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毕业后是会在一个小镇上工作的。也许正是这样的定位,使我真的只能在一个小镇上开始。我知道自己不算优秀,但也并不平庸,因为我是不喜欢重复和平庸的,在我眼里我是不会过重复的生活的,哪怕是有着重复的表面,内在的某些东西已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其间的区别也许正是我坚持的原因。
真的在这个小镇上了,就自己来说没什么怨言,交通还算方便,工作还算顺心。也是在这里,我写了很多文章,有的还在市日报上发表了,我觉得这块土地是很神奇的,它认真地负载着我的喜悦和哀愁。每一次从外面回来,无论是回家乡看看又来这里,还是去别处游玩回来,都会觉得这里是那么亲切,那么宁静,它永远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我或沉或欢或平静的脚步声响起。这里没有繁华都市的喧嚣,有的是田园风光和温厚人情。每当我到村间小路上跑步时,看到在地里吃草的黄牛,就会想起故乡,也会觉得自己离故乡不远,因为这里也有和故乡相似的生活模式,这里的人们也种田种地,妇女们每天下午都会用心地侍弄她们的菜园,这成了夕阳西下时乡村一道温馨的风景。我看着在地里浇菜的她们,看着那些绿色的树林,和婆娑摇曳的竹子,我就觉得很幸福。是的,我喜欢这样的环境,这样的生活是很有味道的。
我和几个同事住在一栋楼里,彼此有个照应,都是人在异乡,那种感觉是我们都很清楚的。一个同事曾经从另一个同事那里带回来一只哈巴狗,我们都叫它旺财,它对谁都友好,每次下班回来,还没到屋它就跑出来迎接了。咬着人的裤腿撕着玩,这倒没什么,主要是它会把一身黄毛蹭到人的裤腿上,这是为我所忌讳的。所以,当它靠近来我就会呵斥,不让它靠近。它还会咬袜子,把人的袜子拖得到处到是,这又为我所不喜,所以我倒特意想了一些惩罚措施,最后只得把自己的袜子藏起来。还有我吃饭的时候我也不让它在我身旁,因为它会掏身子,这叫我如何吃饭哟?要是我咽下了它身上的病菌怎么办,于是但凡我吃饭我就会用块肉把它哄到门外去,趁它高兴地一口吞下熟肉的当儿嘭地关上门,直到吃好饭才放它进屋啃地上的骨头。渐渐它也知道了我的脾气,只要看到我在吃饭,它就会乖乖地趴在门外看我吃饭。哎,乖旺财啊!可是后来也正因为它好玩耍,好四处游荡,加之对谁都亲热,见谁都摇尾巴,一天下午,它竟一去不复返了。我和同事们到处呼唤旺财旺财,都不再看到它的身影。旺财许是被人带走了,我不敢想它以后的命运。后来的一段时间,同事们一起吃饭的时候,看着满桌的排骨和鸡骨,都会说要是旺财在着就好了,它就可以大饱口福了。我忘不了旺财的眼神,善良的通人性的,那么友好地看着你,有时候因为天热,它伸着舌头喘气,可是听到你呼唤它时,它就边喘气边看着你。呜呼,不说了,想起旺财我的鼻子都酸了,眼泪也盈眶了。旺财啊,你在天堂还好吗?不能和我们在一起,你会不会伤心寂寞?
我们住的地方多野猫,它们一年四季都在这里流浪。也许因为自己是个异乡人,对这群流浪猫就特别同情。特别是其中两只长得很好看的猫儿,它们有夹杂着微黄色的洁白的毛。要不是它们经常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我真想抱一抱它们,它们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真的是一对靓猫啊,它们真的是很般配的一对。只要我自己做饭吃,我就会给它们吃猪肉啦,猪骨头啦,鸡骨头啦,我边呼唤它们边把骨头放在地上,有时候它们就伏在对面的瓦檐上,它们会轻轻地回应我。久而久之,它们知道我不仅对它们没有恶意,还会给它们东西吃,它们对我就不再那么戒备了,即使我离它们很近,它们也很放心,不会着急着逃跑。看到它们默默地很享受地吃我给的食物,我觉得很快乐。我喜欢它们,有时候看到它们饿得躺在屋檐上无精打采,而我又没有自己做饭吃,没有什么可以喂它们,我就会觉得很难受。不过我听说猫有七条命,饿一饿对它们也没什么大碍吧,这样心里就释然了一些。但只要是我自己做饭吃,我一定也给它们一份。我愿意看到它们快乐,看到它们有光鲜的羽毛,愿意他们懂得我对他们的善意。他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啊!
很多事都是未知的,我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会在哪里,但我很珍惜现在的生活。这个小镇开始开发了,也许以后也会变得繁华起来,会有霓虹处处,歌夜未央。一切都在变,我们就是在这一份岁月的变迁之中成熟,在生活的历练中实现自己的理想,抛下一些不必要的包袱,一路跋涉,相信人生会更加美好!
在一个小镇,写下这样一些随意的文字。当我敲下它们的时候,我的内心一派澄明,这也许就是一个写作练习者最享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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