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应邀参加某电视台一个谈话节目,谈的是关于青少年与性的问题,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气氛十分热烈。我特别注意到三位嘉宾之一,那位嘴上涂了口红,头发梳得溜光的性学专家的发言,可惜他始终没有谈出什么名堂,例如谈到青少年早恋,他依旧人云亦云老一套,什么早恋不利于学习呀,要对青少年多加引导呀,诸如此类。
我坐在观众席的后排,没有多少发言机会,仅有的一次机会又不曾抓住,刚说上几句就被著名电视人司马南所打断。我好像听见他在为我叫好,说我的比喻打得好,颇能说明问题。其实我不重在说明青少年普遍早熟必然导致早恋,如同地里的稻子、麦子已经成熟,要是不赶紧收割准会烂掉。我的主要意思是男女一般不存在早恋的问题。是的,这几乎谈不上一个问题,所谓青少年早恋原是老奸巨滑的大人的说法,他们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扼杀了孩子们的初恋。
我总觉得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粗暴地扼杀孩子们的初恋太残酷太不应该。凡是过来人谁无亲身体会,初恋是人生最纯真,最美好的情感,用英国大作家肖伯纳的话说,初恋是一分傻气加上九分好奇。正是凭着这一分傻气和九分好奇,孩子们才开始付出爱并对未来充满希望,推己及人,难道我们能责怪他们的初恋来得太早吗?
事实上,初恋本来就是孩子们的专利。初恋是生命的第一次冲动。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二、三十岁的大男大女的恋爱还会有初恋的原汁原味,如果人生不把握这稍纵即逝的时刻,爱情便是一件俗物,实在没有多少意思。我不明白我们这个社会为何把圣洁的初恋当作早恋加以摧残,说谈恋爱不利于学习如同夫妻恩爱不利于工作同样毫无道理。我看欧美人在这个问题上就比较开明,懂道理。他们似乎不大忌讳青少年“早恋”,甚至有意培养孩子们从小建立男女友情,这不仅有利于男女互通有无——男生可以从女生获得温柔,女生可以从男生获得刚强,而且有利于人们确立健康的性取向。众所周知,同性恋除了生理上的因素外,心理上的因素亦不容忽视。据专家们说,大多数同性恋在童年时代便有逃避异性的倾向,这种倾向,恕我直言,乃是社会、学校、家庭共同造的孽!
说实话,长辈粗暴地扼杀晚辈的初恋是会遭报应的。为什么不少人拼命反对阻止孤寡老人再婚,难道我们没有从他们不近人情,恶狠狠的威胁中读出变态和报复的心理吗?事情也确实只能这样摆平:你不让我“初恋”,我也不许你晚恋,老小老小,彼此彼此。
我是主张男女从小多多交往的,我认为大人不必担心孩子们早恋。爱情是一种分泌物,何时分泌,因人而异,不如顺其自然。我们大人倒是有责任告诉他们:珍惜初恋,切莫草率发生性行为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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