表文章的平台,写手投稿之踊跃如天文数字之难以计算,其中不乏佼佼者。网站虽然不付稿酬,但并不等于文章就没有著作权,可以随便复制转载。在虚拟的网络社会,各网站转载一篇有影响的帖子,按网规也要注明出处。有些个人博客复制转载某篇网文,变成该博主的“原创”,这就属于剽窃了,也会遭到网民的痛斥,何况现实社会的纸媒复制转载。
因为网络上锦绣文章多多,地方上各报刊杂志为了“开源节流”,把罪恶之手伸向网络,随意窃取优秀网文。笔者也曾写过《一流杂志〖当代〗的“猫腻”》一文,揭露《当代》主办的《中华散文·我的故事》月刊2007年第6期中登载的两篇文章:《我爱上了流氓》、《恨不生同时》。
《我的故事》杂志标榜的是百姓“全真实”的故事,而这两篇文章都是网络上流传已久的虚构的故事,何来真实?《当代》这么做,其目的不外是节省付稿费这项开支罢了,但却糊弄了读者。
还有标榜办报宗旨是“激浊扬清”、“做明白人”,“全国独此一家”的河北《杂文报》,现如今竟也堕落到只闻到铜臭味了。
《杂文报》是一张四开八版的小报,每周两期。报虽小,容量却大,文章多为针贬时政、鞭打恶丑,很为群众喜爱,所以笔者也长年订阅。很意外的,该报今年4月21日的第2115期1版上,赫然刊登了笔者10天前在网上发的文章《一篇网帖胜过百次上访》,既不明示稿件出处,也不标明是转载,不明就里的必会认为是作者所投之稿。
笔者的网文也时有报刊杂志转载,如北京的《文化月刊》,东莞的《文化周末》等报刊就录用多篇;也有被海外如《菲律宾商报》副刊所选取的。这些报刊事前都与笔者联系,并说明每千字稿酬若干,获得笔者同意后才刊登;事后按时寄来样报样刊及稿酬。
《杂文报》事前事后均不与作者联系,擅自刊登,不仅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无视作者的存在也就是对作者的蔑视。
此前,笔者对《杂文报》的稿件来源有过质疑,不少文章的署名一看便知是网名。初时以为是网民所投之稿,不以为意。及至看到两篇时评都是当时网络上的热帖,何以改头换面又在报上现身产生疑惑,便写一篇《杂文报也有“杂”质》的文章投寄该报社,结果是石沉大海。直至本人文章被该报擅自刊用,才明白《杂文报》此举是由来已久,目的就是贯彻报社的“开源节流”方针,以无视作者著作权为前提,达到不付稿费的目的。为报若此,庶乎近焉!(2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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