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你不得不要的权木伯

发表于-2009年04月21日 上午11:23评论-3条

一直也分不清“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后来知道了二者的区别:权利是你有我也有,你可以我也可以。权力是你有我没有,你可以我不可以。说的明白,可还是小心点好,干脆就把“利”和“力”都省了,就叫“权”吧。

今天看到一则消息《教育部要求保障学生休息权,切实减轻课业负担》,看来学生和成人一样有休息权。不过,这权还要教育部专门下文重申,看来是被剥夺的很厉害。也不知道这是家长老师们逼迫的,还是他们自己自愿的。反正,这个权利肯定一直落实的不好,如同喊了减了三十多年的负,如今还照样沉重一样。不过你我都明白,相对于他们“受教育权、升学权、就业权”来说,这“休息权”实在有点微不足道,或者就是强迫给他们,他们也主动放弃了。

同样的,也看到过有高人要出面“维护民工性生活权”的消息,想来,那些民工们离开家到城市谋生,这份权利实在也是个问题。不知道雇主们是打算给他们一定的带薪休假权让他们回家行权,还是像在工地建学校那样也顺便带上一间妓院,让他们方便行权?当然,对民工们自己来说,这让人快乐的“性权”和让人无奈的“讨薪权”比起来,孰轻孰重自然也一目了然。

民工们事儿多,要多加照顾,这完全可以理解,至少在城市管理者们看来如此。职工就好多了。可如今职工们也找事。就说这微软在变相裁员之后,家乐福更明目张胆要裁员了,尽管也玩了不少新名词。说来他们还是不理解中国特色,假如人力总监跟职工说,我们是为尊重你们的休息权,这不就万事大吉了吗?或者说任何职工都有天赋的失业权,很不幸你不能摆脱这个权利,就更恰当一些。

所谓权利,不管是天赋的,还是争取的,都是相对的,也是矛盾的。你要求一份权利的同时,就意味着别人丧失了一定的利益。天下哪有双赢共赢的馅饼?

对习水那几个女孩来说,她们和祖国的所有花朵一样,一定也拥有天赋的贞操权,可当她们的“贞操权”遇到老师和公仆的“娱乐权”的时候,就只能以20-100元的价格出售了。尽管在事情进展过程中还要闹腾一阵子,在事后还要到厕所哭一把。这大概不是因为自己的权利丧失,而是觉得自己的权卖的太便宜了吧。

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里面明确写着“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任何人不应被强迫役使。任何人不应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相信在山西砖窑“工作”的奴隶们,没有看见过这个东西,也不会意识到自己还有这样的权。当然同样没有看到,也没有意识到的,还有村主任村书记,镇长镇书记,公检法的处长局长厅长们。除了一群可怜的家长和几个有良知的记者!

当一个小贩在面对一群如狼似虎的执法人员的时候,有谁敢拿出一本《城管人员守则》来,向他们宣读他自己拥有的权利吗?那个时刻,小贩拥有的只有“告饶权”,“被踢权”,和“申报无门权”!除非你在做好了准备要享受“被判刑和枪毙权”之后,举起了你手里的西瓜刀!

在王帅意识到自己拥有贴出那张帖子的权的同时,大概也早做好了享受一次因诽谤政府罪而必然带来的“被拘留权”的准备。在李荞明开始偷树的时候,大概还没有意识到被关在看守所里以后自己也拥有玩躲猫猫游戏的权。倒是李文彦更执着一下,至少他在被刑拘期间,还一如既往的坚持了自己在看守所里照样做噩梦的权利。当然,趁着现在我还可以自主的呼吸,当我在这里写这些字的时候,也觉得自己不仅有给老婆打酱油权,还有跟王帅,李乔明,李文彦一起,同样行使自己的“被拘留权”、“躲猫猫权”、“做噩梦权”等的机会。因为这些权,尽管不是天赋的,却是你躲也躲不开的。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现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这句著名的米兰达警告,想来,也许只是电影导演们爱用的一句口头禅而已。因为很多事情让人相信,在中国不用等到“呈堂”,你就会主动放弃自己的“沉默权”。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不过是需要彻底清除的全盘西化的所谓“普世价值”的一个流毒而已。等待别人施舍的人,永远是一个乞丐!

“假如社会不重视个人的价值,那就等于赋予个人以敌视社会的权利。”这一定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蛊惑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惯用伎俩。对此,我们应该提高警惕严加防范!

但是,另外一句话“任何微小的权力,都高于你尽全力捍卫的权利。”应该千真万确,确实需要那些还没有完全忘记自己拥有权利的人,应该时刻牢记在心,作为警示名言!

正如“查尔斯·劳伯利”的遗嘱写的那样,每个人都有很多财富,但是自己却一直没有意识到:如他把对孩子的信任、把所有表扬和鼓励的言语赠给负责任、有爱心的父母亲们。他留给童年的孩子们树上和地上所有的花,让他们有在其间自由玩耍的权利。他给恋爱中的人以群星闪烁的天空,依墙开放的玫瑰,开花的山楂树,轻轻流淌的乐曲,以及所有能使他们的爱情更甜美的事物。……

生在红旗下,长在蜜罐里,作为一个新中国的良民,你已经拥有了这么多的权利,难道还不满足吗?难道非要人家再恩赐给你一些你不想要、却不得不要的额外的权利吗?那时候,可就由不得你了!

于木鱼宅

2009-4-2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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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权之一物,确实高深莫测,用者与受者似乎均不得其法。作者苦心厚意,应再加一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文章评论共[3]个
风吹屁屁凉-评论

专制使人嘲讽,共和让人沉默。at:2009年04月21日 晚上9:59

如水相逢-评论

我什么也不说,行使我的沉默权!at:2009年04月22日 早上8:32

永远的夜-评论

呵呵,我想再加一句"好事多磨权",列宁说,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只要你耐心的等待。当权者希望我们个个都能修成这种境界,则万事大吉。at:2009年04月22日 上午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