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那会儿,我应该是15岁。那时的我,身材稍胖,一头黄发,其貌不扬,算不上可爱,更谈不上漂亮。在我的印象里,有这样几个记忆特别深刻的人: 上学路上的伙伴小静,学校里聪明伶俐的同桌刘佳,宿舍里可爱的聊友丽娜。还有一个人,就是小宝山,他是我堂弟的同桌,堂弟坐在我的右侧,我和他隔堂弟而望。那时我与堂弟关系弄僵了,和他倒很谈得来,这是后话。除了这几个同学,还有两位老师,一位是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姓孙名国栋,本来取国之栋梁,中流砥柱的意思,但是他很惧内,经常带着隔夜的伤痕来上课,于是我们都改称他为“果冻”。另一位就是数学老师,他个子不高,一条腿有点跛,经常戴一副大号的变光眼镜,占据了脸上三分之一的面积。
师比生尊,先介绍我的两位老师吧。
“果冻”篇
“果冻”曾经当过我哥哥的班主任,不知为什么,哥哥很讨厌他,以至于中考失败,没能顺利地进入重点高中,后来分班的时候,得知我的班主任也是他,我的心里倒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我很想见识见识能够影响哥哥前程的老班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我从小就喜欢语文,所以不管“果冻”讲课讲的好与坏,我都挺喜欢上他的课。“果冻”念课文的时候很有特点,听起来有点像挤牙膏,开头慢慢悠悠,中间含含糊糊,最后“叭”一下来个重重的强调。比咬字不清,远不及周杰伦动听,最后的强调也只能提醒一下在课堂上昏昏欲睡的学生们“正在上课,请勿睡觉”而已。其实,“果冻”对我们并不总是宽容放纵的。有一次,他让我们总结一篇课文的中心思想,然后举手回答。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一个人举手。以往,如果没人回答,“果冻”就会自己说出答案,让大家参考一下,然后继续往下讲。但是这次,他没有。他站在讲台上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大家,目光严肃而犀利。他在等,等着我们自己思考出来,然后勇敢大方的表达出自己的看法。有两三个同学见势不妙,站起来回答了问题,包括我在内。虽然有人回答的词不达意,语句不通,但老师都默许了。结果,班上其他的四十几名同学都被“请”到了门外的空地里站着。六月的午后,万里晴空,坐在教室里尚且汗流浃背,闷热难当,晒太阳的滋味更是可想而知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对他们充满了无限同情,同时对自己的识时务也多了一丝庆幸。其实“果冻”要的只是一种主动学习的态度,而并不在乎答案的正确与否。可怜的同学们却宁可罚站也不肯自己开动脑筋。现在想来,传统教育模式下,学生养成的这种被动学习,懒于思考,不善表达的坏习惯,对他们适应当今这个自主创新,竞争残酷的社会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记得还有一次,忘记了具体讲得是哪一篇文章,反正后来忽然提到了爱情。“果冻”意味深长地对我们说:“你们还小,不要以为爱情是多么美好的东西,谈恋爱的时候整天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等结了婚以后,就……”说着,指着自己额头上指甲的划痕,摇了摇头,台下“哄”一声全笑了。“果冻”的夫人就是我们的英语老师——一个人老珠黄、神经过敏的女人。我妈的一位同事和“果冻”夫妻是高中同学。那时候,英语老师是班花,“果冻”人虽长得不帅,身材却很高大,能给人安全感的那种。两人柔情蜜意,情投意和那是出了名的。可是现在,三天两头得打架,也是出了名的。想来,“果冻”以身试法得来的宝贵是值得采纳的。
