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红尘文学网站的会员,也是该网站文学作品的忠实读者。说句心里话,网站发表的文章,不乏优秀之作。有些大手笔,甚至是网站的编辑,在发表的文章中,无论是思想性还是艺术性都有很高的成就,然而,最低级的语文错误却大大影响了文章的魅力。还有些媚俗的文章,看了令人作呕。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啊!
作为网站的会员,自当视网站为家,有义务关心网站的健康成长,使网站的每一朵文艺之花开得更加光辉灿烂。为此,我特在网站文学大家面前班门弄斧,谈些个人感受,权作引玉。
一、错用结构助词“的、地、得”
结构助词“的、地、得”都用在词语之间,表示前后两部分的词语修饰和被修饰或补充和被补充的关系,它们都读轻声de。
“的”附在词或词组后面,表示前面的成分是定语;“地”附在词或词组后面,表示前面的成分是状语;“得”附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表示后面的成分是补语。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现代汉语》(张斌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指出:形式动词“进行”、“加以”、“予以”、“作了”以及“给......以”等格式后面的动词前,要用“的”而不用“地”,因为该动词表示指称义。在主语位置上,用“的”和“地”都可以。“烟雨”的作者很多该用“地”的却用“的”,少数还把“得”用成“的”。
二、规范的字用得不规范
2002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部分汉字的义项重新作了规范。网站许多作者甚至栏目编辑,对这批规范字都视若无睹,还在那里我行我素地按规范前的义项使用。错用频率较高的有“帐”(网站的首页就把“账”用为“帐”,规范后的“帐”再没有“账”的义项了),比喻句中的喻词“像”误用为“象”也较多,还有“执着”还用“执著”、“林阴d**”还用“林荫道”,等等。余不赘述。总之,在这些作者、编者眼中,对国家规范的文字似乎连看都没看一眼。我建议你们把2002年前的字典收藏起来,买一本《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没事就好好看看吧,用不准的字词一定要翻翻它哟。
三、标点符号、行文格式随心所欲
有的文章内容和文字功夫都很好,可发表后版面很差劲。自然段另起头时没有空格,不知是作者发稿时心不在焉还是编者用稿时疏忽职守,令读者看时吐舌摇头。
在使用省略号时,有的用三个句号,有的用六个句号。不知是电脑原因还是作者将鼠标点错。
有的小说作者,在引入西方文学作品的写法时,将人物说话内容分为某某说的前后两部分,其错误形式为:“...... 。”某某说:“...... 。”正确的形式应该是:“...... ,”某某说,“...... 。”或:“......!”某某说,“...... 。”即说的前部分后引号前只能是逗号和感叹号,说的后面用逗号,不用冒号。
四、墨守成规、缺乏创新精神
“ 烟雨红尘”有个古诗词栏目,这个栏目的编辑在格律诗创作中,还用宋朝宋理宗淳祐十二年(1252年)平水人刘渊著《壬子新刊部韵略》(即后人所称的平水韵)的读音与声调来衡量今天的押韵与平仄。我怀疑这个编辑是先朝的先朝的先朝的遗老(是个有特异功能人物吧),抑或是个新时期不看书、不看报、不接触新闻媒体的老学究。要不然,思想何以如此僵化保守啊?
顺便说一下,到了元代,文人就逐步不用先朝的平水韵了。1324年,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写成,用以指导元曲的创作。《中原音韵》与平韵有很大区别,它以当时的大都(今北京)语音为准,只有十九韵目,平水韵中的入声消失,分别派入平、上、去三声中。就是有的仄声字变了平声字,另外平声则分为阴平与阳平。今天,汉字的读音、声调与平水韵相比,变化更是大得多啊!
我建议,烟雨红尘的文艺创作,必认真须贯彻执行《中华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尽可能做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五、庸俗作品,不堪入目
烟雨红尘还采用了一些直接描写性行为的庸俗作品,别以为看的人多就洋洋得意地说好,其实那不过是害社会罢了,我相信每个有良心的中国人看后都会痛心疾首。我以为网站应该把这些作品当作垃圾处理,已经采用的建议删去,并在以后不再采用这类作品。一个国家不论什么社会制度,其文化都应展示民族精神,都应积极向上。更不应因为某党派腐败了,文艺就理所当然地跟着腐败。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每个作者不该把文艺创作当着捞票子的途径,而应该理直气壮地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各方面的不正之风,远离淫秽作品,至少自己不创作、传播和发表淫秽作品。
以上这些,如对烟雨红尘网站及文友有一丁点儿益处,则深感万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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