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无意中看到一文章,让我感触很大……
一位法学院毕业的女大学生在一小镇检察院实习的时候,与其中的一位有家室的检察官产生了一段婚外情。实习结束以后,女大学生来到上海,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她己是小有成就的律师,有车有房,生活无忧。
她一直没有成家,因为她忘记不了那个让自己刻骨铭心的情人,于是电话联系那位检察官。恰巧那位检察官就在上海开会,女律师迫不及待地想去检察官下榻的宾馆。赴约之前女律师为了保持当初穷学生的模样,刻意穿着在路边小摊买来的陈旧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像个下岗女工。
女律师怀着激动而兴奋的心情来到宾馆,那位检察官已经是两鬓斑白。见到她的那身打扮,检察官判断她的经济条件不会太好,就问她现在做什么工作。女律师说没有工作,有时给朋友打打杂。她还告诉他,自己还没有结婚。
检察官害怕了,以为她是来找他要钱的。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对她说:“这次出差我也没有带多余钱,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女律师开始还不理解他说的话,等到明白之后很是气愤和失望,原来他把她看做靠出卖肉体谋生的女人了。
在她心目中,他一直与其他男人不同,她把他视为知己。没想到多年以后,他竟然如此看她。女律师很生气,起身就走。愤怒的她忘记了伪装,出门直奔自己的小轿车。从后面追来的检察官看着她的车绝尘而去,不由暗骂自己有眼无珠,得罪了贵人。
小说归小说,不缺虚构的成分。但是它让我明白一个道理:钱对女人来说十分重要!一个女人没有了钱,即便是曾经的亲密恋人也未必会尊重你。
钱对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很多,拥有财富可以让女人体面的有尊严生活!当然,这财富应该是自己勤劳奋斗的!
如果女人有钱的话,就不会出现为家计和生存走上歧路,和为了生存死守那份已经不属于自己的所谓爱情的一幕幕惨剧了!
因为钱不仅能让人获得物质享受,还可以让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钱可以让人活得更有尊严,所谓尊严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他人的尊重,让周围的人看得起你。这也是马斯洛需求理论的第四个层次的满足,就是在社会地位上受到尊重的满足!不论民族,文化,历史,家庭,性别和年龄,人生来就有受到赞美,受到尊重的强烈愿望和倾向!这是人的共性,女人也不例外!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有时它能为你赢得尊严,特别是女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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