我之所以对这位初三班主任记忆犹新主要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临近中考的时候,班上的同学大致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学习成绩优秀,信心十足考重点的;一类是成绩中等,考一考试试的;还有一类就是不抱任何希望,只等拿个毕业证的。随着高考倒计时上的天数一天天减少,同学们也逐渐进入了放松状态。老师们无非就是讲一讲遗漏的知识点,再也不留繁重的作业了。一次语文课上,“果冻”用手指敲了敲黑板,提醒我们抬起头来。我忽然发现,他的指甲竟然那么长,每个指甲几乎都在5到10厘米之间,像巫婆的魔爪。我忍不住给同桌刘佳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看‘果冻’,一个大男人,留那么长的指甲”。刘佳看了,向我笑了一下,以示默认。可是正在这时,“果冻”发现了我们,纸条来不及毁灭,被他收走了。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不知他看到纸条以后会怎样收拾我。坦白从宽,还是主动去找他吧。放学以后,我和刘佳去找到了他。我向他道歉,说不该在背后说他的坏话,请他原谅。可是,“果冻”却好像听不懂我说的什么。原来,他并没有看那张纸条,当然更不知道内容了。老天,我竟然出卖了自己!第二天再上语文课的时候,我把头埋的低低的,几乎贴到了课本上,心里既惭愧又害怕。如果“果冻”当众指出我的“罪行”,再批判一番,那样我可真无地自容了。“果冻”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只听见他缓缓地说到:“有同学说我一个大男人家,留那么长的指甲,像什么样子,于是回去我就剪了。这位同学不用挂在心上,你给我提意见,老师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责怪你呢?”说完,大家都笑了,我也忍不住笑了,心里也如石落地,放松下来。接下来的两天考试,我发挥得很好。成绩公布下来,我如愿以偿的考上了重点高中的公费生,全校排名第三,也算是对“果冻”的一份回报吧。无论怎样,背后说老师的坏话总是我的不对。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果冻”,不知现在他是否还在教书,只是那份对他的愧疚之情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
“大眼镜”篇
我一直特别讨厌“大眼镜”,倒不是因为他的腿跛影响我们班的形象,也不是因为他课讲得不精彩,而是因为他对我这个学生特别冷淡。“大眼镜”曾经和我妈是同事,而且我们还是一个村的。可是,每次我问他问题,他总是离我特别远,而且身体前后晃动着,仿佛随时都可能挪动那两条长短不一的腿走开似的。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还经常问一句让人伤心透顶的话——“这么简单的问题也不会吗?”表情鄙夷之至,让我羞愤难当。有一次开家长会,他对妈妈说,我比不上红杰,我知道了以后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当面骂他一顿,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这里有必要提一下红杰这个人物。红杰,是我上了初中以来学习上最主要的一个竞争对手。上小学五六年级时,我们就是同学。那时的她,成绩并不是非常突出,更不会对经常名列前茅的我构成威胁。但是上了初中以后,不知她从哪里来的动力,成绩进步的很明显,排名也节节攀升。到了初二的时候,已经是班里标准的尖子生了。而我,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学习一塌糊涂,早已失去了头上天之骄子的耀眼光环。上了初三,我才幡然醒悟,觉得再也不能如此颓废下去了。在紧急的关头,搏上一搏,兴许成绩能够赶上去。半年的辛苦付出,终于让我看到了可喜的成果。初三上半学期末,我已经能和班里的第一名——红杰不相上下了。但美中不足的是,我的成绩很不稳定,有时考第二,下次也许又成第八了。我的成绩就像在荡秋千,不知中考的时候是处在高峰还是低谷。这让我非常苦恼,但尽管是这样,我也不承认我比红杰差。没到最后,“大眼镜”凭什么斩钉截铁地作出那样的结论。
