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孔子说:“酒杯不像酒杯,酒杯呀,酒杯呀。”
“觚”,古代一种酒器,青铜制,盛行于中国商代和西周初期,喇叭形口,细腰,高圈足,据说其容量为三升。
觚有其固有的形状与容量,在人的心中一旦定形,便成为一种理想的标准模式。世人见到名为“觚”,但其形口不似喇叭,腰粗、足低、其容量不足的不伦不类者,就给人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差,不免要排斥,甚至不平起来。当然,孔子的不平,自然不是鲁迅笔下的九斤老太式的唠叨,而是借酒杯来感叹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现状。
如果单就酒杯而言,只要能装酒能实用就行了,管它外形如何,容量如何。新的事物总要被创造出来,无论你承不承认它,只要它合理地存在着,你的愤慨也只能是徒增烦恼罢了。过分追究,反被人称为迂腐,落伍。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我平时还是经常发出类似“觚不觚”这样的愤慨。走在大街上,如看到男青年留长发,挎个小巧的女式包,搞得性别模糊,就会感叹:“男人不象男人”。如看到有人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再弄成“爆炸式”、“菠萝式”的惨不忍睹状,就感叹:“中国人不像中国人”——甚至于:“人不像人”。面对这些不伦不类者,常常是反感、厌恶乃至不平起来。并且心中也下了这样的结论:凡是染发、留长发的不伦不类的年轻人,必然不是什么好青年。以致于有一次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个“金毛狮王”式的青年人起来给老人让座,竟然惊诧莫名,大感意外。
现在满街的年轻人,黄头发的几乎超过黑头发了,大多数人已经见怪不怪,甚至趋之若鹜地加入了他们的行列,而我对此却仍心生排斥。也许,以后没有染发的诸如我这样的不合时宜者,会被称为“觚不觚”的不伦不类者吧?
有时候也不免自我反省,这是一种潮流,一种时尚,自己不合时宜也就罢了,何必去生这无谓的气呢?
也许这是因为职业的缘故吧。平时对学生所做的种种要求,最终形成了惯性,于是容易做出愤世嫉俗状。每天早晨走在上班的路上,总会看到各个学校的中学生迈着懒散的脚步上学。有的学生夹着香烟,吞云吐雾。有的男女生勾肩搭背,招摇过市。每当这时候我就愤愤不平起来,不禁感叹道:“真是学生不像学生!”甚至有冲上去教训他们的冲动。
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之一就是“学生不像学生!”或者指着不听话的学生骂道:“真是太不像样了!”不像什么样呢?又该像什么样呢?
说教师是园丁,一点都不假。我们总是一厢情愿地将学生当作盆景,盆栽于一个个中规中矩的容器中。然后不厌其烦地操起一把锈钝的剪刀,想修尽学生身上的枝枝杈杈,修出我们心中的完美来。而这种完美有时又过分追求整齐划一,或流于形式化与表面化。
几乎每一所正规的学校都特别注重对学生仪容仪表的要求。如到校要穿统一的校服,应佩戴校徽、不能穿拖鞋、不能留长发等。于是每天都有校领导或学生督导队分列于校门两侧,严密地检查每一个进入校园的学生,比海关查的还要严。发现仪表不合要求的学生,就记录下名字,然后扣班级的分数,或将学生的名字公布在学校的布告栏上。而作为班主任每天总要从头到脚地把学生打量一遍。先看头发是否太长,再看耳朵上有没戴耳环,然后看脖子上有没戴项链、身上有没穿“不是校服的衣服”、脚上有没穿拖鞋。学生如果不按学生样来修饰自己,在班影响班容班貌,在校影响校容校貌,走出去则影响学校声誉。因此规范学生的仪容仪表则成了学校政治处与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最主要内容了。因为这是最明显地关系到面子与荣誉的问题。现在的教育说到底不就是面子工程吗?
