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见惯了“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这类词汇总就觉得这可以理解。这一方面说明警察对待工作很认真,其次是觉得警察的效率应该还可以提高。可看了王帅的案件,就觉得这警察队伍里也有出类拔萃的。刚刚这感叹声还没有消散,就来麻烦了。因为这效率最高的四个警察已经被停职培训了。当然理由有一大堆,诸如“审批错误,审核定性不准,负有直接责任,业务知识不精”等。对此咱不懂,只是希望领导在给予他们处分的同时,应该考虑一下人家还有些优点。那就是坚决执行上级指示不动摇,务必落实党的决定效率高!
警察们也难。什么审批啊,审核啊,业务啊什么的,升级的时候,这些肯定必不可少,可实际业务中,一般因长期不用,也就基本就荒废了。公安局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自然得无条件地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他们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以外,还得听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话。领导的话都是对的,都是法律,都是制度,都得坚决执行。这样一来,“公安局听法的还是听人的”这个问题也就不用辩论了。难不成这边的杀人案件还没料理完,就专门成立个诽谤案专案组,划出专门办案经费,千里迢迢,远赴异地,专门为抓一个发帖的闲人?这不是自找麻烦,闲的横蹦?
饭桌上有句话:听老婆的话跟党走,多吃菜少喝酒。这话放在警察们身上也绝对正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这句话在传达的时候要喘口气才能念出来,于是乎中间的两个字就基本可以忽略了。党要你立即去抓人,你敢说我没有经费,我还要审批,我还要审核,我还要提高业务素质吗?只有立即执行的权利。
不过,这回有点麻烦,真抓出事来了。这时,咱就要依“法”办事了。毕竟党让你干的事,有证据吗?就算有证据,你有胆呈堂吗?就算呈堂了,就能确保赢吗?就算偶尔赢了,你以后还想混吗?别忘了,你们吃的、用的,前途官位,都捏在谁手中?一句话,让你吃不了兜着。不信试试,看看是你死还是我忘?
想明白了,事情就好办了。出事了,没关系,还是听党的。暂时退避一下,培训几天,担待一点,受点处分,也没关系,党知道你们委屈,以后不会亏待你的。天下哪有这样赶着不走打着倒退,不识抬举的人?正好趁这个机会休息一下,24小时都可以过度娱乐!
警察委屈,法官也一样。难不成鄂尔多斯的法官都不曾通过司法考试?不知道这诽谤罪是自诉案件不能让别人代劳?这名誉权只有自然人才有,政府不在其列?还有这“上诉不加刑”的基本原则在内蒙不适用?难道还要对法官也来一次普法教育?
当然也有小道消息说:东胜区法院一名法官私下表示,“吴保全有罪证据很少,基本没有。凭我的良心,凭法律原则,我都认为他无罪。”东胜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也曾透露,“在提起公诉之前,曾开会讨论是否起诉,当时在会上,我们签字是无罪,后来领导说,这是市里的案子,我们管不了。”
这里自然看出了法官们的无奈。只是如今这些小道消息,已经闹得尽人皆知,现在,倒是很担心这消息的主人们,会不会还能有灵宝警察那样的好待遇!惹怒了官老爷的下场,最好是事先想好了再说不迟。
在官老爷看来,民主法制这套玩意,不过是摆在床边的花瓶。真要解决问题,还是靠两样:一是大老爷的惊堂木,一是大堂下的警棍和捋子!至于大堂上站立一帮衙役捕快和师爷,不过是一帮看老爷脸色喊喊堂威,拿着老爷生死签抓抓人,在老爷明断后整一下卷宗的工具而已!这几个多嘴的几个法官和检察官,无故透露国家机密,大概就不会仅仅是停职培训就能够了的了。
王帅胜利了,不仅拿到了国家赔偿,还享有了不再被关的权利,更陪衬了几个停止培训的警察。只是他在网上反映的灵宝市违法征地和对农民土地补偿费严重不到位的处理,大概还要耐心的“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至于这个等待的期间,应该比他被关的时间,以及警察被停职的时间,要长的多得多!
从“彭水诗案”、“稷山文案”,“西丰记者案”,直至“ 王帅诽谤案”等案件中,共同的一点就是事件都发生在一个个小小的县城里,只需要稍大于县镇的领导大笔一挥,就可摆平了,因此王帅是幸运的。至于吴保全,大概就没有这么容易了。据说主使人现在已经是自治区主要领导。从这官衔来看,要最后解决问题,大概要等到国家领导批示了。不知道日理万机的总理主[xi]们是否能抽出这点空闲来?
可以肯定的是,假如吴保全最后出来了,他一定会到北京好好的带上礼物给恩人磕头一次。而不是拿上宪法,到鄂尔多斯跟判他的法官认真论理一回。
因为,不管是王帅,还是吴保全,所有这一切热闹里,处处都是人的影子,却看不到一点法的痕迹!要感谢还真找不到地方呢!
为此,再次为陪伴县太爷的衙役们喊冤!
于木鱼宅
2009-4-2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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