总而言之,“大眼镜”对我有偏见,我看他也处处不顺眼。夏天的时候,他几乎整天都穿着那件黑色的老旧的半袖衫。有时候,天气实在闷热难当,就解开上端那两个钮扣,露出一片倒三角形的红褐色的胸膛。一滴滴的汗水从脸颊上滚落下来,在红褐色的土地上流成一条条浅浅的小溪。而且,“大眼镜”经常无视学校的规定,趿拉着拖鞋来上课,脚趾上还粘着草叶和未干的泥土,也许他是从田里干完活直接到学校来的,脚还没来得及洗。校长看在他是残疾人的份上,从来不计较他的穿着,对他的迟到早退也视若无睹。“大眼镜”讲课有个习惯,就是眼睛总是盯着天花板,不知他是害羞,还是不屑与我们这些见识浅显的学生双目对视。如果结合他给我解答问题时的态度,似乎后者可能性大一点。“大眼镜”其实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在同龄人中他的学历是很高的。听说他们那一届的学生,后来很多都在县里当上了干部,而他由于腿脚不方便,只能在镇上的中学里教书。
至于“大眼镜”的腿是怎样变瘸的,我到现在都不得而知。反正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一跛一跛的了。“大眼镜”30岁的时候,离过一次婚,他的前妻带走了大部分的家当,还有他们的儿子。后来又娶了一个寡妇,带来一个女儿,后来两人又生了一个儿子。本来是挺美满的家庭,可是那个女人好吃懒做,整天和几个游手好闲的人聚在一起打麻将,家里田里的事情一概不管。全家人的吃穿住行都指望“大眼镜”一个人。早晨,我和小静一块儿上学的时候,经常看见“大眼镜”骑着一辆破自行车送他的小儿子去上学,然后他再去上班。“大眼镜”和我们一样,无论寒冬酷暑,风霜雨雪,都骑着一辆自行车奔波于家和学校之间。那时候,学校的老师们每人都有一辆摩托车。放学以后,一辆辆摩托车仿佛赛车似的从学生的人潮里绝尘而去,威风凛凛。只有“大眼镜”一个人弯着背,翘得臀,双眼专注地盯着前方,赶着去小学接孩子。
后来,我以优异的成绩成了县重点高中的公费生,而红杰却少了10分成了自费生。我用事实证明了“大眼镜”的那句话是一个错误命题。也许自始至终这只是我和红杰之间的较量,其结果对“大眼镜”来说是无所谓的,但正是他的这句话成就了我十几年来寒窗苦读的梦想。
这些年,我在异地求学,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以至于虽然我们两家相隔不远,我却没怎么见过“大眼镜”。但是,可以看见,他家已经盖上了新房子,青砖女儿墙,朱门琉璃瓦,装修得十分阔气。我想,祖国日新月异,“大眼镜”的生活也会越来越红火吧。
同学篇
遥远的小静
小静是我上下学的同伴,她相貌平平,身材一般,却有一头让我艳羡的乌黑飘逸的长发。每个上学的清晨,都是我去她们家找她。那时候,我坐在车座上,左脚蹬着她家门口的石墩,气沉丹田,开始大声喊小静的名字。喊上三声以后,她们家的大白鹅开始叫,然后才见小静屋里的灯亮了。大白鹅名为白鹅,其实脏得已看不到一丝的白色,而且还在院子里肆无忌惮的大小便。我进小静的家,必须提着裤腿,眼睛紧盯着地面,单腿跳跃着前行,以免不小心踩到“地雷”。小静家有vcd,她可以经常看电影,而且好多都是鬼片。那时候的我为了不影响学习,从不看电视。所以,你要问我千禧年前后上映的电影电视剧,我肯定一个也不知道。为了安慰自己,每天上学的路上我都缠着小静给我讲鬼片。惊悚影片播放的时候因为有音效的渲染,所以很恐怖,但是,听小静讲就一点也不可怕了,而且还很好玩。听小静讲故事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忽略从家到学校这半个小时的路途感受。那时候,村里还没有修公路,从家到学校骑车是非常辛苦的。下雨天,路面被大车轧出了一道道的沟,沟里盛满积水形成无数的小“河”,旁若无人地横在路中央,自行车只能贴着路边走,左边是小河,右边是树沟,倒在河里,全身泥巴;倒在沟里,全身骨折。这里实在是锻炼车技的好地方。天气晴朗的时候,河干了,河沟还在,一路上走来,直叫人颠得五脏六腑都互换了位置,说不出的难受。每当小静讲完一部电影,我们不知不觉地也到了学校。心里想着今天路上不怎么颠啊,可是打开铅笔盒一看,我才恍然大悟:所有笔的笔帽和笔身都分开了,溅出的墨水染蓝了相皮,还有散落得细铅芯,零零散散地布满了整个盒子,一幅惊魂未定的样子。
小静是那种虽然每天都老老实实上课学习,而成绩却并不理想的学生。毕业以后,她去了一所技校学电脑,之后分配到北京的一家电子厂工作。前年回家,听妈妈说,小静已经结婚了,婆家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农村,之前家里一点都不知道,婚事办得很仓促,只让父母去那儿住了几天,也没有请别的亲戚。听说是因为先怀上了孩子,怕张扬出去,才草草办得婚事。
还记得我吗,刘佳?