对学生仪表的规范,渐渐地变成了一种庄严的仪式。不过这仪式当然也有人性化的变通的时候。例如,冬天时,因为天气冷,学生可以穿“非校服的衣服”,但必须把这“非校服的衣服”套在校服上。学生早上走进校门,必须从厚厚的“非校服的衣服”下拉出校服的一角,以证明自己穿了校服,才能顺利通过严密的检查。而夏天时,因为太热与脚臭的缘故,允许学生穿凉鞋,当然脚受伤的时候也可以穿拖鞋。这就容易给那些喜欢穿拖鞋的学生钻空子了。他们喜欢去买那种可以“凉拖两用”的鞋,有人检查时,把那带子放下来勒在脚后跟上,然后对检查者理直气壮地说,“我这是凉鞋!”等无人检查时,又玩变形金刚似的把那带子扳上去,依旧穿他的拖鞋。或者在大拇指上贴一张创可贴,一瘸一拐地走到检查者的面前可怜兮兮地说:“我脚受伤了”。于是心安理得地穿他的拖鞋。不过上过学生几次当后,一些检查者就变得精明了,有时不乏“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蹲下身子,忍受着脚臭,把创可贴撕下来,看学生大拇指上是否有伤口。
至于头发,可以说是最麻烦的。中国人好象特别喜欢从人的头发来判断一个人的贤与不肖来。而且这也是古已有之的传统,在清代,私自把自己的辫子剪掉就是造反,是要被杀头的。这在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里已有精彩的描述。
而在中国的学校里,头发也成了判断一个学生好坏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留长发、染发,可见其思想有问题,思想有问题才会留长发、染发。那么纠正学生的思想错误是很容易的事了,把学生的长头发理短了,让学生把染了色的头发再染成黑色就可以了。
不过很麻烦的是,学生毕竟不是盆景,说修剪就修剪,他们有的会固执地反抗。大有“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血可流,个性不能丢”的气魄。几年前我就看到一个同事强行给他班上的一个男生剪长指甲的时候,那个男生就摆出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宁死不屈”之态:“我宁愿手被你拗断了,也不愿意剪去这留了多时的长指甲!”我那同事也就无可奈何了。
有个在某职业高中就读的学生对我说,他所就读的那个学校是个不错的学校,因为要求很严格。他还举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如果哪个学生头发太长了又死活不愿意拿去剪,政教处主任就会拿剪刀在国旗下强行给学生剪头发,而学生不敢反抗,因为反抗者是会被开除的。听到这,我更相信了教师是“园丁”的说法。
不过想想,幸好规章制度是规定学生不能留长发,这样还可以用剪刀强迫他把头发变短,如果规章制度是如清朝那般规定必须留长发蓄辫子,又如何逼学生顷刻之间长出一头长发来呢?
头发的问题还有一个麻烦,就是到底留多长的头发才算像一个学生的样子呢?一些很守纪律,很听话的学生往往小心地问我:“老师,我这头发会太长吗?头发要理多短才算标准呢?”这问题就不好回答了,除非能对学生头发定个标准的尺寸,如“男生的头发必须在1.21寸之内!”然后给每个班主任发一把尺子,每天去量一下学生头发的尺寸,这样就能给学生一个明确的要求了。不过当然,这样操作起来有很大的困难。我只好按学校的要求给学生一个模糊的标准:前面不能遮住眼睛,两边不能遮住耳朵,后面要露出脖子。于是每次领导进班检查头发的时候,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便纷纷在头上喷点啫喱水,然后把头发使劲地往上梳,梳得额头光得像一个干部,然后把脖子伸得像长颈鹿。
有时在给学生“纠正思想错误”时,也不免造成一两宗“冤假错案”。有一次责怪一个学生后面的头发太长,把脖子都遮住了,他就仰着头,很委屈地说,那是因为他脖子太短的缘故。细看之下,才发现真是冤枉他了。还有一次,新接手一个班,看到一个女生头发黄黄的,就把她严辞训斥了一顿,逼她要去把头发染黑。不料她竟然委屈地掉起了眼泪,经过了解才知道,人家那头发天生就是黄的。
再看那些在学校纪律约束下,还算“像样”的学生,毕业之后又怎样呢?他们走出校园之后,头发立刻野草一样地疯长,火一样地“燃烧”。如此看来,我们在学校对学生所做的“思想纠正”还不够彻底。否则,那大街小巷,哪来的那么多“发如雪”、“发如金”、“发如火”的“时尚”年轻人?不过所幸的是,此时已经无关班容班貌、校容校貌了。加之这形象在社会早已深入人心,恐怕世人也不会回过头来追究学校与老师的管教不严之罪吧。
如今,满街的青年人,都在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装扮自己。而老师也仍在学校的四面高墙之内园丁似地修剪着祖国的“花木”,对修不尽的枝枝杈杈仍然反感而苦恼,发出类似于“觚不觚”的感叹。而高墙以外的世人也指着没有尽到“园丁”责任的老师的背,发出类似于“觚不觚”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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