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宋人洪迈非常羡慕唐代的言论自由,他在《容斋随笔》卷二中感叹说:唐朝的那些诗人真是幸福,想写什么就可以写什么,包括皇家的那点私生活或绯闻。杨贵妃的轶事,放在后世,给诗人十个胆子,怕是也不敢动笔。
玄宗皇帝的大名,便是拜这些文人强大的宣传力量所赐。本来玄宗也有英明神武的一面,可后世人们一提到他,只会想起他与玉环那些宫闱秘事,盖文学作品比起历史流传更为广泛,影响更为深远,故后人只在文学作品里得出了明皇形象的模糊碎片。
比起杜牧、李商隐,白居易算是较早拿玄宗私生活说事的作家之一。尽管其《长恨歌》假托为汉皇,但稍有点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借古讽今手法,再加上白氏好友陈鸿为诗所写的序《长恨歌传》中明确点出诗实写李、杨之事。《长恨歌》的首句即写“汉皇重色思倾国”,用笔非常大胆,放在因言获罪的年代里,完全可以以攻击国家领袖罪或诽谤领导罪而关进大牢。
但白氏不但没有因此而遭罪,反而在死后还受到了唐宣宗的高度赞扬:“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白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吊白居易》)
八辈子祖宗都被人骂了,还对骂自己的祖宗的人大加赞赏,对他的死充满了婉惜与不舍,岂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不是宣宗智商有问题,就是他的心胸恰似乃祖太宗,容得下一切人身攻击,因为,哪怕不是出于为尊者讳或者是为了以史为鉴,也犯不着非得把老人家的绯闻当作花边新闻到处流传播吧?
历史表明:唐宣宗智商并没有问题。
那就说明,我们今天的理解出了问题。
二
李隆基是皇帝。
红学顽童周汝昌品藻古今人物,曰“三国之中……但一色帝王将相之资,却少见诗人情种之质。”帝王将相乃就事功而言,诗人情种乃就才性气质立论。依先生之言,历史人物建立不朽功业、霸业、帝业大有人在,而绝大多数乃满脸横肉、不解风情的赳赳武夫,就算东坡“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所极力赞美的公瑾,除了有小乔为伴外,亦不见有能显出其艺术才华的文章和音乐传诸于世。天下能兼有不世之功与文采风流者鲜矣!
但李隆基在两方面都达到了极致。上下五千年,唯此一人而已。
唐明皇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天才皇帝之一,可谓天纵奇才、英武盖世,其文治武功均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华夏民族至今还念念不忘的开元盛世就是在他的任期内完成的。论文采风流, 三郎精于音律,热爱歌舞,又开创梨园,发展教坊,为艺术的发展做出了不朽的贡献,自非那些只知征战杀伐的暴君所能相提并论。
这样看来,明皇的重色乃是其艺术气质的必然发展。
品艺必然也会品人,因为,人是上天创造的最杰出艺术品。
所以,明皇的重色不可避免地将自己划归一类历史人物中。此类历史人物在《红楼梦》中有较深入的揭示。该书第二卷通过贾雨村之口,作者对天下人物进行了分类,在大仁大恶两类之外,独标既有聪明俊秀之气又有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的第三种人,这种人要么为情痴情种,要么为奇优名娼。而在曹雪芹的眼中,唐明皇、陈后主、宋徽宗、陶潜、阮籍、刘伶等人都名列其中。
情痴情种,算是为明皇做了一个定位。但就曹公的行文来看,他是将情痴情种作为浊世浊流的对立面来歌颂的,由此可见,重色并不带有多少贬义。
三
乐天作此句,也许只在阐述一个事实,并无讽刺之意。
一个显而易的事实是,若乐天真将重色与好色作为一个意欲有所作为的人必须摒弃的缺点,或者说女色会防碍事业的话,那么他自己就应该以此为鉴。
虽然乐天三十七岁才正式走入家庭,但从《邻女》诗用“娉婷十五胜天仙”来形容意中人湘灵来看,后来好朋友王质夫言其“多于情”并非夸饰之词。
乐天晚年好佛,但似乎并未悟出色空观念,也并未压抑自己对美姝的欣赏,其人生经历与玄宗还有着某些相似之处。大约五十四岁任苏州刺史时,乐天家中开始有了妓乐。其《对酒吟》称:“一抛学士笔,三佩使君符。未换银青绶,唯添雪白须。公门衙退掩,妓席客来铺。履舄从相近,呕吟任所须。金嘶衔五马,钿带舞双姝。不得当年有,犹胜到老无。合声歌汉月,齐手拍吴觎。今夜还先醉,应须红袖扶。”读此诗,弥漫于字里行间的是作者青春苦短的心理,如今虽过五十,有妓乐侑酒佐欢,也不失人生一种浪漫与风流。
是的,这确曾是作过《上阳白发人》、《陵园妾》、《井底引银瓶》、《琵琶行》的乐天的作品,早期他为女性代言,同情过“入时十六今六十”上阳白发人的,也对“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浔阳江头琵琶女发出了深重的感叹,但现在他迷恋的是“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在她们的身上,他发现了青春的美好和世界的迷人,他要“追欢逐乐少闲时,补帖平生得事迟”,他还“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也算为自己的重色画一了张自画像。
而他的好朋友元稹,更是夸耀他的风光往事,并不惧怕别人对其“有文无行”的评价。
在那个时代,才、色的遇合是天经地义,品色与重色并非众夫所指。
四
稍懂一点原始儒学的人都应该知道,孔子并不禁欲,对人类正常的生理需求并不排斥。
但后世情况发生了变化。“商惑妲己”、“周爱褒姒”、“汉嬖飞燕”、“唐溺杨妃”成为了四大美女倾国的著名案例,男人们开始被一遍遍地告诫:红颜祸水,远离美女。
历史人物便开始变得拙劣可笑起来了。金圣叹读《三国》,当曹公破吕布后获其家眷,而书中一重要女性貂婵就此在全书中隐遁,金氏开玩笑说,不知貂婵是否也在被俘家眷之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貂婵到了关公那里。关公是盖世英雄,怎能有好色之举?于是元杂剧《关大王月夜斩貂禅》便要安排关公误杀貂婵,算是对貂婵的历史贡献作出了肯定,也保住了武圣人的名节。
因为,英雄的基本素质之一是不好色。
《水浒传》将这一教条发挥到了极致。这部小说中的英雄在个人情感上不亚于清修的宗教徒。这些大碗喝酒吃肉的好汉们将他们的精力全部发泄在舞枪弄棒上,于女色上并不十分上心。另一方面,作者写出了美色的原罪——书中佳人多为淫荡,品行优良如林冲娘子者,也因为美貌间接地害得林冲有家难回,有国难投。作品对这些美丽而淫荡女子的处理则表现了中世纪的野蛮:潘金莲被武松开膛破腹,潘巧云被杨雄开膛破腹,贾氏被卢俊义开膛破腹。
色字头上一把刀呀,存天理、灭人欲呀,等等理论出来了,我们被这些道德先验论蒙住了眼睛,于是就觉得汉皇重色成了一大问题,于是张生莺莺等才子佳人故事也成了反面教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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