我的同桌刘佳是一个非常可爱漂亮的女孩子。皮肤黑黑的,鼻尖翘翘的,像个洋娃娃。刘佳的穿着打扮非常时髦,几乎一天换一套衣服。可是,我去过她们家,住得还是几十年前的老房子,似乎并不富裕。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有一个大伯在香港,每年回家探亲,她的大伯都给她买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高档的学习用品。我听了之后,惊得目瞪口呆。虽然,那时候政治课上对资本主义社会多少有了一些了解。但我仍旧想象不出她大伯一家会有怎样的生活。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而刘佳的大伯却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在我当时看来,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啊。
有一次,刘佳从铅笔盒里拿出一支笔,笔芯很粗,而且在笔芯内黑色油墨的顶端,还有一截黄色的液体。刘佳悄悄地对我说,这支笔是她大伯送给她的,叫签字笔,黄色的液体是油,是防止油墨蒸发的。当然,现在签字笔早已不是什么稀罕物了,但当时的我却很好奇,守着一支香港笔激动不已。那天恰好英语老师让我抄一份座次表交给他。我想,这么高级的笔,写出字来也一定非常好看。我要是用这支笔写一份名单交接老师,该多体面。于是我张口向刘佳借,可出我所料,一向慷慨大方,乐于助人,视我如亲生姐妹的文艺委员刘佳竟然拒绝了。她说这支笔是留着等考上高中才用的。这叫什么理由!吃了闭门羹的我心里着实不爽,再也不把有个香港大伯当作无比荣耀,令人艳羡的事了。
总得来说,我和刘佳的关系还是非常和谐融洽的。初三毕业班添了晚自习。晚上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两个经常手挽着手去校园里散步。墨蓝色的天空中依稀散落着几颗星星,一眨一眨,像婴儿的眼睛。月光如水一般,从梧桐的背后倾泻下来,化作无数斑斓的光影。初秋的夜晚,凉爽而又清新,呼吸着新鲜空气,伸伸懒腰,一天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我和刘佳沿着校园里的甬路,边走边谈,谈人生,谈理想,那种美好的感觉直到现在想起来仍然回味无穷。刘佳16岁生日的时候,收到了很多礼物,精美的像册,漂亮的发卡等等。我也很想送她一件礼物,可是,我没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零用钱,花十几块钱给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那是不可能的。冥思苦想一番,我决定用铅笔画一幅山水画作为礼物,题名为"海阔天空",希望她能有一个如天空和大海般广阔的未来。画好之后,我送给了刘佳,没想到,她竟然非常喜欢。几个月后,我去刘佳家玩,发现她把我送得那幅画贴在了写字台上方的墙上,黑乎乎的画面与雪白的墙壁极不相称。我望着那幅自己的涂鸦之作,心里竟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最后的中考,刘佳由于发挥失常,不幸与重点高中失之交臂,去了二中。高一的时候,我们还通过几次信,后来,功课越来越紧,就再也没有写过信。直到现在,我也没有遇见过她,七年过去了,不知道刘佳怎么样了,想来今年也该大学毕业了吧。
与小宝山的十年之约
小宝山是个男生,但他个头很小,皮肤白白的,嘴唇红红的,而且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像极了女孩子。初三的时候,本来我可以有两个异性的伙伴,一个是我堂弟,一个是他。我和堂弟同岁,从小一块儿长大,一块上学直到初三,关系本来非常亲密。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堂弟染上了玩电子游戏的瘾。每天晚上他都泡在网吧里,白天在课堂上睡觉,从早自习一直睡到中午放学,那种因极其困倦而难以醒来的痛苦简直无法形容。出于一种当姐姐的责任,我开始劝他,希望他能改邪归正,但他对我的劝告不置可否,依旧昼伏夜出。更可恨的是,小宝山告诉我,堂弟竟然因为我管他的事而在背后诋毁我,说我的坏话。我听了以后悲愤交加,下定决心再也不要管他。我们的决裂有照片可以作证。毕业照上,其他的同学都挨得很近,而排在一起的我和堂弟,在中间至少隔出一人宽的空隙被后面小静的裙摆所弥补。照片上的我,面带怒色,丑陋之极。当然,关于小宝山的话是否属实,我没有去考证。真难以想象,从小就对我言听计从,任我调遣的堂弟会在背后说我的坏话。就算他一时难以抵挡游戏的诱惑而对我的劝告不予理睬,但也不至于在背后骂我吧。可是,如果小宝山有意造谣,破坏我们的关系,那他的用意何在呢?事隔多年,思考这些已经没有意义。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后来小宝山成了唯一与我有来往的男生。那时候,我们都特别喜欢用小纸条来传递信息。我和刘佳,小宝山,丽娜经常在桌子底下飞“条”传书。至于纸条的内容,除了“爱情”二字,其它的什么都有。小小的纸条,填补了我所有的空虚,在枯燥的学习生活中,给我带来无限的乐趣。
说小宝山像女生,一点都不假。他的心思非常细腻,这在他写得纸条上可以看出来。他对于自己,对生活想得都很多,常常为毕业以后何去何从而苦恼。读高中是毫无希望的,读技校又不知学什么好。于是,我经常回复纸条开导他,逗他开心。现在想想,那时候我们的交往简直不可思议。放到现在,如此纸条往来,肯定会和爱情二字扯上不清不白的关系。少年时的友谊,纯净如水,实在难能可贵。临近中考,他在给我的最后一张纸条上写到:“真得很高兴,在初中时代能够认识你这样真诚的朋友。毕业以后,我们都将各奔东西,好好努力吧,十年以后我们再见!”上了高中,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了,如果他没有继续上学,现在早已娶妻生子了吧。为了生计奔波而逐渐世俗的我们,谁还会记得那曾经美好的十年之约呢?
对不起,丽娜
丽娜是我初中时代最难忘的一位同学。她个子不高,头发微微有点卷曲,说起话来柔声细语,非常可爱。丽娜待人很真诚,也正因为我辜负了她的真诚,所以直到现在,我对她仍然无法释怀,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愧疚之情。
初三有晚自习,我们离家比较远的同学大部分都在学校住宿。我的床铺被安排在丽娜的旁边,日子久了,我们俩便慢慢熟识起来。丽娜的同桌信一种什么教,对别人为她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要虔诚地说上一句“谢谢”,让人觉得很疏远。丽娜的另一个伙伴成绩比较好一点,在那个竞争日益激烈的初三阶段,开始不断往上结交,也逐渐冷落了丽娜。所以,她和我的关系越来越好。丽娜学习很用功,可是成绩并不是很好。有时候上课,她如果有话想对我说,就给我传纸条。我和她之间隔着堂弟和小宝山,小宝山负责从中间给我们传递。可能是怕被老师发现吧,她写得很匆忙,因此纸条上的字龙飞凤舞,不仔细看,决不会相信那是一张张发自内心的真情告白,字里行间流露出每一时每一刻的喜怒哀乐。那时候,我们住得宿舍其实就是一间大教室,几十个人并排睡在十几张床搭起来的通铺上。冬天的夜晚,凛冽的寒风裹着星星点点的雪花从破旧的窗户缝里吹进来,在偌大的屋子里打得旋儿。宿舍里叫声震天,几十张嘴此开彼合,像家雀一样叽叽喳喳,嚷个不停,还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架。有一次,丽娜从大书包里拿出两个由家里带来的大苹果,分给我一个,然后我们一骨碌钻进被窝,只露着一个头,脸对着脸,边吃边聊。在那样一个万物凋零、瓜果稀有的季节里,我竟然能够吃上清脆爽口的苹果,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啊。夜深了,周围一片寂静,能听到各种各样此起彼伏的呼吸声。我下意识地翻了个身,继续睡,这时,旁边伸过一只温暖的手来,轻轻替我掖了掖被角,原来丽娜也冻醒了。我从小跟奶奶一起长大,就连妈妈也不曾给我掖过被角,在寒冷的冬夜里我却能得到一个同龄人的照顾和关怀,这种关怀化作汩汩暖流瞬间涌遍了我的全身,使我满怀着幸福和感动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初中时代的我其实内心很孤独。我脾气不好,说话就如小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而且生性敏感。这些性格上的不成熟常常让我在不经意间就得罪了别人,等发觉出来的时候,为时已晚。我相信自己本性是善良的,并不希望因为言语上的冲动而得罪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即便是伙伴小静,同桌刘佳,还有小宝山,我也是谨小慎微地经营着彼此的关系。“朋友”二字在我看来是无比神圣的,是朋友就不能朝三暮四,互相背叛,互相伤害。所以,我认为在竞争激烈、人心叵测的初三,友谊是不可靠的。我想在我的心里留出一个位置,等克服了自己性格上的缺点再去寻找一个真正的朋友将它占据。所以,即使丽娜待我如此真诚,我也没有把她当成真正的朋友。一方面,我怕自己性格上的棱角碰伤了她,另一方面,也怕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她很快就忘记了我,一切情谊都烟消云散。
高一开学两周以后,我收到丽娜的一封沉甸甸的信,那信洋洋洒洒地写了足有十五页纸。信的内容不是一次写成的,而是像日记一样,诉说了她在二中生活的点点滴滴和对我的无比思念。原来开学以后,她一直都没有我的消息,联系不到我,每次想我的时候,就在一个本子上写一点儿,后来辗转打听到我的地址,把十五页信一并寄了过来。我读完丽娜的信,感动得流下泪来,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最终还是辜负了她。高中的生活紧张、枯燥而残酷,学习的压力就像一块巨石磨去了我所有的棱角,也扭曲了我的性情。我开始变得麻木、冷漠和孤僻,不想去理任何人,与丽娜也渐渐失去了联系。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如今大学都快毕业了。生活在这样一个处处物欲横流,人人虚伪狡诈的社会里,想起从前和丽娜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内心充满无限感慨。七年后的今天,我仍然不敢确定自己是否已经拥有了一个真正的知己。当年,自己的幼稚与偏见断送了一份原本可以真挚永恒的友谊。我知道所有的事情过去了就不会再重来,如果将来有幸能够见到丽娜,我一定要真诚地给她说一声对不起。
我的初三生涯,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那时起步,我开始独自寻找生命旅途中幸福快乐的至高点。可惜的是,那些大大小小、满载着我们伤心与快乐的小纸条们,在我一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全被烧毁了。人生有涯,追求无限,那些人那些事像一张张精美的邮票,贴满了我记忆的集邮册,永远无法抹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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